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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挣钱给你花 作者:梦里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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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把齐欢的眼泪给喊出来。有一段时间,陈锦几乎天天这么喊他吃饭,那时他会不耐烦地说:“知道了。”
“知道了。”齐欢眨眨眼睛站起身。
“晚上的时候把鸡杀了吧。”齐欢把藏在自己面条下面的鸡蛋抽出来放到陈锦碗里,家里的米已经吃完了,两个人只能一日三餐吃面条,齐欢忘记买米了。
“为什么呀?”陈锦躲了一下没躲开,有些羞涩不敢看齐欢,这是他早上刚从鸡窝里掏的,他怕齐欢吃不饱,所以就自作主张地加了一个。
“吃。”
“鸡能生鸡蛋呢,可以生好多呢。”
“我去上学,照顾不了。”
“哥,我帮你看着。”
“你和我一起走。”
陈锦呆呆地看着齐欢,然后问:“去哪啊?”
“北京啊,哥带你去上学。”
陈锦低头吸溜了一大口面,抬起头看一眼陈锦,然后再低头吃了一口面,接着又抬头,一双大眼睛里映着齐欢的身影,眼泪吧嗒吧嗒落到了碗里。
晚上炖鸡汤,两个人都吃得很感动。陈锦是因为吃到肉,齐欢是因为那种感觉。
在关灯睡觉前,齐欢终于把那个坦克捣鼓好了,虽然没有上色,但是也挺像模像样的。站在一边的陈锦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看完后又依依不舍地放回了原位。
“你拿着吧,专门给你做的。”齐欢对他说。
陈锦不敢要,虽然他很喜欢。
从昨天开始他就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就好像自己做了一个梦,很美的梦,他现在很害怕这个梦醒过来。
“不喜欢?”齐欢对陈锦“表里不一”的毛病了如指掌。
“不是的,很好看。”陈锦连忙摆手。
“那就拿去玩吧。”
“哥,你是不是不要我了?”陈锦抬起头看着齐欢,一脸要哭出来的表情。陈锦的亲爸被警察带走前,曾拼了命地对儿子好,买好吃的,买好玩的,陈锦以为爸爸是像妈妈说的在外面赚了很多钱,结果他爸爸和一群穿绿衣服的走后就再也没回来。
“想什么呢你,你就这么不相信哥,哥是说话不算话的吗?”尽管他的确说话不算话过,
齐欢犹豫着上前搂着陈锦。齐欢不敢在肢体上对陈锦表现得太过亲热,他怕吓到小孩儿,况且对于14岁的陈锦他还有些生疏,他们之间横跨着17年存在于齐欢脑海中而陈锦一无所知的记忆。
就像陈锦小心翼翼地尝试着融入齐欢的生活,齐欢也在尽量让自己适应现在的陈锦。他们之间还需要时间。
齐欢胸前一片潮湿,他有些无奈地拍着陈锦的背说:“别哭啊,怎么动不动就掉珍珠啊,男儿有泪不轻弹听说过不?”
睡觉的时候,陈锦脸上还带着泪痕,枕边放着那个坦克模型。
齐欢侧头看他,猛然想起自己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陈锦的户口。
第二天齐欢就去了一趟镇上,齐欢的户口问题有些麻烦,可能还会多耽搁几天。
回来的时候齐欢听到自家院子里叽叽喳喳的都是小孩子的声音。
“……陈锦,也给我玩会儿呗,我送你几张纸牌……”
“你别听他的,他那些都是女的,不能玩,我的是金卡……”
陈锦站在一边有些局促,都是七八岁的小孩子,陈锦只比他们高出一点点。
见到齐欢回来,陈锦连忙迎上前去想接过齐欢背在背上的大米。
齐欢没给他,把手上的猪肉和韭菜递给了陈锦。
“晚上做饺子吃。”
“哥,还没过年呢。”
“我想吃了。”
齐欢喜欢吃陈锦做的饺子,最喜欢猪肉韭菜的。然而李文秀是个连韭菜味都受不了的。今天去镇上闻到了味道,齐欢特别怀念。
四五个小孩子见齐欢回来了一下子跑得没影了。很快大半个村子就知道陈锦家今日吃饺子!都嚷着让自己妈妈给做,被妈妈拿着扫帚打得抱头鼠窜。
☆、第六章
齐欢一直是一个很有目标的人,他知道自己要什么也知道为了达到目的做些什么。但是在后来那两年,齐欢觉得无论做什么,他都空得发虚,每天都恨不得对着人群对着车流吼上几声。这不仅仅是因为得到一切后目标的缺失,更多的原因是因为寂寞,因为没人和他分享成功的喜悦,因为他突然间茫然了,不知道自己爬那么高赚那么多钱是为了什么。
当初他穿行在车水马龙高楼林立的街道上,指着反射着阳光熠熠生辉的高楼对陈锦说:“总有一天我也会在这里有一席之地!”
