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唐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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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詹姆斯哈登单打关键时刻的突然来电,经过杨一鸣的反复追问,于小春终于吐口,说是来自希望多年后再见一面的前女友唐雯。
唐雯是于小春的大学同学,两人是校园情侣。毕业后于小春考到美国的研究生,陪尚在国内工作的唐雯在费城一游后就被分手。一条不足百字的短信:
“…不如就让我们俩三年多的记忆停留在费城吧。也许有一天我会再回去,但暂时,我要先走了…祝你在美国一切都好吧。”
唐雯分手于小春时甚至都没有打一个电话,没有任何亲口解释。但这么长时间过去,她突然打来电话说因为在电视上一睹于小春,就想再见一面,到底是为了什么?
1/
人的感情会有许多种。
喜悦,兴奋,愤怒,恐惧,哀伤,迷惑,焦虑,满足。
有时候一种感情会强烈到极致,而有时候好几种感情又会混杂在一起,互相角力,波涛汹涌。
于小春不会经常想起前女友唐雯,但每当想起这段回忆的时候,他胸中充斥的感情只有一种:怀念。再无其他。
人常说校园恋情最为纯粹。人也常说初恋总是最美。在于小春身上,这两者都符合。
唐雯是他大学法律系的同班同学。虽然两人大二才正式在一起,但其实于小春对她是一见钟情。唐雯不是那种人群中出挑的女生,确切地说,从学校读书人的角度来说她各方面都很普通。首先于小春和唐雯考入的本身就是一所中游的一本大学,211,不是985,法律的专业也不是这所学校的强项。这足以说明两人并非各自城市学校的尖子生,顶多只能说够努力,但绝非天资过人或有悬梁刺股的毅力。法律系的这个班上,男女比例也算平衡,开学之初,所有人轮流地上台自我介绍,唐雯的话不多,说话声音不响但也不害羞,还留着学生样的黑色过肩头发,她和所有的女生一样都还没开始学会化妆,但脸上的青春模样却比任何化妆品和口红的效果更加动人。南方九月的天气还很热,她穿了一条翠绿色带圆点的裙子,膝盖和脚踝露在外面,脚上穿了一双圆圆的棕色皮鞋。唐雯的脸红扑扑的,也不知道是天气潮湿所致,还是说话时的紧张,汗水浸湿了她雪白的脖颈,一些头发黏在上面,于小春盯着看了很久。
事实证明唐雯还真是一个普通的女生。不像寝室男生每晚夜谈都会意淫的系花校花,唐雯身边并没有很多苍蝇般的追求者。她有几位走得近的寝室好友,一起上课,一起去图书馆占座,一起打水吃饭逛街。她的笑容是淡的,从来不夸张地露齿大笑,但甘甜怡人;她的话语是软的,仿佛那座城市四季的风,温柔略带暖湿。总之,于小春自己也不知道看上了这个普通女孩的哪一点——在上大学前他一直以为自己会在新的世界里放飞自我,对最美的女生展开一番惊天动地的追求,即使不成功也能留下一段轰轰烈烈的记忆。可是,他并没有。
他的视野从第一天,就被唐雯占据了。
他会给她发讯息,嘘寒问暖。每一条信息对方都会回复,简短但不失诚恳。她仿佛像一个早就熟谙此中过来人,既不会让于小春觉得生分,也从不给他过于高昂的希望。女生在恋爱这方面好像从来就比男生成熟很多。但于小春并没有介意,至少她还有问必答,这对他来说就已经足够了。
聊得多了,后来他就开始约女孩子一起吃饭。唐雯婉拒了几次,最终也答应了他。
从校园食堂的各种档口,到大学城周边的小铺,两个人的感情在一顿顿不咸不淡的饭里仿佛也发生了微弱的变化?于小春不敢确定,但后来他再约唐雯去看电影之类更亲密的活动,对方也顺理成章地答应了。唐雯没有什么其他的爱好,于是那一年上映的好莱坞大片、欧洲文艺片、港台片、国产伪巨制和烂鬼片,他们一部没落下,通通看了一遍。
一个波澜不惊的学年很快过去。
