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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零一章 没有原因,但本章确无章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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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东平镇第二天一早,林琅就跟林瑭出门,跑了一整天,去几个流转下来的村子,将灵阵布置好了。
    直到天黑了才回来。
    他刚到家,就见到朱日隆已经来了,在跟林父和奶奶他们说话。
    “来很久了?”林琅坐下,先给长辈斟了茶,又给朱日隆续了一杯茶水。
    朱日隆用两只手指扣在桌上轻扣了几下:“没多久,正跟林叔说你呢。怎么没和弟妹一起回来?说起来,我还没见过人呢。”
    林琅笑着说:“本来是想一起回来的。这不是敢从外地回来,手里堆了不少事,宁城那里得有人帮忙看着。”
    “知道你业务繁忙。”朱日隆笑着说。“曹飞还说想找你喝一杯都没机会。”
    “他要喝酒什么时候没机会?真想喝,就算特地去华亭也不过一个来小时。我怕是他没空,他比我忙多了。”
    “那倒是。上次我跟安茂找他,坐下后没几分钟就是一个电话接着一个。我跟安茂在华亭呆了三天,就不好意思再打扰他了,也不知道他在忙些什么。”
    林琅倒是知道,不过那些事还是当事人亲自说比较好。
    他不知道的是,他们正谈及曹飞现在正佳人有约。
    更想不到,这个佳人,他也是认识,而且两人认识,跟他还有一点关系。
    曹飞暂时还没有作者想的那么龌龊,约了程明雅,主要是赔礼道歉。
    原来,昨天他赶去酒店时,不小心撞到程明雅的车子,按照法规,他需要负全责。当时两人都有急事,也就互相留了名片。没想到今天晚上又遇到了。
    曹飞就提出请对方吃个晚饭,当做是赔礼道歉。
    程明雅拿到过他的名片,而且看着人也不像是骗子,也就答应了。
    结果两人都是到过英国留学的,特别是两个人在工作方面都面临着的类似的压力。共同话题竟然越来越多。
    聊着聊着,两人也渐渐从陌生开始熟悉起来。称呼也从“先生、小姐”变成直接叫名字了。
    “明雅,你这次来华亭,是游玩,还是工作?如果是游玩,明天是周末,我正好有空,也想放松一下,你如果没有导游,我可以自荐的。”曹飞笑着说。“一个人出去玩太没意思。”
    程明雅笑了:“如果是一年前,我倒是有空得很。想去哪玩就去哪玩。现在可没那个命了……这次来华亭,是工作。”
    说起工作,这几天遭到的憋闷就藏不住了。她垂下眼睑,笑着说:“之前,我还真不知道自己创业会那么难。”
    “别说创业很难,就算继承家业也未必见得就能轻松。”曹飞指着自己的脸,自嘲说。“我在两个多月之前还是一个奶油小生,为了能好好继承家业,才多久,这脸就快变成蓝领工人了。”
    程明雅没忍住噗呲笑了:“你们男人,除了明星,皮肤可不是成功与否的标准。而且你们男人成功了,可不会觉得自己的身体是什么问题。”
    曹飞惊奇了:“明雅,这话打击面可就太广了啊。我可是很注重身材和健康的。”
    “哈哈哈,可能是你还没觉得自己成功了。”
    “我现在谈成功还早得很!”曹飞对自我的认知还是很清醒的。“我父母都是做生意的。他们白手起家,现在的事业在商场上也许排不上号,但说是事业成功了总能不惭愧。我到目前为止,最大的成功,大概就是成功成为他们的儿子。”
    这话却是引起程明雅的共鸣,也对眼前这个男人多了一分好感:“我们都有好的起点,而且你的肤色就是你努力的勋章,你父母肯定很欣慰。而且,你肯定会青出于蓝的。”
    曹飞自己知道自己的家事,笑着说:“不说我了。听你刚才的语气,好像是工作不太顺。我虽然没什么能力,但好歹算得上是半个本地人,对本地的情况也算是熟悉。你有什么困难,我未必能帮上什么大忙,但帮着想想办法还是可以的。”
    “我是来做生意的。但是……”程明雅也指着自己的脸。“这张脸看着还过得去,他们就觉得我是出来卖的。我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当时差点没忍住爆粗口。雾草……老娘在宁城好歹也算得上是千金大小姐。如果想要做只米虫,完全可以今天飞米兰看秀,后天去逛佛利山庄。老娘那里像是靠身体的人了。”
    她说着说着,最终还是没忍住爆出口。
    曹飞哈哈笑了起来,说:“你的名片上,职务是总经理。比如改成总裁。那样就没人敢那么看你了。”
    “就算我让人印上总统两个字,他们也敢提那种恶心人的条件。”程明雅也笑了。“不过,我创业也就是拼一把,想着成功了,以后就不用非找一个有钱老公。选择性也大一些。如果不成功,大不了就找一个比他们那些贱人更成功,更有钱的男人嫁了。以后要是再见到了,看老娘半尺高跟鞋踩不死他们!”
