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五十四章 匆订;中世纪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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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背景资料》
阿拉伯文明
阿拉伯文明影响广大,是三大宗教之一的发源地;其文化在中世纪占优越地位,而且经济也很发达,贸易和交易远在当时的欧洲落后市场之前,同时也十分重视世俗文化的研究。
之一:伊斯兰教的创立及其经典
伊斯兰教创始人为穆罕默德,出身贫穷,依靠经商致富后,开始常常到一个山洞中去思考问题。四十岁时,听到真主对他说教的内容,称其为阿拉的使者。于是他开始向周围人传教,从家人到朋友以及一些贫困者,但社会反响并不大。后因涉及到许多社会问题,而受到当地大商人和贵族的压制,由麦加城迁至郊区,在那里开始继续传教,引起了另一城市人们的关注,双方签订协议,将传教中心转移到了麦地那,开始建立一个一宗教为主的实体国家,并着手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大致有以下几点:
第一,建立崇拜场所清真寺,这所最初的清真寺就成为了以后所有清真寺的样板:有院子,宣讲台,并规定聚会进行仪式的日期为星期五,规定跪拜方向是克尔伯神庙,取代了当时的自然崇拜。
第二,提出“凡加入伊斯兰教皆为兄弟”的口号。
第三,建立麦地那宪章:一致对外。
第四,建立军队,号召进行圣战。将战争作为神圣的义务。起先是与麦加作战的口号,后成为进攻其它地方的口号,推广伊斯兰教到各地。
穆罕默德在麦地那积蓄了八年的力量,建立了一支一万多人的军队,亲率军队进攻麦加。在其攻克麦加后,实施了一系列的措施:以麦加为胜地,以克尔伯神庙中的陨石为神物。他亲自主持了第一次朝圣活动,为以后的朝圣立下了规矩;并在山上发表了“辞朝演说”,于第二年病逝于麦地那。
众所周知,伊斯兰教在创立中形成了系统的经典:古兰经。这部经典并非穆罕默德编写。而是由不同的弟子记载穆罕默德的传授内容汇编而成,因而也产生了不同的派别。其主要内容包括两部分:其一是在麦加期间传授的内容,为麦加篇章;其二事故在麦地那期间传授的内容,是为麦地那篇章。
这部经书规定了一个伊斯兰教信徒最基本的教义:
首先是信仰:必须信阿拉;信天使,就是介于真主和先知之间的媒介体;信经典。不仅仅是古兰经。还包括旧、新约;新先知,服从历代先知传授的知识;信末日,相信末日审判说。
其次是实际的行动,也被称为五功:第一是念证言。必须每天朗诵;第二是做礼拜,一天之中做五次,每逢星期五必须集中到清真寺去聚会;第三是斋戒,伊斯兰历法的九月,成年男女必须斋戒一个月(每天从日出到日落)。之后还要重新举行仪式就是开斋节。第四是天课,就是付税,也可以作为一种济贫税,规定一人一年中必须把多出的钱的2.5%作为天课。第五就是朝圣,凡教徒在一生中必须亲自去麦加神庙朝拜至少一次,时间是每年12月的初七、初八、初九。
而伊斯兰教与其他宗教最大的不同点是:伊斯兰教主张宗教和世俗并重,反对出家修行抛弃生活,因而没有修道院和修士,反对禁欲和独身主义。这主要是因为阿拉伯商业发达。人们以经商为生;而宗教的产生必须顺应当时的社会现实。
之二:阿拉伯学术文化
