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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智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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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谷中“轰隆隆”的响声不断
    狂奔的银环角鹿风一般的从山石边掠过,转瞬间就跑的远了,带起的狂风将灌木丛吹得摇曳不停。
    王天一稳稳的趴在山石旁边一动也不动,王祖儿则趴在距离30多米远的一棵大树后,等待王天一率先选取目标发起攻击,然后紧紧跟上给予致命一击。
    能够在捕猎队中取得如此地位,得益于王天一智慧的力量。
    猞猁是独来独往的猎杀者,从来就没有团队合作的概念,十次捕猎能够得手一次就不错了。
    平时总是饱一顿饿三天,或者饿五天,只能捕捉一些田鼠和兔子这些小型动物赖以冲饥。
    纵然王祖儿这样顶级的猎杀者,捕杀大型食草动物成功率也不高。
    草原狮群配合的围猎方式,是王天一极力向小小捕猎队灌输的,事实证明非常管用。
    十次捕猎中,能够得手六到七次之多。
    二呆子,三傻子和拖油瓶这三个仆街仔能够活蹦乱跳的活到现在,而且还蛮滋润的样子,就得益于王天一的捕猎智慧。
    要不然,起码要多死两个。
    尝到了甜头,在这个家人组成的小型捕猎队中,王祖儿自觉的放弃了指挥的重任,转而担任第一攻击手的角色。
    核心决策由王天一担任,并且发出第一击。
    转眼间
    狂奔的银环角鹿群已经跑过去了大半,王天一猛地从埋伏处跃出来,迅猛加速追逐猎物。
    在有力后腿作用下,他修长的身躯在奔跑中完全展开,呈现出极有韵律的美感。
    很快就凌空跃起
    厚厚的脚垫弹出的利爪深深地嵌入小鹿脖颈部位抓牢,然后冲着喉咙口狠狠地咬了下去,时机、部位把握的恰到好处,就像个捕猎老手一样。
    虽说是头小鹿,可这一头银环角鹿约有一百七八十公斤,几乎是王天一的四倍大小。
    在它的面前,王天一身型显得瘦小多了。
    这头银环角鹿虽然被对方的重量压得身体歪斜,依然能带着王天一撒腿狂奔。
    鹿群中其他的银环角鹿,被这突然发生的变故吓了一大跳,四散向其他方向逃窜,很快就跑的没影了。
    王天一死死的咬住这头银环角鹿喉管,任由它拼命地挣扎甩动,依然像膏药一样缠住脖颈。
    他知道;
    在窒息的情况下,这头银环角鹿蹦跶不了多久,很快就会瘫软在地上。
    99步都走过了,最后这一哆嗦可绝不能撒手。
    王天一的眼睛余光,能够看到王祖儿怒吼着窜了上来,锋利的脚爪死死的抓住这头银环角鹿背脊,张开獠牙咬了下去……
    从喉管处流出的甘美热血,涌入王天一的口中,他大口吞咽着鹿血,锋利的獠牙咬住喉管依然没动。
    终于,这头银环角鹿踉跄的跑了几步,终于承受不住两头猞猁的联手绞杀,四肢一软躺倒在地上。
    后方一路跑过来的二呆子,三傻子和拖油瓶惊喜交加的吼了起来,一拥而上又撕又咬。
    “老大,让他们几个练练捕杀技巧。”
    “哦。”
    王天一这才松开獠牙,这头银环角鹿骤然能够呼吸到新鲜空气,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力量,竟然带着三只猞猁爬了起来,还准备继续逃窜。
    拖油瓶飞跃起来张口一咬,银环角鹿头部的剧烈摆动挣扎令她咬偏了,只撕扯下一块血肉来。
    这就是未成年猞猁经验不足,下口的时机和部位都不对,还被对方踢了一蹄子,吓得连忙跳开过去。
    这头银环角鹿向前跑了十几步,二呆子飞跃起来一口咬下去,做的比拖油瓶好了些,但是喉管只咬住了半边。
    在生命的危急时刻
    银环角鹿爆发出强大力量,竟然带着背上的三只猞猁,还有死死抓住喉管的二呆子又跑了一百多步,然后才颓然的又跪倒在地上。
    趁此机会,二呆子重新又咬了一口,这下把喉管死死的咬住了,令其再也呼吸不到任何空气。
    这次再倒下,银环角鹿再也站不起来了。
    王天一锋利的獠牙咬开猎物柔软的腹部,索性头伸进去大口的撕咬了起来,蛮有嚼劲的鹿心,脆梆梆的鹿肝,鲜美的鹿肉吃的不亦乐乎。
    他现在的胃口接近成年猞猁,放开肚皮大吃的话,一顿能够吃下十公斤鲜肉,当做饮料的甘美鹿血还不算在内。
    半个多时辰后
    一头猎物被吞吃了小半,吃饱喝足后的捕猎队悠闲地趴在旁边草丛里,互相舔舐着头上染血的皮毛,做餐后的清洁工作。
    在动物界
    猫科动物可以说是有洁癖的存在,不到万不得已情况下不会吃腐食,以新鲜血肉为主。
    王天一神态慵懒的趴在草丛,耳朵竖起来听着周围的动静。
    森林里的血腥味非常浓郁,伴随着山风远远的传开,嗅觉敏锐的并不仅仅是猞猁,还有其他的很多猛兽。
    “吃饱了别闲着,去干活儿。”
    王天一躺在母亲的旁边,低吼一声吆喝三个弟妹做事,他们要做的是将猎物分割开。
    吞吃了一小半鹿肉,其实剩下的也不多了。
    一头一百七八十公斤的银环角鹿,浑身的血液最少占1/5分量,骨头占1/4分量,再去掉啃不动的脑袋,蹄足,脊椎大骨和皮毛,剩下能吃的内脏和肉也就是百来公斤。
    五只猞猁胃口可不小,吃了差不多接近一半鲜肉。
    按照猛兽寻常的尿性,吃饱了就在旁边一躺,若是遇到其他更凶猛的猎食者循味而来,只能丢下食物灰溜溜的跑路。
    浪费食物是可耻的,更何况,王天一的便宜是那么好占的吗?
