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二章 指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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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西安,我们坐上回往西岭的火车,心里是一阵黯然。虽然终于可以回西岭,再不用流浪江湖,但老姐刘宇魔也走了,这个城市只剩下小胖和花落,并且留下太多太多令人伤心的回忆。
在火车上,我想起还没问左嫽以后有什么打算,总不能一直跟着我吧?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虽然我知道她喜欢我,并且也是最为理想结婚生子的对象,但我不能一厢情愿,万一她不想当这个“替补”呢?因为我心里并不爱她!
左嫽听我问起她有啥打算,轻声跟我说:“我们也拜过堂的,我也是山里长大的孩子,所以比较守旧,你当然要为此负责。还是那句话,你负责赚钱养家,我负责貌美如花!嘻嘻!”
我一下愣住,但随即心里还是有点小高兴的。既然要结婚成家,总不能再去找个陌生女人草草完事吧?尽管我心里不爱她,可中国传统的习俗,就是先结婚后恋爱,说不定以后我们俩能慢慢擦出火花,就看以后我是否能彻底忘掉林羽夕吧。
我能忘掉她么?他大爷瞎x的,如果能忘掉,我至于现在活的如此落魄?
唉,真不知道,她现在是啥情况。
就这么在一路上心思如潮,感觉很煎熬的渡过了几个小时,终于抵达西岭车站。上车的时候就跟小胖打电话了,他和花落早等在了车站出口。
我们刚走出去,小胖就扑上来,抱住我就要哭。我心说啥时候变成娘们了,动不动抹眼泪,实在忍受不了。于是一把将他推开,没好气骂道:“我这是活着回来,又不是见到遗体,你哭个毛线啊?”
“也对,也对,我只是假装一下咱们感情比较深厚而已。”这小子说着蜷起左手,右手拿纸巾擦了擦眼睛,但越擦眼泪越多,止不住的往下流。
不管怎么说,就算变娘们,那也真是证明我们哥俩之间兄弟情,确实挺深厚的。我伸手拍拍他肩膀说:“别哭了,这次哥们回来,打算在西岭定居,哪也不去了。以后咱俩又可以每天喝个小酒,喝醉了看妞儿去!”
“这敢情好,这敢情好。”小胖一边咧嘴笑着说,一边还是不住流眼泪,眼睛眨的很频繁,显得非常痛苦。
“看什么妞儿?”花落不干了,冲过来把小胖左手掰开,拿出一瓣大蒜。“你这花花肠子的王八蛋,连你哥们都耍,什么感情深,他是拿大蒜来刺激眼泪的。”
我和左嫽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你说这小子真是不折不扣的小混蛋,现在居然跟我玩起虚情假意了!
“卧槽,大蒜抹多了,眼睛辣的受不了,快给我水……”这一说破,小胖从我手里夺过剩下的半瓶矿泉水,在眼睛上冲洗起来。
我们连日劳累,也没洗过澡,于是不在外面吃饭了,直接回到工作室。黄美英和花落下厨做菜,小胖去学校接于森,我和左嫽去洗澡。
傍晚时分,小胖带回了于森,这小子见到我挺高兴的,不过眼圈红了。其实这小子跟我感情确实挺深的,在他心目中,把我当成了父亲看待。听说我这次不走了,显得非常开心。三个女人把酒菜端上餐桌,我们边吃边喝,气氛很温馨,让我又感受到久违的家庭温暖。
可是发现少了丁馨和刘宇魔,并且还少了女主人林羽夕,一下子心情又沉到谷底。
温馨的是他们,而我是伤口上撒了盐!
左嫽察言观色,知道我心里又在想什么了,说了两个笑话,让我心情逐渐好起来,当下跟小胖不住碰杯。于森也倒上一杯酒要喝,我说你还小,正在上学,还是别喝酒了。
哪知于森低头说道:“丁叔,我不想上学了。”
黄美英登时显得很急,可是孩子不听她的,便跟我使眼色。我拍着他的肩膀笑道:“要想有出息,必须去上学。你们于家好不容易摆脱了养鬼职业,不上学能干什么?出苦力吗?”
于森哭着一张小脸说:“我学习本来不好,中间又很长时间没上学,现在成绩一直跟不上,总是考试全班倒数第一。很多同学还骂我是木头,我真的不想再上学了!”
花落一拍桌子:“谁骂你?花姐帮你去出气!”
