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作诗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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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蹄铁当真是一个好东西,只是可惜了,这么简单容易制造的马蹄铁,就算是再怎么保密,别人还是学会了。”
当曹操骑着骏马踏在山路之中,感受到了骏马和以前的不一样,发出了感慨。
一场大战下来,对手也知道了马蹄铁的存在。
看到过有着马蹄铁的曹军如此强势,马的速度提升了不说,还那穿了铁鞋子的马掌,踏在人的身上,能够直接要人半条命。
其实,关键是速度提升了,不管是追击敌人,还是逃跑,穿了铁鞋子的马,就是不一样,跑起来,那都是带着风。
在曹操身边的几位将军,也是心生感慨,他们是将军,是要上战场杀敌的将军,对于座下的宝马,没有穿铁鞋子和穿了铁鞋子的感觉,他们的感受是最深的。
“咳咳,楚风的才智的确是超群,再加上他的年龄小,假以时日,定然也能够成为主公身边最大的谋士。”
在曹操的身边,有一位脸色苍白,说话之前,还咳嗽了几声,看起来有一些赢弱的书生,他就是戏志才,跟随着曹操一起行军。
虽然他们在前线作战,对于兖州发生的事情,知道的很少,但是也不是什么都不知道。
当初还没有去前线的时候,曹操就收到了关于有几个县城的县城贪污枉法的密报。
只不过,他还没有想好怎么处理,就遇上了袁绍联合陶谦攻打袁绍。
走之前,曹操找到荀彧还有戏志才等人商量了的,对于几个郡县的县丞要密切关注,同时,防备他们会乘机做出一些损害兖州的事情。
荀彧后来又收到了几分密报,看着已经隐隐有了异心的几个县丞,就不得不管一管了。
楚风各个县丞巡察的事情,曹操也听说了,对于楚风在梁山的遭遇,更是心中明了,不得不说,楚风出手非常果断,和他倒是有一些像。
“年龄不是问题,只要是他的能力强,才智超群,愿意帮助我,心中有百姓,操守尚可,我自然能够容他。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甘罗十二岁拜相,楚风如今已经十之有五,不小了。”
如果楚风十岁就表现如此超群的才智,又或者是十二岁一下,曹操还有一些忌惮。
但是已经是十四五岁的少年,拥有如此才智,倒是也说得过去。
楚风上一次的安民之三策,就可以体现出来,前两个说的很好,帮了曹操一个很大的忙,至于第三个,曹操就直接当做是小孩子心性了。
军民鱼水情,这怎么可能?
战士就是战士,他的责任就是保家卫国,忠于统治者,而不是百姓。
心中有百姓的战士,心就不狠。
心不狠的战士,上了战场,怎么能够成为虎狼之师?
只有统治者的心中才能够装下百姓,但是却也不能和百姓有什么感情。
最是无情帝王家,只有无情的人,才能够坐在那个最高的位子上,俯视着天下。
当曹操回到兖州的时候,年关已经过了。
袁术和陶谦的联盟军,那里是曹操的对手,两军的第一次交战,就因为曹操的军队中的战马都是穿了铁鞋子的,实力直接提升了一个档次。
再加上曹操手下武将和谋士,也都是这个时期比较强盛的,比袁术那几位还有陶谦那几位要强很多。
而曹操也是一个军事能力非常强的人,有明主、有绝世武将、有王佐之才。
用一句话就是天时地利与人和都占了,那有不赢得道理。
大获全胜的曹军陆续回到地方,而曹操也带着主力,回到了兖州。
这第一件事情就是开始论功行赏。
一场空前盛大的宴会,在府衙举行,曹操坐在首位,看着下面的谋士和武将,心中也激起了一片雄心壮志。
看着端坐在下首的楚风,又想到了这一次能够打赢兖州防御战,其中功劳比较大的就是这位了。
那马蹄铁自是不必说了,有了它,这一场战斗下来,战马的损失比之以前减少了一倍多。
这节约了多少钱财,也挽救了多少匹战马啊。
而且,楚风提出来的以工代赈的方法,也稳定了兖州的局势,让百万青州黄巾军,现如今能够安定在兖州。
