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 献王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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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奴州位于大明版图东南角,毗邻下凉与佑京两州,东南侧就是国境线,国境线之外便是羌奴。
由于毗邻羌奴,所以御奴州的百姓比起乾京等内地百姓来说,自然也少了一丝儒雅,多了一丝霸气与爽朗,或者说多出一丝血性。
御奴州之所以叫御奴州,寓意就是抵御羌奴的意思,所以自古以来,这里就是大明的兵家重地,不可忽视的一个地方。虽
说最近几年大明与羌奴一直相安无事,不过在这平静的表面下却依旧少不了摩擦,而这摩擦最为激烈的地方,就是在御奴州边境,南阳府,崇武县。所
以在这个地方,大明可谓是布置下了层层重兵把守,为什么这么说呢?因
为除了派遣平东大将军镇守以外,这御奴州本来就还有一个“王”,兵王,献王李克用!不
过这个兵王可不是指兵中之王,而是指用兵之王!献
王,是目前大明王朝唯一的外姓王,也是唯一个世袭王,也就是民间所说的铁帽子王。
因为只有献王的封号不会随着世袭而降爵位,所以人们更习惯称献王为铁帽子王。
在乾正皇帝登基的第十个年头,也就是明正十年,新任羌奴王带兵来犯,那个时候前献王李茂刚刚离世不过两日,年近十七,毫无带兵经验的李克用刚刚度过自己的成人礼,袭得献王之位。当
时司马战还没有战死羌奴,不过那个时候的他正在带兵平定周边诸国的小股叛乱势力,所以没能第一时间赶往御奴州。朝
廷方面因为避嫌的原因,在李茂活着的情况下也没有派人过去协助镇守,所以李茂一死,羌奴王便趁机作乱,想要一举攻破御奴州边境防线。
但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年仅十七岁的李克用展现出了与他年龄不符的镇定与气势,亲自持枪上阵,率领部队死守城池,绝不冒进,硬是抗住了羌奴人的三次攻城。等
到晚上,他更是亲自带领五百铁骑夜袭羌奴大军粮草部队,断了羌奴人的粮草。
次日晚上继续小股骚扰,不让敌人休息,又累又饿的羌奴大军疲惫不堪。
第三日,李克用带领大军首次出城迎敌,并且在大军中使用了自己的新阵型。
据说那一战,十七岁的李克用在羌奴人的大军中杀了个三进三出,银白色的战袍被鲜血染透,胯下战马嘶吼,威风凛凛,英勇无比,整个羌奴大军竟无一人可以触其锋芒,与之匹敌。经
此一役,羌奴人大伤元气,准备退军百里休整。
按理来说穷寇莫追,这个道理就连新兵蛋子都懂,不过李克用却反其道而行之,在获得一场大胜后,留下大军守城羁押俘虏,自己带着两千铁骑追赶敌军。等
他的铁骑杀到羌奴人休整的地方时,对方正是连夜赶路,疲惫不堪,想要安营扎寨的时候,却正要迎头被其赶上,见此情况,李克用缨红枪一指,带着铁骑又是一阵屠杀。那
个时候羌奴人已经被这个十七岁的少年打怕了,他们以为大明的大军就在李克用身后,所以想都不想,直接后退逃跑。如
果是普通人,看见自己两千人就把整个羌奴大军吓退,恐怕会上头,继续追上去。
不过这个时候李克用那超乎同龄人的镇定与大局观就显现出来了,见羌奴人再次后退,他没有再次追击,而是直接勒马回头,带着铁骑返回。
当羌奴人知道李克用只带了那么点人就追上来肆无忌惮的杀了一通后,当即吐血,每个人的脸色都火辣辣的疼,羌奴王当即命令一名大将带兵去追,一定要在李克用赶回城之前追上,把他的人头带回羌奴,以祭那些死去的羌奴战士。可
是当那名羌奴战将追上李克用的时候,他不仅没有高兴,反而是打了个冷颤,因为当他看到李克用那一副优哉游哉的模样时,立马就明白这是李克用的诱敌深入,瓮中捉鳖之计!随
着李克用的手臂一挥,山坡两侧早已等待多时的士兵蜂拥而出,直将前来追击的羌奴士兵淹没。
原来早在李克用带铁骑追出来的时候,他就已经想到这种可能,所以偷偷命令手下回去调兵在此地埋伏,本来他只是想再杀点小兵,没想到居然赚了羌奴大将。
前来追击的羌奴士兵全部战死,仅有一人活着逃了出去,那还是在李克用的授意下,他才能活着回去报信。
得知大将遭遇埋伏,战死前方,羌奴王大怒,当即就要发兵再次追上去,与李克用一决死战。不
过很快他就冷静下来,羌奴王知道,这个十七岁的李克用似乎一点不比他那死去的老爹差,自己这次想趁着李茂死去群龙无首之际突袭的作战方案算是彻底破灭了。过
去这么久,大明的援兵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到了,一旦双方汇合,自己这些先头部队必定讨不了好,所以他也只能暗叹一口气,放任李克用离去。两
日后,羌奴后续部队跟上,不过这个时候,由司马战率领的援军也已经抵达战场,双方势均力敌,兵力对等,大好优势已经不复存在。
经此一役,十七岁的李克用犹如彗星一般闪耀整个大明,就连当时的司马战都亲口承认,换做同等情况下,他做的不一定比李克用好。
也正是从这以后,李克用便获得了兵王之称,比喻他用兵如神!“
李克用……会是他吗?”一
片树林内,司马未央往篝火里填了点树枝,看了一眼已经洗的干干净净林雪唐,道:“没想到你知道还挺多!”