我忙拦住她说:“你就别添乱了。小森,上学并不是人生唯一的出路,但我们必须要学到更多的知识。现在的时代变化太快了,以前文盲都可以做官,可是现在不行了,没有知识,是寸步难行。哪怕你考不上大学,也要把高中读完,到时候去做点小生意什么的。还有,工作室会继续开下去,那时你还可以回来入股。”
“好吧,我听丁叔的。”于森嘴上这么说,但表情显得非常郁闷。
“吃,吃,吃,于嫂做了这么多好菜,凉了就不好吃了。”小胖忙转移话题,拿起筷子。
“你就知道吃,再吃就不是二师兄了!”花落没好气白他一眼。
“不是二师兄是什么?”小胖压抑地看着她。
“是大河马!”
大家于是哄堂大笑。
我拿起筷子吃了口生菜,不料吃进嘴里嚼几下,好像还有骨头。我心说于嫂今天做菜怎么这么不小心,把骨头渣搞生菜叶子里去了。生菜叶子比较大,我们又是蘸了蒜泥生吃,所以里面藏个啥东西,还真不易发现。
张嘴把骨头渣吐手心里一瞧,我当时就大吃一惊。这是一节手指骨,像是小指末节,抬头看看大家伙正在继续开小胖玩笑,没人留意我,忙将指骨装进口袋。
“于嫂,这生菜从哪儿买的?”我笑着问她。
“从下面火锅店借的,菜市场生菜看上去都不好,就向火锅店要了点。”于嫂答道。
我点点头没再说啥,心想这手指骨说不好是火锅店里的,难道下面杀人了?
哥们见过太多死人骷髅,一眼就能认出是不是人骨。而这玩意与动物骨头不同,到处都能找到,不是在棺材里弄出来的,就必定是解尸后分剁出来的。想到这儿又是一阵恶心,刚才我都嚼了好几下!
不过也没想太多,跟小胖痛快的喝起来,俩人喝了两瓶多,醉醺醺地趴在沙发上睡了。谁知睡得迷迷糊糊,感觉有东西在擦脸孔,像是毛发,麻痒难忍。我于是费力地睁开眼睛,只见在黑暗之中,隐隐看到一丛长发在脸上擦来擦去,并且半尺之外,有一对眼珠在盯着我瞧看!
在火车上,我想起还没问左嫽以后有什么打算,总不能一直跟着我吧?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虽然我知道她喜欢我,并且也是最为理想结婚生子的对象,但我不能一厢情愿,万一她不想当这个“替补”呢?因为我心里并不爱她!
左嫽听我问起她有啥打算,轻声跟我说:“我们也拜过堂的,我也是山里长大的孩子,所以比较守旧,你当然要为此负责。还是那句话,你负责赚钱养家,我负责貌美如花!嘻嘻!”
我一下愣住,但随即心里还是有点小高兴的。既然要结婚成家,总不能再去找个陌生女人草草完事吧?尽管我心里不爱她,可中国传统的习俗,就是先结婚后恋爱,说不定以后我们俩能慢慢擦出火花,就看以后我是否能彻底忘掉林羽夕吧。
我能忘掉她么?他大爷瞎x的,如果能忘掉,我至于现在活的如此落魄?
唉,真不知道,她现在是啥情况。
就这么在一路上心思如潮,感觉很煎熬的渡过了几个小时,终于抵达西岭车站。上车的时候就跟小胖打电话了,他和花落早等在了车站出口。
我们刚走出去,小胖就扑上来,抱住我就要哭。我心说啥时候变成娘们了,动不动抹眼泪,实在忍受不了。于是一把将他推开,没好气骂道:“我这是活着回来,又不是见到遗体,你哭个毛线啊?”
“也对,也对,我只是假装一下咱们感情比较深厚而已。”这小子说着蜷起左手,右手拿纸巾擦了擦眼睛,但越擦眼泪越多,止不住的往下流。
不管怎么说,就算变娘们,那也真是证明我们哥俩之间兄弟情,确实挺深厚的。我伸手拍拍他肩膀说:“别哭了,这次哥们回来,打算在西岭定居,哪也不去了。以后咱俩又可以每天喝个小酒,喝醉了看妞儿去!”