阿拉伯在伊斯兰教创立之前,文化较为落后。直到伊斯兰教创立以后,才开始进入封建化,国家的形成时期。而其周边地区文化水平高,为了传播信仰。就鼓励信徒们学习写字(如希伯来文、叙利亚文),并让在战争中捕得的识字的俘虏,来教育阿拉伯儿童。从此,教育和学术于阿拉伯开始发展。也与其领土扩张有关系;阿拉伯通过战争吞并了大量的文明地区,形成了多个文化中心。
学术上。首先是本土的文化中心。在麦加和麦地那地区,是研究伊斯兰教最初的学术中心,当地最为发达的是历史学和圣训学。
而在本土之外,首推伊拉克地区,当地财富聚集,学术发达(是古代文明帝国所在地),有着多种文化传统的沉淀。巴格达作为阿拉伯帝国的首都,文人学者大量汇聚,讨论内容包括语言学、哲学、医学。其次是叙利亚和大马士革,保存和收集了大量希腊哲学著作,由此开展翻译工作,保留了大量的典籍。然后是埃及,虽然当地的古文明因为外族入侵而至此断绝,但也有现存的学术中心被继承:亚历山大里亚;由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帝建设,只要是建筑和学术事业,学术设施发达。
阿拉伯帝国通过地域扩张,吸收了各民族的文化,使之成为了阿拉伯文化的一部分,对以后的欧洲影响重大。
在教育方面,伊斯兰教创立之前,阿拉伯地区没有学校。从穆罕默德开始,教育也开始起步。一开始,以寺庙(清真寺)为主来建立学校,目的为习字念经典,但范围狭窄。
阿拉伯帝国时期,有了书塾和小学出现,上课内容一古兰经为主,并包括算术、语法和诗歌;学习方式为背诵,崇尚体罚制度,费用视教师个人经济状况而定。
到了九世纪,清真寺数量众多,教育普及教广。办学特点为民间化,政府设有专门的办学经费和统一办学标准,学校设置课程和情况一切由学校自主,任何人都可进入学校就读。到了阿狄斯王朝时期,开始出现官办教育机构,又是研究机构,吸收大量人才进行研究,有意识地培养了一批高层官员。
1067年,阿拉伯第一所高等学校——尼采米亚大学,获得政府承认和资助,组织管理严厉,教师聘用须经过皇帝同意,且配备助学人员2~3名。学生有奖学金,食宿皆在学校,开课科目众多。它的制度和方式影响了日后欧洲的大学发展。
在图书馆事业方面,阿拉伯的图书馆系统发达,新建设的和旧有的并寸。如亚历山大图书馆。两河流域每所学校均有图书馆。但也有在战争中典籍遭到破坏而图书馆却保存了下来的情况。并因此引发了数次的大规模翻译运动。在历史上,每位阿拉伯国王都曾主持过。
而且阿拉伯帝国的个人藏书也十分丰富,使社会上学术气氛浓厚。
之三:阿拉伯的文学和艺术
阿拉伯的文学,我们现在所能读到的。主要有两种形式:诗歌和散文故事。
诗歌是阿拉伯人的文学传统,起源甚早,早于伊斯兰教创立之前,阿拉伯诗歌已经进入了第一个繁荣时期。当时的诗歌:长诗——格绥达和短诗——麦格图阿。由上下句组成,行尾押韵;内容为歌颂部落英雄、战役经过、思念亲人。或是描写沙漠等的风光。诗人在当时十分受人尊敬,成为部落代言人或精神领袖。当时还有专门赛诗会,地点在克尔伯神庙,胜利者被称为“悬诗诗人”。当时著名的“悬诗诗人”为乌鲁姆.盖斯,其人性格好酒,写了很多思念情人的诗歌。
而伊斯兰教的出现打断了诗歌创作的传统,诗歌由此走向衰落期。伊斯兰教注重研究经典,使得世俗诗歌开始没落。直到帝国开始扩张,诗歌才重新有了恢复和繁荣期。内容以哲理性问题为主,反映人生享乐和厌世的两种态度:享乐主义教导人们及时行乐,整天喝酒;厌世主义主要有劝世诗、教导诗,受了伊斯兰宗教的影响,讲述万物必消之理。与世俗生活保持距离。
散文故事著名的文体为麦嘎麦(聚会之意)体,讲述内容、出处,反映了社会生活方面的丰富多彩;比较口语化,流传很广。对后人影响甚大。