这慈善捐助的方法,不仅仅适用于救济百姓,就是军队作战也能够用。
戏志才根据这个想法,就想到了军队的粮食和军资,也可以通过慈善捐助的方式筹集。
只要有人捐,这军功簿上面就能够记上一笔。
这算是变相的卖军功,只不过,金钱交易自然会降低了军功的威信,让很多战士会滋生不满的心理。
然而,如果是慈善捐助就不一样了,我捐助出来粮食和军资,让你们能够够好的打仗,分一些军功,应该没有问题吧。
想着,想着,就想到了楚风当初在长安的时候,董卓举行了一次宴会。
兴趣正浓的时候,还命令楚风专门写了一首文赋。
那一首文赋,还放在曹操的书房里面,作为一个心中有墨水的文人墨客,对于写的非常好的文赋,自然是喜爱了。
而曹操也算是一个大诗人,这个时候兴趣也来了,就想着让楚风也作一首文赋。
只不过,楚风有着为董卓作文赋助兴的前科,曹操也就不好开口,免得别人说他也是董卓。
想着,就唤来了自己的儿子曹昂,附耳轻声嘱咐了几句。
宴会之上,曹昂端着酒杯敬了几位长辈几杯,慢慢地到了楚风的身前。
“父亲一直说你身有大才,要我多多向你学习,只不过,我一直在军营,见面的机会很少。
今儿倒是见识到了,你的那个以工代赈的法子很不错,也不知道你的脑袋是咋个长的,都是人,你比我还要小一些,为何会如此聪慧,受到父亲的夸奖。
我也很想要父亲夸奖我,所以努力地去做,从军打仗,也想要写出好的诗歌。
可是,可是对于行军打仗我行,诗歌就是我最大的敌人了,我就是想破脑袋,也做不出好的诗歌。
以后我就多多向你学习了,来,我敬你一杯,干!”
楚风举着酒杯施了一礼,说道:“多谢公子之夸奖,风倒是羡慕公子行军打仗的能力,写诗作歌,不如上战场杀敌,有道是男儿何不带吴钩!
我也敬公子一杯,干!”
曹昂拍了拍楚风的肩膀,称赞道:“说的好,男儿何不带吴钩!真的是让人热血沸腾。
楚小弟,你可有兴趣,对于今夜这场盛会,作诗一首?”
(本章完)
当曹操骑着骏马踏在山路之中,感受到了骏马和以前的不一样,发出了感慨。
一场大战下来,对手也知道了马蹄铁的存在。
看到过有着马蹄铁的曹军如此强势,马的速度提升了不说,还那穿了铁鞋子的马掌,踏在人的身上,能够直接要人半条命。
其实,关键是速度提升了,不管是追击敌人,还是逃跑,穿了铁鞋子的马,就是不一样,跑起来,那都是带着风。
在曹操身边的几位将军,也是心生感慨,他们是将军,是要上战场杀敌的将军,对于座下的宝马,没有穿铁鞋子和穿了铁鞋子的感觉,他们的感受是最深的。
“咳咳,楚风的才智的确是超群,再加上他的年龄小,假以时日,定然也能够成为主公身边最大的谋士。”
在曹操的身边,有一位脸色苍白,说话之前,还咳嗽了几声,看起来有一些赢弱的书生,他就是戏志才,跟随着曹操一起行军。
虽然他们在前线作战,对于兖州发生的事情,知道的很少,但是也不是什么都不知道。
当初还没有去前线的时候,曹操就收到了关于有几个县城的县城贪污枉法的密报。
只不过,他还没有想好怎么处理,就遇上了袁绍联合陶谦攻打袁绍。
走之前,曹操找到荀彧还有戏志才等人商量了的,对于几个郡县的县丞要密切关注,同时,防备他们会乘机做出一些损害兖州的事情。
荀彧后来又收到了几分密报,看着已经隐隐有了异心的几个县丞,就不得不管一管了。
楚风各个县丞巡察的事情,曹操也听说了,对于楚风在梁山的遭遇,更是心中明了,不得不说,楚风出手非常果断,和他倒是有一些像。
“年龄不是问题,只要是他的能力强,才智超群,愿意帮助我,心中有百姓,操守尚可,我自然能够容他。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甘罗十二岁拜相,楚风如今已经十之有五,不小了。”
如果楚风十岁就表现如此超群的才智,又或者是十二岁一下,曹操还有一些忌惮。
但是已经是十四五岁的少年,拥有如此才智,倒是也说得过去。
楚风上一次的安民之三策,就可以体现出来,前两个说的很好,帮了曹操一个很大的忙,至于第三个,曹操就直接当做是小孩子心性了。
军民鱼水情,这怎么可能?
