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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朱兴邦的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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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哥哥是好人,死了会上天堂的。你如果下了地狱,哥哥就不能陪在你身边了。”少年正义凛然的说道。
    “哦!二丫知道了。”
    横山峰虽然倒了,却还有半截的山头没有倒下,虽然还是悬崖峭壁,却也没有了往日的不可见天日。
    为了翻越这半截的横山峰,可把二丫和哥哥两个人累的够呛。
    二丫倒还好,依旧是活蹦乱跳的样子,只是黑黝黝的脸蛋上,多了几道被荆棘划伤的血印。
    而哥哥虚弱的体质,则是直接差点被累晕过去了。
    刚刚翻越横山峰,外面还是无尽的丛林,二丫就直接欢快的跳了起来,喊道:“哥,我们跑出来了,哥,我们跑出来了。”
    喊了半天,也不见回应,低头一看,满身都是伤痕的哥哥,已经累晕在了地上。
    妹妹嘟囔道:“真是弱不禁风的哥哥呢!”
    咻……依旧是清脆的破空声,一只兔子又遭了殃,妹妹熟练的捡回兔子,剥皮,起火,烤熟。
    这一连串的动作,让人完全看不出,她只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萝莉。
    虽然是个黑黝黝的腹黑小萝莉,但也算是个萝莉吧。
    天快黑了,哥哥醒了过来,看见烤的金黄的野兔肉,直接拿过来大口大口的啃了起来,却是再也不说什么报应,因果循环之类的话了。
    一个县城。
    县城之外的山上,趴着两个穿着兽皮的少男少女。
    还好这两人躲在了县城之外的山上,若是进了城,恐怕要被人当成野人来看待。
    “哥,为什么这外面的人都是短发啊,你这么长的头发,若是进了这城,恐怕要被当成异类啊。
    二丫小萝莉,咪着一只眼,望着山下县城里的来来往往的人。
    “这么远你都看得到?”少年睁大了眼睛,那些人影,却还是一个个小黑点。
    “那当然,我千里眼嘛!”二丫得意洋洋的说道。
    “要不,你把头发剪了吧,我不想被人当成异类。”二丫说道。
    少年瞪大了眼睛:“别,别乱说,身体发肤,受之与父母,怎么能说剪就剪,接着便是一连说了很多之乎者也的话语。
    “好吧。”二丫无奈的抚了抚额头,还真是拿自己这个迂腐的哥哥没什么办法呢。
    “你等等,我想想办法啊。”少年苦思冥想了一阵,却没想到什么办法,直到看见山下有一白衣女子路过。
    “二丫,你尽胡说,你看,山下那人,不也留着长发吗?我就说嘛,外面的人怎么可能全部把头发剪了,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
    少年指着半山腰的女子说道。
    二丫白了哥哥一眼道:“哥,你也太瞎了吧,那是个女人,和你能一样吗?”
    少年白了二丫一眼道:“怎么就不一样了,我穿上衣服比她还美呢。”
    “我不信。”二丫撅着嘴说道。
    “你不信也得信。”少年哼道。
    县城边的一处农家小院里,少年摸着栏杆上晾着的衣服,嘴里喃喃道:“这衣服到底是啥做的,为啥摸着这么舒服,感觉比我们村里村长家女儿穿的还好看。”
    二丫说道:“哥你穿快点,不然人家回来了,把我们当贼呢。”
    “嗯。”少年刚穿上白色连衣裙,嘟囔道:“这怎么像那山下女人穿的衣服呢?”
    “吱啦。”农家小院的大门被推开了。
    “妈,我回来了。”一个穿着粉色裙子的女孩走进了院子里。
    “你们是?”粉色裙子的女孩
    “许凡,别试了,没用的,你那怕把血气石摸碎,都没用的。”
    烈日炎炎之下,一个华服少年嘲笑一个穿着平凡的布衣少年。
    “许凡,血气不够就是血气不够,你一直摸着血气石有什么用啊!还能给你摸出血气不成?”又有人开口道,语气中带着调侃。
    许凡没有说话,烈日炎炎之下,额头冒出了大颗大颗的汗水,苍白的脸色上显现着倔强的神情。
    “不,不是这样的!”
    他的脑海里浮现出父亲每日为他能够来血色学院上学,而操劳的模样,他的心里就是一阵隐痛。
    若是父亲知道了自己血气不足,无法修炼血功,肯定会很失望吧!
    我不能让父亲失望!
    他苍白的脸上充满了不屈,对命运的不甘心。
    父亲只是一个小木匠,却为了自己能够来血色学院上学,每天都早出晚归,已经整整忙碌了三年多。
    他瘦弱的双手狠狠的按在血气石之上,似乎想要陷入血气石之中。
    “许凡,我们回家吧!不就是血气不足,不能修炼吗?当个普通人也挺好的啊!”许凡在学院里为数不多的好友星湖拍了拍许凡的肩膀安慰道。
    “这个世界,普通人真的能活的下去吗?”许凡抬起了头,苍白的脸色,轻声的问星湖道。
    星湖语塞。
    在血气大陆之上,没有血气,修炼不了血法,还真的活不下去,要么死在各种妖兽的嘴里,要么成为各种血修的奴隶。
    “没有血气,你和废物有什么区别?知识颗再优异又能怎么样?还不是现在这副模样?”华服少年走了过来说道。
    “枫凉,少说两句可以吗?真是小人得志。”星湖对着华服少年说道。
    “呵?星湖,你不过也就是一个一级凡血而已,我昨天就已经达到了二级凡血,信不信我一巴掌拍死你?”
    凉风瞪眼道。
    北国一角,有一山城,取自春字,正名春城,意喻城中四季如春,怎奈此城属北国,地处北方之地,故而连年大雪,地冻三尺。
    酒馆中老板烧着酒,抽着不算太贵的烟叶,烟雾缭绕。
    酒馆不大,摆放了五张桌子,皆是坐满了人,在这寒雪满天的春城,唯有一壶滚烫的烧酒,才能让人浑身暖和起来。
    “马老板,老规矩,一碗烧酒,一碟花生米。”
    门口走进了一个穿着厚实的汉子,一口的春城方言,一看便是本地劳动汉子。
    和酒馆老板也是熟络的模样,马老板深深的抽了一口烟味,点了点头,算是知道了。
    “兄弟,一起坐没问题吧。”
    汉子走到酒馆最里面的一张桌子问道。
    除了这一张桌子只坐了一个人之外,其他桌子皆是满座,故而汉子这才向这桌的客人问道。
    这桌客人正在喝着烧酒,听到此言,不由放下了酒杯,斟酌了半秒,便拿下了放在桌子上的剑,算是答应了。
    汉子嘿嘿一笑,搓了搓手掌道:“多谢这位兄弟了,本来我平时来这都挺早的,都有位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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