代表作是《天方夜谭》(也就是《一千零一夜》):天方,指的的克尔伯神庙(天房)。指称阿拉伯;夜谭,指夜间讲的故事。其中收集了各地、各时期、各民族的现有传说,加工整理而成,内容繁杂,以格言、语言、童话、恋爱、冒险、谚语为主,反映了当时广大阶层的各种普遍现象,以及对恶的憎恨,赞扬了高尚品质,表现出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阿拉伯的艺术,因为至今还有不能造塑像的教条,所以主要表现在建筑上。
建筑中又以清真寺为主要代表,其样式规定于穆罕默德时期,开始较为简单,但包含了三样必备的东西:院子必须宽敞,有房顶,有宣讲台。
随着阿拉伯帝国的扩张,开始进入建造清真寺时期。691年,于耶路撒冷建造岩石清真寺,是为早期的盛名建筑之一。特点:呈八角形,有巨大的圆顶,绘有花草的瓷砖,并以经文为装饰,被认识是保存至今的最古的阿拉伯建筑。
705年大马士革清真寺(原为罗马神庙)建成,长158米宽100米,正门为凯旋式拱门,两旁为希腊圆柱,并有三座尖塔——是以后清真寺的典范。
至此,形成了清真寺的主要特色和功能:
第一,有宽敞的大殿,且十分干净;两旁有走廊,保证信徒可以保持干净进入大殿朝拜。
第二,大殿旁必须有宣礼塔和圣龛,以及沐浴室——以保证宗教生活的需要:进门要看到水。
第三,巍峨的建筑和复杂的雕饰,主要是图案,为了显示阿拉伯帝国的威严和权利。
骑士篇
中世纪的骑士,尤其是日尔曼骑士是一个非常发达的阶层。
起初,骑士是由骑兵发展而来,而其先决条件就是只有骑兵取代步兵,骑士阶层才能兴起。第一次使骑兵们大显身手的无疑是日尔曼击败东罗马之战,这一役,令骑兵确立了优势。但是骑士并不等于绝对意义上的骑兵,骑士其实是西欧把军事力量纳入封建体制的产物。一开始,因为有大量的自由民存在,因而实行了自由人服义务兵役的制度。但是随着土地的兼并,大地产制导致了自由民数量大减,使得义务兵役难以实行,能被征入伍的人范围日益狭窄,而且自由民也无力负担军事装备。于是骑士开始成为领主的特权。
为了保证相当数量的兵源,当时的上层采取了一些措施,即把兵役与经济来源结合在一起,也就是以后中世纪普遍的采邑制,这个制度始于法兰克王国的查理.马特时期。兵役从义务制转变为采邑制。于是封建领主的军队成了国家军队的基础。这种制度具有稳定性和牢固性。使骑兵从分散的状态转化为一个骑士阶层,即形成了骑士等于骑兵加土地所有制的组成。
骑士在当时的主要职责是军人,而军人形象极受社会尊敬,因为军事活动频繁是中世纪特征。在人们观念中,战争属于正常的社会生活状态。在经济领域中,骑士是封建体制组成部分,效忠于领主,并通过宣誓等仪式来加强这种纽带关系。而在社会阶层方面。贵族可以是作战的骑士,但骑士并不一定是贵族。骑士主要职责是作战,而不具备贵族所具有的司法权和一些世袭权,而是“贵族的随从”,处于贵族、农民之间的中间阶层。
12~13世纪之后的和平时期,骑士军事只能开始削弱,在经济、政治领域提高地位,逐渐与贵族融合。那个时候骑士的培养已经必须从出生开始,是一个十分漫长的历程:出生时便由父亲监督实行洗礼。从小由乳母养到7岁,不可和家人同住。7岁后,真正走上骑士的道路。离开住处到一个高于自己家庭地位的贵族家族,开始学习成为骑士的必备知识,如养猎鹰、各种宗教知识和礼仪。14岁起担任贵族的贴身随从。为礼仪性质,可从中学到很多经验知识,直到21岁长大成人。
21岁时,必须经过一种特殊的仪式。才能脱离领主家庭成为自主独立的骑士。仪式很隆重,这种授封礼被认为是过去成年礼的延续或变形:在第一天中要进行沐浴和祈祷两个仪式。为的是净化肉体和灵魂。第二天正式授封:接受战马,并举行象征性的比赛,成为骑士的外在标志。
