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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柳无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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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秋风镇后,前方便是没有尽头的雪原。
    荒野上没有地标,唯一可以用来辨认道路的,是雪面上的尸骸,有人有马有狼,有的血液刚冻结不久,有的已经半埋在雪面下,只露出些许森然白骨。
    道路两旁,狼群成群结队徘徊,在风雪中发出低嚎,嗜血双目注视着缓慢行进的小马车,不时有野狼走到附近试探,瞧见马车上的兵器后,又悄然退去,耐心跟随等待着机会。
    或许连狼也知道,这么一辆孤零零的小马车在荒原上行走,活不长久。
    许不令驾着马车,往北走了不知多远,直到风雪停歇,繁星亮起,才在无尽雪原上停了下来。
    漠北的寒冬只有白色,看不到一颗树木一座山岭,能看到的只有天地无垠、寂静浩渺。
    许不令跳下马车,从后面取下铁锅和干柴,在冻土上挖出一个小坑,化雪烧着热水。
    崔小婉裹着狐裘,坐在车厢外面,抬眼望向触手可及的星空,星河倒影在眼底,让人分不清是星空更美,还是仰望星空的人更美。
    稍微看了片刻,崔小婉又把目光转向后方,疑惑道:
    “打劫的人怎么还没来啊?走丢了?”
    两人从大玥跑到北齐,其中有兵荒马乱的交战区域,路上不可能没遇上不长眼的匪贼,结果自然是许不令手起刀落人抬,世上少了几个祸害。
    崔小婉性格有些特别,把生死看做树木花草的春开秋谢,喜欢顺其自然,不喜欢人与人的打打杀杀;不过崔小婉同样明事理,在打打杀杀没法避免的情况下,也喜欢看着许不令把那些为祸他人的恶人处理掉,就和拔掉花圃里的杂草一样。
    许不令轻轻吹了声口哨,飞了一路的小麻雀从空中落了下来借风声中传来的些许响动,叽叽喳喳提醒马匪位置后,钻进了车厢里。
    许不令起身从身旁拿起铲子,在雪地上开始挖坑,含笑道:
    “你先进车厢躲着吧,打打杀杀太血腥了,女儿家瞧见不好。”
    崔小婉手儿撑着车厢,轻轻晃荡着裙摆,摇头道:
    “你动作温柔点不久行了,两三下完事儿,然后挖个坑一埋,咱们就可以吃饭睡觉早点休息了,明天还得早些出发,你不是要去打听东玥使臣的事儿嘛,别光顾着陪我游山玩水,把正事儿耽搁了。”
    “知道啦。”
    两句话的工夫,后方的雪原上便传来马蹄声。
    六匹快马从后方包抄而来,马上的汉子提着朴刀裹着兽皮大袄,浑身透漏着彪悍之气,能在秋风镇接活儿,显然也有点道行。此时马匪都是黑巾遮面,沿途发出呼喝,全速冲刺到了马车附近,围着马车旋转,扫视着马车上下古怪的男女。
    马匪中的老大,使得双刀,身侧颇为魁梧,瞧见马车上裹着狐裘的崔小婉,还稍微愣了下,看了两眼后,又把目光放在了价值千金的赤色狐裘上,开口道:
    “还是只肥羊。小子,这可是你敬酒不吃吃罚酒,若是在镇上掏点银子雇我们兄弟几个,按江湖规矩,不会碰雇主一分一毫,现在到了荒原上,你可没机会了……”
    许不令用铲子挖供六个人躺的大坑,恍若未闻。
    崔小婉一路过来,已经经历过好多次了,此时看着马匪中的老大,指了指地上的坑:
    “喂,你等他把坑挖好了再动手,待会埋起来方便些。”
    ??
    六名围着转圈的马匪莫名其妙,马匪老大还皱眉嘀咕了一句:“原来是个傻子,可惜了,买不上好价钱。”
    可能是觉得这俩人脑子有毛病,马匪老大又把目光转向许不令:
    “小子,用不着你自己挖坑,真想入土为安,叫声爷爷,哥儿几个把你埋了便是,下辈子记得机灵些。”
    许不令认真挖坑没搭理,毕竟没必要和死人浪费口舌。
    “嘿——”
    六名马匪也是恼了,在荒原闯荡这么久,这种不长眼的还是头一回见。
    天气太冷,马匪老大还赶着会镇子潇洒,哪有时间等着许不令慢慢挖坑,当即抬刀便劈向了许不令的后背。
    虽然人多势众,但马匪老大也是个老江湖,为防阴沟里翻船,出招的动作很保守,留了很大后撤回防的余力,以免踢到铁板被反杀。
    许不令则握紧了铁铲,准备反手把后面的马匪脑袋拍成烂西瓜。只是许不令尚未动手,远处忽然传来破风声,余光看去,一把刀从夜色中飞旋而来。
    刀身细长,刀柄漆黑,快若流星,几乎与破风声同时而至。
    许不令双眸微眯,眼神认真了几分,收起了挥动铲子的动作。
    六名马匪反应慢了很多,在听到破风声后,马匪首领脸色微变,没来得及矮身避让,锐利刀锋便从持刀的右手上一扫而过。
    嚓——
    刀没有丝毫阻隔的从胳膊上斩过。
    夜色中血光飞溅,一条粗大的胳膊掉落在了雪地上。
    马匪首领还来不及惨呼,弯刀已经飞过马车侧面,劈在了后方一名马匪的胸口。
    巨大力道,把措不及防的马匪直接劈下了马匹。
    “啊——”
    凄厉惨叫在夜风中响起,马匪首领半条右臂血如泉涌,掉头就想纵马奔逃。
    血腥的场面,让有洁癖的崔小婉缩了缩脖子,连忙往后一倒,翻进了车厢里,还不忘把门关了起来。
    “谁!”