“这敢情好,这敢情好。”小胖一边咧嘴笑着说,一边还是不住流眼泪,眼睛眨的很频繁,显得非常痛苦。
“看什么妞儿?”花落不干了,冲过来把小胖左手掰开,拿出一瓣大蒜。“你这花花肠子的王八蛋,连你哥们都耍,什么感情深,他是拿大蒜来刺激眼泪的。”
我和左嫽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你说这小子真是不折不扣的小混蛋,现在居然跟我玩起虚情假意了!
“卧槽,大蒜抹多了,眼睛辣的受不了,快给我水……”这一说破,小胖从我手里夺过剩下的半瓶矿泉水,在眼睛上冲洗起来。
我们连日劳累,也没洗过澡,于是不在外面吃饭了,直接回到工作室。黄美英和花落下厨做菜,小胖去学校接于森,我和左嫽去洗澡。
傍晚时分,小胖带回了于森,这小子见到我挺高兴的,不过眼圈红了。其实这小子跟我感情确实挺深的,在他心目中,把我当成了父亲看待。听说我这次不走了,显得非常开心。三个女人把酒菜端上餐桌,我们边吃边喝,气氛很温馨,让我又感受到久违的家庭温暖。
可是发现少了丁馨和刘宇魔,并且还少了女主人林羽夕,一下子心情又沉到谷底。
温馨的是他们,而我是伤口上撒了盐!
左嫽察言观色,知道我心里又在想什么了,说了两个笑话,让我心情逐渐好起来,当下跟小胖不住碰杯。于森也倒上一杯酒要喝,我说你还小,正在上学,还是别喝酒了。
哪知于森低头说道:“丁叔,我不想上学了。”
黄美英登时显得很急,可是孩子不听她的,便跟我使眼色。我拍着他的肩膀笑道:“要想有出息,必须去上学。你们于家好不容易摆脱了养鬼职业,不上学能干什么?出苦力吗?”
于森哭着一张小脸说:“我学习本来不好,中间又很长时间没上学,现在成绩一直跟不上,总是考试全班倒数第一。很多同学还骂我是木头,我真的不想再上学了!”
花落一拍桌子:“谁骂你?花姐帮你去出气!”
我忙拦住她说:“你就别添乱了。小森,上学并不是人生唯一的出路,但我们必须要学到更多的知识。现在的时代变化太快了,以前文盲都可以做官,可是现在不行了,没有知识,是寸步难行。哪怕你考不上大学,也要把高中读完,到时候去做点小生意什么的。还有,工作室会继续开下去,那时你还可以回来入股。”
“好吧,我听丁叔的。”于森嘴上这么说,但表情显得非常郁闷。
“吃,吃,吃,于嫂做了这么多好菜,凉了就不好吃了。”小胖忙转移话题,拿起筷子。
“你就知道吃,再吃就不是二师兄了!”花落没好气白他一眼。
“不是二师兄是什么?”小胖压抑地看着她。
“是大河马!”
大家于是哄堂大笑。
我拿起筷子吃了口生菜,不料吃进嘴里嚼几下,好像还有骨头。我心说于嫂今天做菜怎么这么不小心,把骨头渣搞生菜叶子里去了。生菜叶子比较大,我们又是蘸了蒜泥生吃,所以里面藏个啥东西,还真不易发现。
张嘴把骨头渣吐手心里一瞧,我当时就大吃一惊。这是一节手指骨,像是小指末节,抬头看看大家伙正在继续开小胖玩笑,没人留意我,忙将指骨装进口袋。
“于嫂,这生菜从哪儿买的?”我笑着问她。
“从下面火锅店借的,菜市场生菜看上去都不好,就向火锅店要了点。”于嫂答道。
我点点头没再说啥,心想这手指骨说不好是火锅店里的,难道下面杀人了?
哥们见过太多死人骷髅,一眼就能认出是不是人骨。而这玩意与动物骨头不同,到处都能找到,不是在棺材里弄出来的,就必定是解尸后分剁出来的。想到这儿又是一阵恶心,刚才我都嚼了好几下!
不过也没想太多,跟小胖痛快的喝起来,俩人喝了两瓶多,醉醺醺地趴在沙发上睡了。谁知睡得迷迷糊糊,感觉有东西在擦脸孔,像是毛发,麻痒难忍。我于是费力地睁开眼睛,只见在黑暗之中,隐隐看到一丛长发在脸上擦来擦去,并且半尺之外,有一对眼珠在盯着我瞧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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