战士就是战士,他的责任就是保家卫国,忠于统治者,而不是百姓。
心中有百姓的战士,心就不狠。
心不狠的战士,上了战场,怎么能够成为虎狼之师?
只有统治者的心中才能够装下百姓,但是却也不能和百姓有什么感情。
最是无情帝王家,只有无情的人,才能够坐在那个最高的位子上,俯视着天下。
当曹操回到兖州的时候,年关已经过了。
袁术和陶谦的联盟军,那里是曹操的对手,两军的第一次交战,就因为曹操的军队中的战马都是穿了铁鞋子的,实力直接提升了一个档次。
再加上曹操手下武将和谋士,也都是这个时期比较强盛的,比袁术那几位还有陶谦那几位要强很多。
而曹操也是一个军事能力非常强的人,有明主、有绝世武将、有王佐之才。
用一句话就是天时地利与人和都占了,那有不赢得道理。
大获全胜的曹军陆续回到地方,而曹操也带着主力,回到了兖州。
这第一件事情就是开始论功行赏。
一场空前盛大的宴会,在府衙举行,曹操坐在首位,看着下面的谋士和武将,心中也激起了一片雄心壮志。
看着端坐在下首的楚风,又想到了这一次能够打赢兖州防御战,其中功劳比较大的就是这位了。
那马蹄铁自是不必说了,有了它,这一场战斗下来,战马的损失比之以前减少了一倍多。
这节约了多少钱财,也挽救了多少匹战马啊。
而且,楚风提出来的以工代赈的方法,也稳定了兖州的局势,让百万青州黄巾军,现如今能够安定在兖州。
这慈善捐助的方法,不仅仅适用于救济百姓,就是军队作战也能够用。
戏志才根据这个想法,就想到了军队的粮食和军资,也可以通过慈善捐助的方式筹集。
只要有人捐,这军功簿上面就能够记上一笔。
这算是变相的卖军功,只不过,金钱交易自然会降低了军功的威信,让很多战士会滋生不满的心理。
然而,如果是慈善捐助就不一样了,我捐助出来粮食和军资,让你们能够够好的打仗,分一些军功,应该没有问题吧。
想着,想着,就想到了楚风当初在长安的时候,董卓举行了一次宴会。
兴趣正浓的时候,还命令楚风专门写了一首文赋。
那一首文赋,还放在曹操的书房里面,作为一个心中有墨水的文人墨客,对于写的非常好的文赋,自然是喜爱了。
而曹操也算是一个大诗人,这个时候兴趣也来了,就想着让楚风也作一首文赋。
只不过,楚风有着为董卓作文赋助兴的前科,曹操也就不好开口,免得别人说他也是董卓。
想着,就唤来了自己的儿子曹昂,附耳轻声嘱咐了几句。
宴会之上,曹昂端着酒杯敬了几位长辈几杯,慢慢地到了楚风的身前。
“父亲一直说你身有大才,要我多多向你学习,只不过,我一直在军营,见面的机会很少。
今儿倒是见识到了,你的那个以工代赈的法子很不错,也不知道你的脑袋是咋个长的,都是人,你比我还要小一些,为何会如此聪慧,受到父亲的夸奖。
我也很想要父亲夸奖我,所以努力地去做,从军打仗,也想要写出好的诗歌。
可是,可是对于行军打仗我行,诗歌就是我最大的敌人了,我就是想破脑袋,也做不出好的诗歌。
以后我就多多向你学习了,来,我敬你一杯,干!”
楚风举着酒杯施了一礼,说道:“多谢公子之夸奖,风倒是羡慕公子行军打仗的能力,写诗作歌,不如上战场杀敌,有道是男儿何不带吴钩!
我也敬公子一杯,干!”
曹昂拍了拍楚风的肩膀,称赞道:“说的好,男儿何不带吴钩!真的是让人热血沸腾。
楚小弟,你可有兴趣,对于今夜这场盛会,作诗一首?”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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