所以,当时的骑士具有固定的特点,并有专门的称呼为“兵”。
中世纪骑士和教会的关系是中世纪骑士的一大特征,也是野蛮和理论的相结合。
最初这双方是对立的,因为骑士代表摧毁的一方,而基督教代表被摧毁的罗马帝国;骑士十分尚武,以掠夺为特征,且掠夺目标常常直指教堂。双方在理论、实际上都冲突,基督教崇尚和平,骑士则以战争为乐。
导致两者的结合主要是有以下两个因素:第一,源于教会的世俗化。因为得到了大量土地,使得教会成为西欧最大的封建主,当时的一个小教会都可以拥有为数1000多个的庄园。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利益,教会开始涉足世俗事物,从对国王的依附到对国王的支配,也使骑士保护的对象发生了转移,骑士作为基督徒,不能侵犯教会,教会从与骑士对立的机构变为被骑士保护的机构。第二点,则是骑士本身也发生了变化。因为进入教会是当时贵族后代获得社会地位的方法,所以骑士们从小就接受宗教教育,遵从上帝的教导来选择合适的行为,从小培养对上帝的信仰;另外,骑士在战争时战途凶险,遇到困难就往往祈求上帝的保佑;还有一部分骑士因为战争太过残酷而转向修道,另一部分大难不死的骑士则因为需要精神上的安慰,而绝对的信仰基督教。
因此,很多教会的行为准则成为了骑士的准则,骑士成为了上帝的战士。当时骑士的准则主要为以下几点:做一个虔诚的基督徒。12~13世纪后,虔诚成为首要准则,信仰基督教既是品质,也是资格,对骑士有了规定和约束。骑士的装备也代表着教义,剑是十字教的象征,盾代表着保护教会的职责,双刃剑则代表了正义的一面和杀敌。而且信仰上帝,骑士也必须有实际行动,为祈祷和忏悔罪行。必须成为保护教会的卫士,世俗国家是上帝在人间的房间,国王是房间的代表,骑士保护国王既为保护上帝,从而转化为保护教会的职责。
中世纪骑士的爱情观也有其独特之处。与现代人的观念并不相容,可说是独树一帜。
当时的婚姻以财产为基础,骑士们追求爱情,但对象都是贵妇人,且不以结婚为目的。这种观念成为中世纪后期宣扬的主题。吟游诗人用诗歌在各地歌唱,对以后的欧洲产生了很大影响。而且这种爱情观在当时具有一定的社会基础。
和平时期骑士军事只能减弱,开始依附贵族宫廷而生活,讲究礼仪、风度而非武力。特别是十字军东征后。男子大都外出打仗,世俗事物落在妇女的身上,能力和地位均有提高。女主人在宫廷中经常担任重要的角色,其地位崇高,成为前来依附的武士所崇拜的对象。而且骑士从小在贵族家庭中长大。很多的教育是由女主人安排,两者无形中构成一种母亲式的崇拜。这也是对当时无爱情婚姻的补充,骑士为利益而结婚,为了满足精神的需要,在正常婚姻之外寻找精神的依托,自己所崇拜的女主人自然成为他们追逐的对象。这种爱情有很多不同于其他时代的观念:其中包含着效忠观念,但并不追求平等;且不以婚姻为目的,历经艰难也无所谓;这也是道德提升的机会,封建附庸关系在爱情方面的体现为服从。在当时人们的观念中。贵妇人是那个时期女性的典型,原本粗鲁的骑士如得其垂青,可变得有修养,符合作为上层人的规范,也是和平时期的要求。
教会篇
基督教及其本身的宗教观点。对中世纪影响甚大,也是对中世纪经济结构的总结。
正如同在前面所提到的骑士和贵族一样,中世纪的基督教也有一个明显演化进程:众所周知,早期基督教脱胎于犹太教。在罗马的后期终于得到国家的承认而开始发展,并成为罗马国教。在罗马分裂后。基督教也形成东、西两教,即西罗马的天主教和东罗马的东正教,而在中世纪起主要作用的是为天主教,但习惯上以基督教称之;在经历了蛮族大迁移后,日尔曼人的入侵并没有摧毁这一宗教,基督教作为上层建筑的文化遗留了下来,并参照古希腊的学说开始演变,成为以后中世纪的意识形态,其包括范围比罗马时期更为广泛,将整个社会纳入了一个体系。