林雪唐白了他一眼,紧了紧身上的衣服,道:“我自小就对兵家历史感兴趣,更是喜欢到处游玩,所以对这方面知道的多一些,不过倒是你,出生于武将之家,居然连这些事都不知道,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混上钦差的!”
司马未央讪讪一笑,没有回话。
“李克用此人的确非同一般!”说话的是宇文子晋,他看了看司马未央道,“将军曾经和我说过,他看到李克用的第一眼,就感觉这个人好像一柄利剑,锋芒毕露,直冲云霄,如果运用得当,那就是大明之福,可是如果运用不当,那就是大明的灾祸。”宇
文子晋很少会谈论这些事,不过也许是想到了过往,所以话多了一些。
“锋利的宝剑吗?”司马未央喃喃自语。
在听过林雪唐的讲述以后,不知怎么回事,司马未央始终有一种感觉,他总是隐约觉得这个献王李克用,会不会就是自己曾经在酒楼碰见的旅客李克呢?可
是在听过宇文子晋的评价后,司马未央仔细回想了一下李克那儒雅的书生气质,当即便摇了摇头。
“实在是太多心了,怎么可能会是一个人呢!”司马未央自嘲两声,随后忍不住对宇文子晋问道,“宇文大哥,你见过李克用本人吗?”他
还是想确认是一下。
“没有!”
宇文子晋摇摇头,道:“当时我和将军在平定诸国叛乱势力,羌奴入侵后,将军接到圣旨前往御奴州带兵镇压,而我则是留在泯疆地区继续平定叛乱势力,可是没想到,那竟然是我与将军的最后一次见面!”说
到这里,宇文子晋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眼中有着一些莫名的情愫,其实他一直在责怪自己,责怪自己为什么没有跟在司马战身边,没有跟着他去御奴州。如
果他去了,肯定不会让司马战做出那种轻率的决定,这样一来司马战也就不会死在羌奴了。“
谁!”忽
然,宇文子晋眉头一皱,众人只觉得眼前寒光一闪,他的手中便多出一柄锋利宝剑,剑尖指着黑暗中的某处。
由于毗邻羌奴,所以御奴州的百姓比起乾京等内地百姓来说,自然也少了一丝儒雅,多了一丝霸气与爽朗,或者说多出一丝血性。
御奴州之所以叫御奴州,寓意就是抵御羌奴的意思,所以自古以来,这里就是大明的兵家重地,不可忽视的一个地方。虽
说最近几年大明与羌奴一直相安无事,不过在这平静的表面下却依旧少不了摩擦,而这摩擦最为激烈的地方,就是在御奴州边境,南阳府,崇武县。所
以在这个地方,大明可谓是布置下了层层重兵把守,为什么这么说呢?因
为除了派遣平东大将军镇守以外,这御奴州本来就还有一个“王”,兵王,献王李克用!不
过这个兵王可不是指兵中之王,而是指用兵之王!献
王,是目前大明王朝唯一的外姓王,也是唯一个世袭王,也就是民间所说的铁帽子王。
因为只有献王的封号不会随着世袭而降爵位,所以人们更习惯称献王为铁帽子王。
在乾正皇帝登基的第十个年头,也就是明正十年,新任羌奴王带兵来犯,那个时候前献王李茂刚刚离世不过两日,年近十七,毫无带兵经验的李克用刚刚度过自己的成人礼,袭得献王之位。当
时司马战还没有战死羌奴,不过那个时候的他正在带兵平定周边诸国的小股叛乱势力,所以没能第一时间赶往御奴州。朝
廷方面因为避嫌的原因,在李茂活着的情况下也没有派人过去协助镇守,所以李茂一死,羌奴王便趁机作乱,想要一举攻破御奴州边境防线。
但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年仅十七岁的李克用展现出了与他年龄不符的镇定与气势,亲自持枪上阵,率领部队死守城池,绝不冒进,硬是抗住了羌奴人的三次攻城。等
到晚上,他更是亲自带领五百铁骑夜袭羌奴大军粮草部队,断了羌奴人的粮草。
次日晚上继续小股骚扰,不让敌人休息,又累又饿的羌奴大军疲惫不堪。
第三日,李克用带领大军首次出城迎敌,并且在大军中使用了自己的新阵型。
据说那一战,十七岁的李克用在羌奴人的大军中杀了个三进三出,银白色的战袍被鲜血染透,胯下战马嘶吼,威风凛凛,英勇无比,整个羌奴大军竟无一人可以触其锋芒,与之匹敌。经
此一役,羌奴人大伤元气,准备退军百里休整。
按理来说穷寇莫追,这个道理就连新兵蛋子都懂,不过李克用却反其道而行之,在获得一场大胜后,留下大军守城羁押俘虏,自己带着两千铁骑追赶敌军。等
他的铁骑杀到羌奴人休整的地方时,对方正是连夜赶路,疲惫不堪,想要安营扎寨的时候,却正要迎头被其赶上,见此情况,李克用缨红枪一指,带着铁骑又是一阵屠杀。那
