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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无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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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云历669年9月11日,朝阳初升,人声、犬吠从远处传来,林霄蓦然开眼,黑白分明的眼眸精芒一闪,凝视上方。
    房梁上,正有一只蜘蛛在结网。
    “在吗?”林霄低声问询。
    “出来聊聊半文钱的。”几息后林霄又开口:“要不然一文钱的也行。”
    但,还是没有任何回应,整个屋内,只有林霄一人。
    “难道是幻觉?”林霄惊疑不定,昏迷前,自己依稀听到什么‘培养序列’什么‘启动’之类的声音,还以为是金手指到账了。
    起身,林霄下意识的揉了揉下巴,眉头微皱:“为什么我昨天会昏过去?按照一季度昏一次的规律,这个季度上个月我已经昏过了,理应到下个季度差不多时间才会再次昏迷。”
    百思不得其解。
    没有任何征兆的昏迷是林霄的老毛病,从小如此,养父母也曾带林霄看过大夫,一番检查后那大夫说林霄患的是脑疾,活不过十五岁,病急乱投医,找了个算命先生,那算命一通复杂如结印的掐指推算一番后,说他命太硬,得改名字,叫无命。
    林无命!
    命都没了,可就不死翘翘了吗?
    林霄有意见也没用,只能无奈接受,但平时他都将林霄和林无命两个名字分开,用在不同场合,也不知道是那大夫胡扯还是算命的有本事,林霄今年十八岁。
    一季度昏迷一次,每季度昏迷的时间一般都是中间月份的中旬,早已经被林霄抓住规律。
    谁曾想到,昨天晚上带人去收例钱时竟然再次昏迷。
    想到这里林霄连忙下床,三两下整理好床铺,将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又迅速穿好衣服理顺抚平,推开卧房木门走到院子里水池边,漱口、用粗布弄湿沾盐刷牙、洗脸、最后将短发捋一捋。
    只要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林霄都会将自身打理好,他认为,那是对自身的一种尊重。
    “哥,你醒了。”身后传来一道如释重负的声音:“昨晚你又昏了,吓我一跳。”
    这是一个约莫十二三岁的少年,浓眉大眼,叫周正,与林霄虽然没有血脉关系,但胜似亲兄弟,因为周正是养父母所生。
    林霄一年四季都要昏迷一次,每一次昏迷睡一觉就没事,周正也没有太过担心。
    “没事。”林霄一笑:“饿了吧,我去做早餐。”
    “哥,我来吧,你练练。”周正一副一切都交给我的口吻的说道:“也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好,那我等着。”林霄一怔,旋即一笑。
    平时三餐都是林霄负责的,很少让周正动手。
    活动筋骨,林霄屏息凝神、两腿平行略宽于肩、沉腰坐马、含胸拔背、气劲虚顶,正是坐马桩。
    两刻钟后,林霄取剑练一趟基础剑术。
    “当当当当,周氏鸡蛋青菜面来咯,哥,快来尝尝我手艺。”周正一手各端着一海碗,热气腾腾,满脸期待。
    “阿正啊,别人煮面要钱,你煮面是要命啊。”林霄尝了一口后叹道。
    “哥,我总觉得你不是在夸奖我。”周正一怔,嘟囔道。
    “你的直觉是对的。”林霄正色道:“我的确不是在夸奖你。”
    “哥。”周正小脸一黑,哼哼一声不再理会林霄,埋头扒拉扒拉起来,结果才吃了一口,小脸皱成一团。
    面煮糊了,吃起来口感不好,青菜也煮太老,汤咸得发苦。
    “阿正,哥今天再教你一个道理,自己约的……煮的面,含着泪也要吃完。”林霄面不改色的吃了两口,再将剩下的面扒拉到周正碗里:“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些,吃完记得去学堂。”
    阿正这孩子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只是能吃的,就算再难吃,他也能吞下去。
    “哥,我……我不想去学堂了。”周正犹犹豫豫几下后方才鼓起勇气说道,说完怯生生的看着林霄。
    “不去上学你要做什么?”林霄脸色一正凝声反问。
    “我要跟你一起混帮派。”周正大声说道。
    “不行。”林霄面色骤然大变,一声低吼,吓得周正面色大变:“阿正,你必须听着,将我的话牢牢的死死的刻在脑子里,绝对不要混帮派、绝对不要混帮派、绝对不要混帮派。”
    “记住,去学堂好好学习,将来若能做一个教书先生,受人尊敬衣食无忧。”林霄放缓声音,但每一个字更加沉重有力:“等我攒够钱,我就送你去县城的书院学习,说不定将来还能考取功名混个一官半职的,到时候哥也跟着你风光。”
    “记住,不要迟到。”林霄提着连鞘一米长的剑大步走向院门,脚步一顿,回身看向周正,眼神带着几分危险,语气也带上几分凌厉:“别想着逃学,否则……后果会很严重……十分严重。”
    “知道了哥。”周正求生欲很强的快速点头,看着林霄踏出院门的背影,小脸上露出几分担忧。
    ……
    家门外,林霄重重吐出一口气,脸色淡漠,眼神犀利,生人勿近,这样显得比较唬人。
    提着铁剑,林霄大步前踏疾行如风,旁边经过的人看到林霄时,下意识都会避让,眼神也不敢直视,只有等到林霄走远了,方才松一口气。
    “太吓人了。”
    “我听说了,那林无命昨晚带人去武馆收账时被吓昏了。”
    “真的吗?”