    “什么人!”
    五名马匪乱做一团,仅凭这一刀,便晓得遇上了某位塞北枭雄,马匪首领甚至认得飞来的这把刀,在不久之前,他在秋风镇上见过,挂在一个年轻刀客的腰间。
    “快跑!”
    马匪首领也是条汉子,强忍断臂之痛,猛夹马腹往秋风镇的方向奔逃。
    只是短距离内,世间最好的马,瞬时爆发力也比不上走到巅峰的武人。
    刀飞来的方向,一名带着斗笠的人影出现,身若雪原上游移的鹰隼,迅捷而轻灵,没有在雪面上留下丝毫痕迹,也没发出半点声音,却在眨眼之间,到了马车附近。
    许不令眼中露出几分赞叹,别的不说,这身法绝对有宗师的水准,轻灵迅捷至此,如果是刺客的话,暗中偷袭恐怕连他都会被吓一跳。
    年轻刀客显然不止身法出类拔萃,杀伐手段同样出类拔萃。
    北齐武人和中原武人最大的区别,是身上的血腥味。
    中原武人重规矩辈分,比武切磋也讲究个‘点到为止’,不到万不得已一般不会亮杀招,在官府的绝对统治力下,也没那么多人可以乱杀。
    北齐武人则不一样,甲子前被撵出中原,面对的是蛮荒之地无穷无尽的匪患。年轻一辈的武人,都是在杀伐中淬炼成长,如同养蛊一样,以他人之血,养心中的刀。
    这种方法不人道,但明显很切合武道,因为武艺本就是杀人技;只有在绝境之下生死相搏,才能事半功倍的精进,靠点到为止的切磋,一辈子没法走到巅峰。
    北齐的巅峰武者很少,但能从漠北蛮荒之地杀出来的武者,无一例外都是顶尖的杀神。而眼前这个年轻刀客,明显就是从这条路走出来的。
    夜色之中,年轻刀客游移到近前,没有半句废话和多余的动作,脚尖勾起断臂上的马刀,倒持刀锋斜拉,马匪首领的脑袋便飞上了半空。
    剩下四名马匪肝胆俱裂逃遁,尚未跑出几步,年轻刀客便蜻蜓点水般踩过四匹马的头颅,落在了前面的雪原上。
    四名马匪脖子上有一条红线,眼睛瞪成了铜铃,几乎在同一时刻,坠下了尚在奔驰的马背。
    咚咚咚——
    几声轻响后,马蹄远去,雪原上安静下来。
    年轻刀客把马刀插在了地上,转身挑了下斗笠,慢条斯理拔刀、收刀,露出略显阴柔的下巴:
    “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语气平静,又带着几分孤寂。
    许不令挑了挑眉毛,向来都是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被人在面前耍帅还是头一回。
    不过无论如何,年轻刀客危难之际出手相助是事实,许不令若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寻常百姓,今天就欠了年轻刀客两条命。
    侠之一字,不在武艺高低,而在心气。
    心中有侠气,哪怕只是文弱书生,敢在弱者危难之际挺身而出,那就当得起‘侠’字,不比世间的武魁宗师差上半分。
    许不令没有显摆武艺打击对方的念头,眼中露出了该有的敬佩,将铁铲插在了地上,抬手行了个江湖礼:
    “多谢少侠出手相助,在下许闪,敢问少侠尊姓大名?”
    年轻刀客本该离开,只是他没看懂眼前之人,为何在被伏杀的时候闷头挖坑。
    如果是给自己挖的,那眼前之人应该是个很有意思的人,值得探讨一下当时的想法。
    如果是给六名马匪挖的,那眼前之人就更有意思了。
    就和他看到秋风镇那个在狼窝里算命的单纯小姑娘一样,在险恶环境看起来人畜无害,但又还活着的人,必然就是最危险的人。
    年轻刀客用蓑衣遮住了刀柄,走到了许不令近前,露出了一个很笑容:
    “我叫柳无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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