陈锦也仰起头看着那高不可攀的摩天大楼说:“哥,你一定可以的。”但是我爬不了这么高怎么办?陈锦在心里的声音齐欢听不见。
现在回想起来,一切都恍如隔世。齐欢觉得自己老了,是一种心里透出来的沧桑。经历过太多,得到的,失去的,他已经分不清哪些更重要。一心一意费尽心机地挤进上流社会却发现自己终究先天不足,学得来他们的鲜衣怒马学不来他们的得天独厚。从一个穷小子成为远航集团总裁的东床快婿,原本应该飘飘然应该享受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到头来只有一种耗尽心血的无力感。
他想陈锦,不仅是因为陈锦对他掏心掏肺的好。陈锦就像是他小时候烤地瓜时不小心留在手上的疤痕。每次一看到,回忆起的不是当时烫伤的疼痛而是地瓜那种香甜的味道。陈锦就是留在他心底的一块疤,消不了抹不掉。
这几天齐欢一直在为陈锦的户口奔波着,天亮出门日落回来。可他丝毫不觉得累不觉得麻烦,早上吃得饱饱的出去,晚上又有人等着自己回来。这样简单而充实的生活让他觉得即使整日里围着柴米油盐酱醋茶打转也没什么。
重生一次就让齐欢变得淡然了吗?金钱、权力、地位对他没有吸引力了吗?齐欢自己也不知道。他觉得双脚离开地面太久,直到回到陈锦身边才让他有踏实的感觉。双脚踩在地面上,每一步跨的都坚实有力。
今天齐欢回来比较早。
陈锦和村子里的小孩儿玩了一会儿后就回家收被子了。
托齐欢那辆坦克的福,那群一见到新鲜玩具就走不动路的野孩子甚至把齐欢的院子开辟成了新的根据地,一有空就到这里来弹弹珠拍纸牌,地上被挖得东一个坑西一个坑,树荫底下更是惨不忍睹。
陈锦有些羞涩,一般都是看着他们玩,偶尔也会尝试一下。
齐欢知道陈锦心里是喜欢这种被人接受的感觉的,所以从来不会阻止他,虽然他觉得这些玩意儿实在是孩子气。
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子,每次见到齐欢都是一个跑得比一个快,这让齐欢忍不住怀疑自己长得真的这么没有亲和力吗?
“阿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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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把齐欢的眼泪给喊出来。有一段时间,陈锦几乎天天这么喊他吃饭,那时他会不耐烦地说:“知道了。”
“知道了。”齐欢眨眨眼睛站起身。
“晚上的时候把鸡杀了吧。”齐欢把藏在自己面条下面的鸡蛋抽出来放到陈锦碗里,家里的米已经吃完了,两个人只能一日三餐吃面条,齐欢忘记买米了。
“为什么呀?”陈锦躲了一下没躲开,有些羞涩不敢看齐欢,这是他早上刚从鸡窝里掏的,他怕齐欢吃不饱,所以就自作主张地加了一个。
“吃。”
“鸡能生鸡蛋呢,可以生好多呢。”
“我去上学,照顾不了。”
“哥,我帮你看着。”
“你和我一起走。”
陈锦呆呆地看着齐欢,然后问:“去哪啊?”
“北京啊,哥带你去上学。”
陈锦低头吸溜了一大口面,抬起头看一眼陈锦,然后再低头吃了一口面,接着又抬头,一双大眼睛里映着齐欢的身影,眼泪吧嗒吧嗒落到了碗里。
晚上炖鸡汤,两个人都吃得很感动。陈锦是因为吃到肉,齐欢是因为那种感觉。
在关灯睡觉前,齐欢终于把那个坦克捣鼓好了,虽然没有上色,但是也挺像模像样的。站在一边的陈锦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看完后又依依不舍地放回了原位。
“你拿着吧,专门给你做的。”齐欢对他说。
陈锦不敢要,虽然他很喜欢。
从昨天开始他就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就好像自己做了一个梦,很美的梦,他现在很害怕这个梦醒过来。
“不喜欢?”齐欢对陈锦“表里不一”的毛病了如指掌。
“不是的,很好看。”陈锦连忙摆手。
“那就拿去玩吧。”
“哥,你是不是不要我了?”陈锦抬起头看着齐欢,一脸要哭出来的表情。陈锦的亲爸被警察带走前,曾拼了命地对儿子好,买好吃的,买好玩的,陈锦以为爸爸是像妈妈说的在外面赚了很多钱,结果他爸爸和一群穿绿衣服的走后就再也没回来。
“想什么呢你,你就这么不相信哥,哥是说话不算话的吗?”尽管他的确说话不算话过,
齐欢犹豫着上前搂着陈锦。齐欢不敢在肢体上对陈锦表现得太过亲热,他怕吓到小孩儿,况且对于14岁的陈锦他还有些生疏,他们之间横跨着17年存在于齐欢脑海中而陈锦一无所知的记忆。
就像陈锦小心翼翼地尝试着融入齐欢的生活,齐欢也在尽量让自己适应现在的陈锦。他们之间还需要时间。
齐欢胸前一片潮湿,他有些无奈地拍着陈锦的背说:“别哭啊,怎么动不动就掉珍珠啊,男儿有泪不轻弹听说过不?”