    曹飞又大笑了。
    没想到她这样的女子。不熟悉时,看着是个标准的大家闺秀,熟悉了之后才会发现,原来也是……嗯,性情中人。
    …………
    当曹飞跟程明雅相谈甚欢时,林琅跟朱日隆也河边的大排档喝酒聊天呢。
    林琅问朱日隆以后有什么打算,是不是已经确定要接受家里的生意。
    朱日隆向林琅吐了一会糟,说自己没有目标,现在也不想找自己的人生目标:“牵绊太多。”
    林琅笑着说:“朱伯伯是做生意的,对外边不会不知道吧。他怎么可能不希望你比他强?你真有什么想法,他还能不支持你。还有小由,她更不可能不支持你。”
    “就是太支持了。”朱日隆一边倒啤酒,一边说。“我们从小玩到大,我什么性子,你难道还不知道?我自己其实也认真考虑过。发现自己最适合的还是那种没有太多波澜的生活。
    “性格决定人生。你如果让我去做老师,或者去做研究,我肯定会过得很惬意。但是现实不容许我只顾着自己。但如果让我在商场打拼,失败是唯一的结果。他们越是支持我,我就越不敢去尝试。”
    林琅推着酒杯,在桌面上跟他的被子碰了一下,说:“如果你继承家里的生意,同样是进入商场。”
    朱日隆笑着说:“我知道啊。所以我决定让小由帮我。”
    他喝了一口酒,笑着说:“这个想法,我跟我爸妈说过了。小由是独生子女,而且她父母是做在政府做行政工作的,为人还算不错。我爸也同意了。等我们都毕业了,都在酒店工作,锻炼一段时间后,就逐渐将家里的生意交给我们。”
    林琅笑了,问:“那准备什么时候结婚?”
    “你怎么知道我们准备结婚了?”
    “之前,你是一个手指。”林琅曲起手指,只用食指轻扣桌面。“现在是这样的。”这次是食指和中指一起扣。
    朱日隆失笑说:“前些天跟她走了一圈亲戚,习惯了……婚期还在谈。等定好了日子,就给请帖。”
    “结婚后,你们都还去上学?”
    朱日隆含笑说:“我们考上同一个学校。”
    林琅笑着跟他碰杯:“恭喜,那是好事!”
    “你以为我容易啊。”朱日隆喝了一口,笑着说。“没看我这脑门,头发又少了。”
    确实,他脑门上发际线有提升了。而且头顶的头发也更稀疏了。
    林琅笑着说:“那也不是什么什么大事。”
    “不是什么大事?”朱日隆摸摸脑袋,苦笑说。“再过十年,我们两个哥们一起走路上,别人就该认为我们是两叔侄了。”
    “占我便宜呢?”林琅笑骂。“真不是什么大事。我给你弄点外用的药,看能不能让头发长出来。”
    朱日隆惊喜:“你可别安慰我。我会当真的。”
    “看你运气吧。如果你运气好,药肯定能制成。”
    ………………
    连着跑了两天,林琅在农业公司流转下来的耕地都设置了灵阵。因为林琅修为提高,对灵阵的理解也有所加深。这后边设置的灵阵比之前的作用,要强得多。
    后来,他又特地去之前布置下灵阵的两个村子,重新布置了一次。
    到这个时候,林瑭也不急着继续流转土地了。因为马上就要进入农忙时期,已经流转到手的要准备耕种。
    “叔叔,要玩!”
    在公园里,雯雯挣脱林琅的手,跑到一个商店门口的喜洋洋玩具车面前。另外几台已经有两个小孩子玩了。
    林瑭两夫妻都去忙农业公司的工作了。连林父也去了帮忙。
    今天恰好林母也有事,林琅闲着也是闲着,就带着小侄女出门玩。
    雯雯要玩的东西,就是放了硬币进去,然后摇晃几分钟那种。
    林琅拿出钱包,肯定没硬币啊。他蹲下身子拉着雯雯的手,笑着说:“我们去换钱钱,然后就出来玩,好不好?”