第二年的暑期,于小春还特意跑到了唐雯的家乡住了几天。那是北国的一个小镇,连夏天都是凉丝丝的,于小春坐了一天一夜26个小时的火车才到。山高水厚的黑土地,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吧。镇上没有什么人气,以老年人居多,他转了半天就看遍了。到后的第二天晚上,于小春和唐雯的以前同学吃了顿饭,大家聊得有些晚,还学大人的样子喝了几口酒。
饭后于小春带着唐雯一起回到了他订的酒店——他特意选了相对贵一些但整洁的如家,两人坐在床上铺的两个枕头上看了一会电视,始终没有靠在一起。临近半夜,唐雯说要回家,于小春也没有挽留。他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方式,预想的场景最终没有发生。于小春提议送唐雯回家,后者没有答应,说自己从小到大长在这里,几步路就可以走到,就自顾自走了。
第二天和之后的两三天两人就像前一晚什么都没发生似的,还是一样地在镇上瞎逛,吃吃喝喝。仿佛在酒店房间里一尺之看电视的那一幕,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似的。
后来。
后来于小春就回去了,等到夏天过去九月份的校园再次迎来新生时,唐雯就那样成了他的女朋友。
2/
所以于小春对于这个没有勇气说出分手的前女友,心中每每想起仍充满怀念,大概也不足为奇了。
他对唐雯的怀念,大多不过是对这些细枝末节事情的追忆。
翠绿色的圆点裙子,那个北国小镇,脖颈上被汗水粘住的头发,她永远的细声细语。即使两人的旅程在费城戛然而止,他记住的也都是那些光辉的片段。
她坐在费城美术馆前的台阶上,印着初升的朝阳,憧憬未来。
当时离开馆还有一段时间,远处的太阳已经升高,薄淡的晨曦变成洒遍整座城市的光芒,毫无遮挡地也落在美术馆前面的这片土地上。唐雯她略微眯着眼睛,一夜火车颠簸的疲倦似乎没有在她脸上留下痕迹。她说话时张开的嘴唇薄得是粉红色的,波浪般的秀发从一侧肩膀披到胸前,光彩流动。因为刚才的蹦蹦跳跳,唐雯的胸口会随着呼吸微微起伏。
她说喜欢费城,她说以后还可以再来。
只是这个憧憬,未来并未兑现。
虽然也许两个人要分手蛛丝马迹,可能早在费城之行前已经开始展露。虽然现在回想起来,相约费城,可能更像是唐雯主动地为这段关系画上句号的安排。虽然于小春完全可以猜想到,他读过无数次两人分手的短信其实暗示唐雯是为了个人未来而选择了另外的人,但他选择不去想。
只是怀念。
虽然工作回国后,他被人安排介绍,参加过各种各样的相亲,见过的女孩子有奇怪的温柔的,有的拜金有的完全看不上他,饭吃到一半就不找借口直接离开的也有。但他最怀念的,仍是校园里第一天见到的那个看上去再普通不过得女生唐雯。他说不出她到底好在哪里,但一切都是那么妥帖舒服,一切都,值得怀念。
只有和她,于小春才能讲出自己偏执的篮球梦。他想放弃一切扎入的那个nba世界。那个充满疯狂和个人英雄主义的巨人国,而他,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
每当他说起这些,唾沫横飞时,唐雯总会像听了一个精彩的笑话,笑意浮上脸颊。她不会评论他的梦想,只是一如既往地甘之如饴,宠辱不惊,像她每一个生命中普通又对于小春来说无比精彩的时刻一样,轻轻评说道:“嗯,蛮好的。我觉得很有意思。”
于是听了这话的于小春就会觉得充满了动力,为了这个人,自己可以赴汤蹈火,也毫无怨言。
现在这个人又要回来了。
电话上她说要来找他,漂洋过海,义不容辞。
这回,两个人好像突然掉了个。
不知道她是为了什么。
但不管怎样,于小春难以镇定了。
唐雯是于小春的大学同学,两人是校园情侣。毕业后于小春考到美国的研究生,陪尚在国内工作的唐雯在费城一游后就被分手。一条不足百字的短信:
“…不如就让我们俩三年多的记忆停留在费城吧。也许有一天我会再回去,但暂时,我要先走了…祝你在美国一切都好吧。”
唐雯分手于小春时甚至都没有打一个电话,没有任何亲口解释。但这么长时间过去,她突然打来电话说因为在电视上一睹于小春,就想再见一面,到底是为了什么?