睡觉的时候,陈锦脸上还带着泪痕,枕边放着那个坦克模型。
齐欢侧头看他,猛然想起自己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陈锦的户口。
第二天齐欢就去了一趟镇上,齐欢的户口问题有些麻烦,可能还会多耽搁几天。
回来的时候齐欢听到自家院子里叽叽喳喳的都是小孩子的声音。
“……陈锦,也给我玩会儿呗,我送你几张纸牌……”
“你别听他的,他那些都是女的,不能玩,我的是金卡……”
陈锦站在一边有些局促,都是七八岁的小孩子,陈锦只比他们高出一点点。
见到齐欢回来,陈锦连忙迎上前去想接过齐欢背在背上的大米。
齐欢没给他,把手上的猪肉和韭菜递给了陈锦。
“晚上做饺子吃。”
“哥,还没过年呢。”
“我想吃了。”
齐欢喜欢吃陈锦做的饺子,最喜欢猪肉韭菜的。然而李文秀是个连韭菜味都受不了的。今天去镇上闻到了味道,齐欢特别怀念。
四五个小孩子见齐欢回来了一下子跑得没影了。很快大半个村子就知道陈锦家今日吃饺子!都嚷着让自己妈妈给做,被妈妈拿着扫帚打得抱头鼠窜。
☆、第六章
齐欢一直是一个很有目标的人,他知道自己要什么也知道为了达到目的做些什么。但是在后来那两年,齐欢觉得无论做什么,他都空得发虚,每天都恨不得对着人群对着车流吼上几声。这不仅仅是因为得到一切后目标的缺失,更多的原因是因为寂寞,因为没人和他分享成功的喜悦,因为他突然间茫然了,不知道自己爬那么高赚那么多钱是为了什么。
当初他穿行在车水马龙高楼林立的街道上,指着反射着阳光熠熠生辉的高楼对陈锦说:“总有一天我也会在这里有一席之地!”
陈锦也仰起头看着那高不可攀的摩天大楼说:“哥,你一定可以的。”但是我爬不了这么高怎么办?陈锦在心里的声音齐欢听不见。
现在回想起来,一切都恍如隔世。齐欢觉得自己老了,是一种心里透出来的沧桑。经历过太多,得到的,失去的,他已经分不清哪些更重要。一心一意费尽心机地挤进上流社会却发现自己终究先天不足,学得来他们的鲜衣怒马学不来他们的得天独厚。从一个穷小子成为远航集团总裁的东床快婿,原本应该飘飘然应该享受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到头来只有一种耗尽心血的无力感。
他想陈锦,不仅是因为陈锦对他掏心掏肺的好。陈锦就像是他小时候烤地瓜时不小心留在手上的疤痕。每次一看到,回忆起的不是当时烫伤的疼痛而是地瓜那种香甜的味道。陈锦就是留在他心底的一块疤,消不了抹不掉。
这几天齐欢一直在为陈锦的户口奔波着,天亮出门日落回来。可他丝毫不觉得累不觉得麻烦,早上吃得饱饱的出去,晚上又有人等着自己回来。这样简单而充实的生活让他觉得即使整日里围着柴米油盐酱醋茶打转也没什么。
重生一次就让齐欢变得淡然了吗?金钱、权力、地位对他没有吸引力了吗?齐欢自己也不知道。他觉得双脚离开地面太久,直到回到陈锦身边才让他有踏实的感觉。双脚踩在地面上,每一步跨的都坚实有力。
今天齐欢回来比较早。
陈锦和村子里的小孩儿玩了一会儿后就回家收被子了。
托齐欢那辆坦克的福,那群一见到新鲜玩具就走不动路的野孩子甚至把齐欢的院子开辟成了新的根据地,一有空就到这里来弹弹珠拍纸牌,地上被挖得东一个坑西一个坑,树荫底下更是惨不忍睹。
陈锦有些羞涩,一般都是看着他们玩,偶尔也会尝试一下。
齐欢知道陈锦心里是喜欢这种被人接受的感觉的,所以从来不会阻止他,虽然他觉得这些玩意儿实在是孩子气。
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子,每次见到齐欢都是一个跑得比一个快,这让齐欢忍不住怀疑自己长得真的这么没有亲和力吗?
“阿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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