个时候羌奴人已经被这个十七岁的少年打怕了,他们以为大明的大军就在李克用身后,所以想都不想,直接后退逃跑。如
果是普通人,看见自己两千人就把整个羌奴大军吓退,恐怕会上头,继续追上去。
不过这个时候李克用那超乎同龄人的镇定与大局观就显现出来了,见羌奴人再次后退,他没有再次追击,而是直接勒马回头,带着铁骑返回。
当羌奴人知道李克用只带了那么点人就追上来肆无忌惮的杀了一通后,当即吐血,每个人的脸色都火辣辣的疼,羌奴王当即命令一名大将带兵去追,一定要在李克用赶回城之前追上,把他的人头带回羌奴,以祭那些死去的羌奴战士。可
是当那名羌奴战将追上李克用的时候,他不仅没有高兴,反而是打了个冷颤,因为当他看到李克用那一副优哉游哉的模样时,立马就明白这是李克用的诱敌深入,瓮中捉鳖之计!随
着李克用的手臂一挥,山坡两侧早已等待多时的士兵蜂拥而出,直将前来追击的羌奴士兵淹没。
原来早在李克用带铁骑追出来的时候,他就已经想到这种可能,所以偷偷命令手下回去调兵在此地埋伏,本来他只是想再杀点小兵,没想到居然赚了羌奴大将。
前来追击的羌奴士兵全部战死,仅有一人活着逃了出去,那还是在李克用的授意下,他才能活着回去报信。
得知大将遭遇埋伏,战死前方,羌奴王大怒,当即就要发兵再次追上去,与李克用一决死战。不
过很快他就冷静下来,羌奴王知道,这个十七岁的李克用似乎一点不比他那死去的老爹差,自己这次想趁着李茂死去群龙无首之际突袭的作战方案算是彻底破灭了。过
去这么久,大明的援兵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到了,一旦双方汇合,自己这些先头部队必定讨不了好,所以他也只能暗叹一口气,放任李克用离去。两
日后,羌奴后续部队跟上,不过这个时候,由司马战率领的援军也已经抵达战场,双方势均力敌,兵力对等,大好优势已经不复存在。
经此一役,十七岁的李克用犹如彗星一般闪耀整个大明,就连当时的司马战都亲口承认,换做同等情况下,他做的不一定比李克用好。
也正是从这以后,李克用便获得了兵王之称,比喻他用兵如神!“
李克用……会是他吗?”一
片树林内,司马未央往篝火里填了点树枝,看了一眼已经洗的干干净净林雪唐,道:“没想到你知道还挺多!”
林雪唐白了他一眼,紧了紧身上的衣服,道:“我自小就对兵家历史感兴趣,更是喜欢到处游玩,所以对这方面知道的多一些,不过倒是你,出生于武将之家,居然连这些事都不知道,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混上钦差的!”
司马未央讪讪一笑,没有回话。
“李克用此人的确非同一般!”说话的是宇文子晋,他看了看司马未央道,“将军曾经和我说过,他看到李克用的第一眼,就感觉这个人好像一柄利剑,锋芒毕露,直冲云霄,如果运用得当,那就是大明之福,可是如果运用不当,那就是大明的灾祸。”宇
文子晋很少会谈论这些事,不过也许是想到了过往,所以话多了一些。
“锋利的宝剑吗?”司马未央喃喃自语。
在听过林雪唐的讲述以后,不知怎么回事,司马未央始终有一种感觉,他总是隐约觉得这个献王李克用,会不会就是自己曾经在酒楼碰见的旅客李克呢?可
是在听过宇文子晋的评价后,司马未央仔细回想了一下李克那儒雅的书生气质,当即便摇了摇头。
“实在是太多心了,怎么可能会是一个人呢!”司马未央自嘲两声,随后忍不住对宇文子晋问道,“宇文大哥,你见过李克用本人吗?”他
还是想确认是一下。
“没有!”
宇文子晋摇摇头,道:“当时我和将军在平定诸国叛乱势力,羌奴入侵后,将军接到圣旨前往御奴州带兵镇压,而我则是留在泯疆地区继续平定叛乱势力,可是没想到,那竟然是我与将军的最后一次见面!”说
到这里,宇文子晋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眼中有着一些莫名的情愫,其实他一直在责怪自己,责怪自己为什么没有跟在司马战身边,没有跟着他去御奴州。如
果他去了,肯定不会让司马战做出那种轻率的决定,这样一来司马战也就不会死在羌奴了。“
谁!”忽
然,宇文子晋眉头一皱,众人只觉得眼前寒光一闪,他的手中便多出一柄锋利宝剑,剑尖指着黑暗中的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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