1/
人的感情会有许多种。
喜悦,兴奋,愤怒,恐惧,哀伤,迷惑,焦虑,满足。
有时候一种感情会强烈到极致,而有时候好几种感情又会混杂在一起,互相角力,波涛汹涌。
于小春不会经常想起前女友唐雯,但每当想起这段回忆的时候,他胸中充斥的感情只有一种:怀念。再无其他。
人常说校园恋情最为纯粹。人也常说初恋总是最美。在于小春身上,这两者都符合。
唐雯是他大学法律系的同班同学。虽然两人大二才正式在一起,但其实于小春对她是一见钟情。唐雯不是那种人群中出挑的女生,确切地说,从学校读书人的角度来说她各方面都很普通。首先于小春和唐雯考入的本身就是一所中游的一本大学,211,不是985,法律的专业也不是这所学校的强项。这足以说明两人并非各自城市学校的尖子生,顶多只能说够努力,但绝非天资过人或有悬梁刺股的毅力。法律系的这个班上,男女比例也算平衡,开学之初,所有人轮流地上台自我介绍,唐雯的话不多,说话声音不响但也不害羞,还留着学生样的黑色过肩头发,她和所有的女生一样都还没开始学会化妆,但脸上的青春模样却比任何化妆品和口红的效果更加动人。南方九月的天气还很热,她穿了一条翠绿色带圆点的裙子,膝盖和脚踝露在外面,脚上穿了一双圆圆的棕色皮鞋。唐雯的脸红扑扑的,也不知道是天气潮湿所致,还是说话时的紧张,汗水浸湿了她雪白的脖颈,一些头发黏在上面,于小春盯着看了很久。
事实证明唐雯还真是一个普通的女生。不像寝室男生每晚夜谈都会意淫的系花校花,唐雯身边并没有很多苍蝇般的追求者。她有几位走得近的寝室好友,一起上课,一起去图书馆占座,一起打水吃饭逛街。她的笑容是淡的,从来不夸张地露齿大笑,但甘甜怡人;她的话语是软的,仿佛那座城市四季的风,温柔略带暖湿。总之,于小春自己也不知道看上了这个普通女孩的哪一点——在上大学前他一直以为自己会在新的世界里放飞自我,对最美的女生展开一番惊天动地的追求,即使不成功也能留下一段轰轰烈烈的记忆。可是,他并没有。
他的视野从第一天,就被唐雯占据了。
他会给她发讯息,嘘寒问暖。每一条信息对方都会回复,简短但不失诚恳。她仿佛像一个早就熟谙此中过来人,既不会让于小春觉得生分,也从不给他过于高昂的希望。女生在恋爱这方面好像从来就比男生成熟很多。但于小春并没有介意,至少她还有问必答,这对他来说就已经足够了。
聊得多了,后来他就开始约女孩子一起吃饭。唐雯婉拒了几次,最终也答应了他。
从校园食堂的各种档口,到大学城周边的小铺,两个人的感情在一顿顿不咸不淡的饭里仿佛也发生了微弱的变化?于小春不敢确定,但后来他再约唐雯去看电影之类更亲密的活动,对方也顺理成章地答应了。唐雯没有什么其他的爱好,于是那一年上映的好莱坞大片、欧洲文艺片、港台片、国产伪巨制和烂鬼片,他们一部没落下,通通看了一遍。
一个波澜不惊的学年很快过去。
第二年的暑期,于小春还特意跑到了唐雯的家乡住了几天。那是北国的一个小镇,连夏天都是凉丝丝的,于小春坐了一天一夜26个小时的火车才到。山高水厚的黑土地,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吧。镇上没有什么人气,以老年人居多,他转了半天就看遍了。到后的第二天晚上,于小春和唐雯的以前同学吃了顿饭,大家聊得有些晚,还学大人的样子喝了几口酒。