在一开始,基督教的地位在整个社会中地位低下,其时罗马王权已经灭亡,而日尔曼人有如同散沙,在不断投靠、依附了不同的新力量之后,最终定在法兰克王国,在《法兰克人史》中就有详细的关于教会和王国的接近过程,到克洛威时期基督教被正式接纳。事实上,法兰克王国也需要如此的一套道德理论体系来巩固它的政权,双方开始融合。在这一阶段中,教会仅仅是获得一个生存的机会,当时的教士均由国王任命,并听命与国王。
到了法兰克王国加洛林王朝时期,是西欧封建化过程进行完成期,也是教会的力量积蓄时期。因为法兰克王国追求统一,需要借助教会的力量。矮子丕平帮助教会建立了教皇国,查理曼大帝借教会之因讨伐异端,向外进行大量战争,教会成为了当时战争的借口。而同时,教会的力量也开始发展,主要表现于经济方面:得到了大量来自于国王所赏赐的土地,使教会从信仰、思想机构转变为一个拥有财富的组织,为其以后的强大奠定了经济的基础。
公元九世纪以后,特别是十一~十三世纪是教会的鼎盛期,在各方面都有所表现:首先,教会开始论证教皇国的合法性,伪造“君士坦丁的赠礼”,确定了教皇国的神圣性,这一骗局直到文艺复兴时期才为人所揭穿。其次,教会也开始形成了世俗的统治机构,也就是为人熟知的教阶制度:最高位者为教皇,主持梵蒂冈的内部事物;下来是红衣主教,在很长时期内教皇一直由红衣主教推举产生,红衣主教是教会的主要领导人;然后就是都主教、宗主教和大主教,他们都是大教区的领导人;最下曾的则是主教和神父,神父的权职范围是教堂,且不能主持圣礼。最后,教会开始编撰完整的神学和王权的理论体系,出现了著名的“双剑(双刃)理论”,即王权和神权都是由上帝授予教会的,然后再有教会赐予国王。教会成为了王权的中介者;并由此得出结论,王权可由教会收回,是教会在最强盛时期的理论。
由此,教皇的权利达到了顶峰,中欧封建化也是基督教传播之时。所以很快便传遍了全欧洲。也是基督教兴起的重要原因,使得整个欧洲基督教化,教会从此确立了稳固的地位,在当时文化、经济和制度上都是中世纪的总代表:
政治上。所有的理论都是拥护等级制度而产生,将社会等级和三位一体理论相融合,祷告、打仗、劳动成为社会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并演化整个社会成为有机一体:也就是僧侣等于眼睛,给人一指示道路。代表着意识形态;贵族为手臂,而民众则是人体的下身,谁也不能错位。同时还极力鼓吹武士精神,将教会信仰和武士观念合为一体,形成完善的结合,将骑士由世俗的支撑转变为教会的支撑力量。教会还维持封建制度,确立封建法律,教会为封建主当时的很多民事法内容皆来自于教会制定,教会本身也开始拥有了法庭。即宗教裁判所。
经济上,教会为封建主的代表,主要体现在教会的本身拥有大量地产,一个修道院可拥有几千处庄园,同时教会还取得了向教徒的征税权。使得当时的钱币大量流向教会;而且修道院本身还经营着当时最基本的商业交易,成为当时市场、集市的管理者和开办者。在经济生活中,教会十分活跃,虽然这和它的理论有矛盾。教会掌握了大量的土地和钱财。也是最大的消费者:教堂的消费等是一个固定的消费团体,而且教会也参与商业活动。教会有借贷。以抵押借贷的方式进行;其本身还有商人队伍,即采办商人,专门负责为教会进行商业交易;又是市场的开办者和管理者,经常在交易时以“上帝的休战”为名来进行交易。