    三个弟妹做事速度还是蛮快的,用锋利的獠牙将猎物的两条大腿咬断下来,还有前腿的一大块肉,只剩下一个带着鹿头的大骨架。
    这时候
    王祖儿和王天一警觉的站了起来,原来从密林深处跑来一群嗜血巨鬣狗,大概有四五头,它们喉咙口压抑着发出低沉的威胁声,怪叫不停。
    嗜血巨鬣狗是一种残暴的大型食肉动物,体长可以达到两点五米,约300至400公斤重,接近丛林母狮的体重。
    若是一对一单挑,嗜血巨鬣狗不是丛林母狮对手。
    若三头以上,就该丛林母狮跑路了,群殴之下有可能要吃大亏。
    “快,上树。”
    王祖儿迅速跑过去咬起最大的一条鹿腿,凭籍强劲有力的四肢灵活的爬上了高高的大树,然后把鹿腿放在树垭上。
    王天一咬起另外一条鹿腿也爬上了树,其他弟妹四散开来都上了大树,只留下嗜血巨鬣狗在大树底下一阵狂叫,只能望树兴叹。
    随后不久
    从密林深处跑来一头更大的嗜血巨鬣狗,应该是这群嗜血巨鬣狗的女首领,体长足足达到两米八,重量约摸有400多公斤。
    她大摇大摆的走到猎物残骸边,伸出猩红的舌头贪婪的舔舐洒落的鹿血,然后张开血盆大口撕咬骨架。
    银环角鹿的骨架在它的利齿下就像嘎嘣豆一样,咀嚼几口就吞咽下去,吃的轻松而又不费力。
    仅仅十几分钟的时间,重达四五十公斤的骨架残骸全都下了肚,只留下一点残羹剩饭。
    嗜血巨鬣狗是母系群居动物,内部有着森严的等级划分,在女首领进食期间,其他的嗜血巨鬣狗全都离开远远的,没有一头敢上前。
    只有等她吃完之后,二首领才不紧不慢的走过去,张开血盆大口咬住鹿头,巨大的咬合力发动嚼碎骨头,轻松的将残羹剩饭解决掉。
    其他的嗜血巨鬣狗只能围着大树怪叫不停,残忍的眼眸盯着大树上的猞猁还有滴血的鹿肉,涎水淌了有三尺多长。
    嗜血巨鬣狗素有“丛林强盗”之称,所过之处当真是鸡犬不留,豪横的丛林花斑森蚺见了也得上树跑路,否则连渣都不会剩下。
    “嘿嘿嘿……快下来小可爱们,我会咬断你们的脖子,把你们一口一口的吞下肚去。”
    “来吧,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面对嗜血巨鬣狗群的挑衅,王祖儿优雅的斜倚在30多米高的树桠上,冰冷肃杀的眼眸看着对方,流露出不屑的意味。
    猞猁号称“丛林树梢的王者”,凭借超灵敏的动作和变态到令人发指的平衡性,可以在森林大树间跳跃穿行,如履平地。
    饥饿的时候追逐猴群,猿类动物甚至飞鸟,这都是猞猁族群食谱中的开胃小菜,足以证明其强悍。
    成年猞猁一跃可以跳过30多米远距离,精确落在两指粗细的树枝上,必要时锋利的脚爪弹出,就像五齿钉耙一样具有防滑和固定作用,巧妙的维持身体平衡。
    丛林狮和吊晴猛虎可以上树,但是因为过大的体重显得笨重许多,不能够到纤细的树梢上捕猎。
    丛林花斑森蚺也可以上树,由于独特的身体构造,仅限于守株待兔式的捕猎,在优雅灵活的猞猁面前笨的像头猪。
    其他一些身体稍小的蛇也可以上树,但在猞猁面前只是开胃的辣条,嚼吧嚼吧就吃掉了。
    至于体型更小的山猫,豹猫,松鼠,猿猴,遇见猞猁有多远跑多远,动作稍慢就变成口下亡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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