饭后于小春带着唐雯一起回到了他订的酒店——他特意选了相对贵一些但整洁的如家,两人坐在床上铺的两个枕头上看了一会电视,始终没有靠在一起。临近半夜,唐雯说要回家,于小春也没有挽留。他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方式,预想的场景最终没有发生。于小春提议送唐雯回家,后者没有答应,说自己从小到大长在这里,几步路就可以走到,就自顾自走了。
第二天和之后的两三天两人就像前一晚什么都没发生似的,还是一样地在镇上瞎逛,吃吃喝喝。仿佛在酒店房间里一尺之看电视的那一幕,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似的。
后来。
后来于小春就回去了,等到夏天过去九月份的校园再次迎来新生时,唐雯就那样成了他的女朋友。
2/
所以于小春对于这个没有勇气说出分手的前女友,心中每每想起仍充满怀念,大概也不足为奇了。
他对唐雯的怀念,大多不过是对这些细枝末节事情的追忆。
翠绿色的圆点裙子,那个北国小镇,脖颈上被汗水粘住的头发,她永远的细声细语。即使两人的旅程在费城戛然而止,他记住的也都是那些光辉的片段。
她坐在费城美术馆前的台阶上,印着初升的朝阳,憧憬未来。
当时离开馆还有一段时间,远处的太阳已经升高,薄淡的晨曦变成洒遍整座城市的光芒,毫无遮挡地也落在美术馆前面的这片土地上。唐雯她略微眯着眼睛,一夜火车颠簸的疲倦似乎没有在她脸上留下痕迹。她说话时张开的嘴唇薄得是粉红色的,波浪般的秀发从一侧肩膀披到胸前,光彩流动。因为刚才的蹦蹦跳跳,唐雯的胸口会随着呼吸微微起伏。
她说喜欢费城,她说以后还可以再来。
只是这个憧憬,未来并未兑现。
虽然也许两个人要分手蛛丝马迹,可能早在费城之行前已经开始展露。虽然现在回想起来,相约费城,可能更像是唐雯主动地为这段关系画上句号的安排。虽然于小春完全可以猜想到,他读过无数次两人分手的短信其实暗示唐雯是为了个人未来而选择了另外的人,但他选择不去想。
只是怀念。
虽然工作回国后,他被人安排介绍,参加过各种各样的相亲,见过的女孩子有奇怪的温柔的,有的拜金有的完全看不上他,饭吃到一半就不找借口直接离开的也有。但他最怀念的,仍是校园里第一天见到的那个看上去再普通不过得女生唐雯。他说不出她到底好在哪里,但一切都是那么妥帖舒服,一切都,值得怀念。
只有和她,于小春才能讲出自己偏执的篮球梦。他想放弃一切扎入的那个nba世界。那个充满疯狂和个人英雄主义的巨人国,而他,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
每当他说起这些,唾沫横飞时,唐雯总会像听了一个精彩的笑话,笑意浮上脸颊。她不会评论他的梦想,只是一如既往地甘之如饴,宠辱不惊,像她每一个生命中普通又对于小春来说无比精彩的时刻一样,轻轻评说道:“嗯,蛮好的。我觉得很有意思。”
于是听了这话的于小春就会觉得充满了动力,为了这个人,自己可以赴汤蹈火,也毫无怨言。
现在这个人又要回来了。
电话上她说要来找他,漂洋过海,义不容辞。
这回,两个人好像突然掉了个。
不知道她是为了什么。
但不管怎样,于小春难以镇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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