总而言之,教会是当时封建制度最大得益者,因而对封建制度也进行限制以保持自己的地位。
贵族篇
中世纪为一个典型的贵族统治时期,贵族是维持统治的阶级结构,无论是否长官都有统治权,且成分复杂,并随早、中、晚期不断变化。
早期人们不注重谱系,因为是个民族与罗马的混容时期,是重视现有势力和土地;中期,社会基本定型,人们开始注重谱系,强调封号,看重出身,贵族集团也于此时形成,成为一个封闭的团体;到晚期,因为商品经济发达和社会上成分的流动增加,也开始有下层人加入贵族行列,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有封号而无土地的破落贵族。
关于贵族的起源,现在的学者们有不同的看法,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来自于学者布洛克,他认为中世纪分为两期。第一期(第十一、十二世纪之前)为无贵族时期,罗马的原贵族随着帝国消亡而消失,而蛮方贵族没有形成;第二期(十二世纪之后)才开始出现贵族,其典型特征为骑士阶层开始正式出现,即骑士等于贵族。但后来的学者通过考察,对以上说法不认同。日尔曼大举入侵后,罗马贵族没有真正消亡,与后来蛮邦上层结合为一体,中世纪前期就已经有贵族,到了后期贵族和骑士有所融合,但两者之间也有区别,直到和平时期,骑士的军事功能削弱和,两者才合为一体。
十二、十三世纪后,随着贵族和骑士融合,开始形成明确的贵族之间等级,要成为贵族必须成为骑士,等级性和集团性明显。骑士必须是骑士的后裔,这种差距和其他阶层的集团拉大,使得贵族具有了明显的封闭性,且贵族内部也分出了不同的登记,表现出不同的权势:
公爵,此称号授予部落首领,为一地的统治者,仍有政治、经济、法律和权利,这些人行为往往决定很多人的命运,他们仅为名义上的归附。
侯爵,大都为边防长官,是由国家派为边境地区的长官负责数郡的统治,这些人大都出身于当地的大家族,为半独立力量。可任命当地官员。
伯爵,是地方的行政长官,如郡首,由国王任命,时间长久后也成为半独立状态。公爵的委任者也称伯爵。其权利甚大。尤其代表公爵时,常常由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成为统治者,如在英国建立安茹王朝的安茹伯爵,以及法国的香槟伯爵等。
以上三种贵族为高等贵族。均拥有大量的领土,能实行独立或者半独立的统治。
子爵,起初为高级贵族的侍从或是助手,带其处理事物和司法案件。高级贵族不在场是可独立行使其权利,到后来开始建造城堡。形成小统治中心。
男爵,大都与军队相连,以服军役为条件从国王那里领取土地奉养土地的骑士首领,一位男爵最少拥有40~50个骑士领(一个骑士领是指供养一个骑士所需的土地面积)。
贵族的特征也反映在其它各个社会生活方面。
衣食住行方面:衣服的颜色、款式均以法律规定,非贵族者不得穿金戴银,不能穿丝绒、毛皮衣服。农民只能穿黑、灰两色,贵族可以追求华美,是当时服装改革的推动者;但当时的服装上仍然有不少缺陷,如无衬衣、睡衣。且男女衣服样式区别不大。在饮食上,有限制和经济实力两种区别。如野味:孔雀、鹿肉、天鹅属于限制方面;而因为野味气味大,当时的储藏技术的落后,令得从东方而来的长途运输香料可与黄金等值,成为当时贵族的专利。在居住方面。中世纪贵族为土地贵族,他们衣服土地而生,在庄园中心地带有贵族的住宅,但主人不会长住;另一处则为代表权势之地的城堡。起初是皇家特权,一般建立在山上。是易守难攻之地,一防卫性为主且代表权势,不追求舒适,内部潮湿、阴暗;城堡的作用众多,不仅是贵族家族的居住地和社交场所,也是在战乱时周围居民的避难场所。