    “他那种帮派份子也会被吓昏?”
    “嘘,小声些,看到他手里那剑没有,我听说他可是曾用那剑砍断了别人的手,还在别人的脖子上开了个洞。”
    这里是青桐乡的平民区,住的都是处于生活底层的人,以王和周姓为主,每日都在为生计奔波,没什么勾心斗角,也不会逞凶斗狠,住在这样的地方,唯一好的应该是比较平静。
    平民区没什么油水,来这里闹事,没什么收获还不说,反而丢了名声。
    真正混帮派的人基本都看重面子,丢了面子,那是会被道上的人嘲笑,甚至会被帮规惩处。
    林霄和周正住在这平民区内,一则因为房子是养父母留下的,两间房和一间小厨房以及一间茅厕和一个不小的院子,林霄还在院子一角建了一个简单的浴室。
    二则也是因为平民区内有一间学堂,周正上学离得比较近。
    三则是因为钱不够,如果钱足够多的话,林霄倒是想搬到富人区去,居住环境更好、学堂的环境也更好,再更有钱的话,那就是将周正送到县城书院,将来考取功名的机会更大一些。
    在这个世界,当官是一条很好的出路,绝大多数人都不敢冒犯,就算是帮派人员也不敢招惹官员,那就是和王朝为敌。
    帮派再厉害,能比得过一个国家?
    其次,则是教书先生,懂知识明礼仪,教书育人,哪怕是帮派人员对教书先生也相当的尊敬。
    这,就是为何林霄会要求周正上学堂好好学习的原因。
    混帮派?
    如果不是形势所迫,林霄也不会走上这一条路。
    十八年前过来时,正好是一个被周正父母收养的婴儿,那时候还没有周正,养父母待林霄如己出,至于为何会取名林霄,只因为婴儿的身上有一块铁牌,养父母不识字,带去学堂找先生看,正是林霄二字。
    林霄十五岁时,周正十岁,那一年,养父母积劳病逝,林霄接过重担,将周正带大,并且要让周正能出人头地光宗耀祖。
    带大、培养周正,那都需要钱,养父母积劳成疾,看病就将家底掏空,林霄只能另谋出路赚快钱。
    机缘巧合之下,混入了白云帮成为一名普通帮众,凭着敢拼敢打知进退以及带头大哥的赏识,短时间内得到一笔钱,从此越混越深,几个月前在帮战中表现出众,战后被提升为精英帮众,也成为一名带头大哥,带领三个普通帮众。
    白云帮总部位于县城,青桐乡是分帮,职位最高的就是分帮主,其下就是大头目、小头目、精英帮众、普通帮众。
    一个小头目下基本会有三五个精英帮众,而一个精英帮众下也会有三五个普通帮众。
    昨晚,林霄带着三个手下去一家新开的武馆收例钱,正对峙着,林霄忽然昏迷。
    估计,例钱没有收到,需再去一趟。
    “霄哥,你没事吧。”
    “霄……霄哥……”
    “霄哥,我们正要去找你。”
    迎面走来三个提着钉头棍的年轻人,一个瘦得像竹竿,一个矮壮矮壮,一个身形普通但一张脸很成熟好像快三十岁,其实他只有十九岁。
    瘦竹竿叫王大牛,矮壮叫王小虎,成熟脸叫周大柱。
    都是很接地气的名字,很有平民特色,一看就知道是家中长辈给取的,至于周正,那名字是林霄取的,要不然养父母当时给取的名字叫周二蛋。
    每当说起,周正都十分感激林霄,万幸万幸。
    要不然以后成了教书先生,别人怎么称呼。
    二蛋先生?
    每次想到这个,林霄就想笑。
    “青虎武馆的例钱交了没有?”林霄不徐不疾开口。
    “没,他们不交。”王大牛连忙回答。
    “霄哥,昨晚你昏迷后,我们就急忙将你带走。”周大柱曼斯条理的解释。
    “对……对……没……没……错。”王小虎用力点头结结巴巴说道。
    “走。”林霄一步当先。
    “去……去……哪?”王小虎一怔。
    “笨蛋,当然是去青虎武馆。”王大牛一边说着一边迅速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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