    小雯雯已经上幼儿园了,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都比之前强了一些。听了林琅的话,将小手举起到面前,眨着眼睛数了一下手指。
    然后将三个手指神到林琅面前:“换三个!”
    林琅笑着将她抱起来:“好,我们就换三个。”
    换了钱,林琅就将她抱进小车里,然后投币,开启玩具。
    玩具响着儿歌,前后摇晃着。跟另外几个小孩沉默着不同,小家伙咯咯笑个不停。
    三个硬币都用完了,小家伙还恋恋不舍,眼巴巴看着林琅:“叔叔……”
    林琅笑着说:“雯雯说今天要玩了三个钱钱。现在三个钱钱已经用完了。雯雯上学了,听你妈妈说,雯雯很乖很乖。对不对?”
    小家伙听得楞楞的,不过乖不乖这样的问题,是有标准答案的:“我很乖!”
    “我们都是乖孩子,所以说话要算数的,对不对?”
    雯雯像是在思考他话里的意思,好一会,才点头。
    “雯雯真乖。”他笑着将小家伙抱出来,牵着她在公园里溜达。
    家里就一个孩子,小家伙来到公园,就撒开腿到处跑。看到别的孩子一起玩耍,就远远看着,想过去玩,又不敢。
    林琅看着那些在树荫下玩耍的,都是六七岁大的。这个年纪的小孩是不可能跟雯雯这样的小孩子玩的。
    他也就没鼓励她也过去玩,只陪着她一起看。
    看了十几分钟,小家伙可能是觉得没什么新奇的,又撒腿跑了去别的地方。
    看到有别小孩子玩踏板车,或者旱冰鞋,小家伙就会停下,又是好奇又是怕怕,跑回他身边抓着裤子求保护。
    她这个样子看得林琅失笑。
    他将她抱起来,说:“雯雯想不想玩?”
    雯雯连连摇头,翘着小指头指着前方:“叔叔,纸鹞!”
    “雯雯真聪明,知道那是纸鹞!”前边空旷处,有人放风筝,天上有十几只各色风筝,也有人在卖。
    林琅看到小家伙眼里有羡慕,就找到卖风筝的人,问雯雯:“雯雯喜欢那一只?”
    雯雯眼睛滴溜溜看着几十个风筝,伸出小指头:“蜻蜓!”
    “雯雯真聪明,知道这是蜻蜓。那我们就买蜻蜓,让它飞得高高的。好不好。”
    小家伙咧开嘴,笑着大声说:“好,飞最高,最高!”
    买下风筝,他抱着小家伙,放到空中。看她一脸惊奇中带着虔诚看看着天,就教着她怎么放风筝。
    他也不管她是不是听得明白,反正说多了,她就能记住了。
    就这样,他将小家伙抱在胳膊上,将风筝放到最高。
    玩到太阳西沉了,林琅对还不肯定回家的雯雯说:“雯雯,天快要黑了。天黑了,蜻蜓就不知道回来,会找不到雯雯的。”
    “不要蜻蜓走。”
    出乎林琅意料之外,小家伙竟然一下子明白他所表达的意思。
    他笑着说:“那我们将蜻蜓叫回来,然后一起回家。等有空了,我们再一起跟蜻蜓玩。好不好?”
    小家伙趁机提条件:“明天,和蜻蜓玩。”
    “好,我们明天再和蜻蜓玩。”
    将风筝收回来,让小家伙拿着。
    在回家路上,林琅趁机跟她输出一丝灵元,探查她的身体。
    这个小侄女今天的表现,让他有些惊讶。才三岁多,这样年龄的孩子,大多数时间都会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又或许是因为对大人的对话,经常理解不了,所以经常对大人不理不睬的。
    但小家伙绝大部分时间都在观察身边的事物。这说明她已经在养成系统的思维。
    而且只要他跟她说话,她总是会回答,或者做出相应的反应。这又说明她一直在注意跟其他人的交流。
    这让林琅觉得这个小侄女,只要教育得当,长大成人了肯定很有出息。
    探查小家伙的身体,只是临时起意。担心她的身体有什么隐患。
    结果却发现,小家伙的大脑中被一团灵元萦绕着。这个灵元似乎在影响着她的大脑细胞。
    发现这个结果,让他有些惊奇。
    小家伙不应该形成这种的灵元团才对。虽然浓度甚至比不上幻境现在的浓度。但也比地球高出十几倍。
    那些灵元到底是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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