婚姻家庭状况:中世纪贵族的婚姻为政治婚姻,贵族结婚的目的是为了延续后代和加强贵族家族之间的联系。一桩婚姻可结成联盟,化解矛盾。所以贵族长子更多考虑政治方面的因素,而无继承权的次子则考虑经济利益,所以当时追求寡妇就成为了一种习俗。因为中世纪无自由恋爱,婚姻都由父母、家族安排,所以虽然那个时候的妇女地位较低,但是贵妇人却是例外。她们都具有双重角色,一方面而言是贤妻良母,担负相夫教子,料理家族事物的责任;另一方面又是罗曼蒂克的典型,成为骑士所追逐的对象和崇拜理想;她们所带表的是纯洁、高贵和爱情的理想。当时的贵族家庭是一个意义上扩大的家庭,包括仆人、佣人和依附者,即穷亲戚、寄养者和骑士等,如果一个人可以住入贵族家中满一年零一天,就可成为此家庭中正式成员,因而贵族城堡中事物繁多。当时的家庭是以父权制为中心,但当时的寄养制,使得子女和亲生父母的感情很淡薄。
贵族在中世纪社会中属于上层,所以各个方面都有特征,比如贵族只与贵族联系,生活习俗固定、联系固定,在封闭集团内大家共有贵族意识,并通过外部法令使其确立,使阶层固定,与其他阶层形成明显的界限。
到了中世纪的中期,贵族集团的意识明显,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首先,贵族有意识的和自由人划分界限。成为贵族不仅仅是财产上的要求,还必须经过授封仪式,越来越严格,使得贵族只能在贵族儿女身上产生,且授封只有国王才能进行,成为贵族的条件变得日益苛刻。
其次,贵族开始更加注重谱系,其中不能有模糊之处。贵族还开始采用族徽,这一标志的起源和战争有关,当时交战的双方习惯以一特殊标记来分清敌我,后来就渐渐演变为贵族之徽。
然后,作为贵族在职业上也和其他人有严格区别,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大都与战争相联系。当时的社会一般把工作类型分为作战者、祈祷者(教会)和劳动者(农民),作战是骑士、贵族的特权也是地位的象征。
最后,贵族的生活方式、观念都和其他阶层有所不同,他们崇尚忠诚、浪漫、风度。其荣誉不受玷污。
贵族本身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阶层,但是其中也有流动,尤其是到了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达和社会上成分流动的增加,中世纪晚期也开始有下曾人加入这一行列。他们有的通过婚姻方式。因为贵族集团内部男女比例失调,出现低等家族和贵族的联姻;有的是因为在皇室和贵族中服役,表现出色而受封贵族称号;还有的是经济富有者凭借经济实力而上升为贵族。同时,也出现了无土地、破落的贵族,族徽成为贫穷的象征。
国王的地位
中世纪王权经常产生变化。尤其是在中世纪后期。特别明显。中世纪时期王权统一的概念是在法兰克王国加洛林王朝之前,那时也可以看出比较统一的特点;而在这个时代之后,因为各自国家和民族的地理概念形成,彼此走上各自发展的道路。到了末期,王权又开始向资本主义过渡,逐渐走入衰弱期。
关于国王由来一说,其普遍原则是神授与民选的结合促成,两者缺一不可。这与日尔曼民族的原始观念有关。他们认为国王是具有神性的,所以才能在世间行使他的权利,因而能够站无不胜,这种神性是整个王室家族共有的,所以此家族中成员都有成为国王的资格。但这一神性一定要经过人民民选才能证明其神性,总的看来中世纪国王均如此产生,克洛威就是在公民大会中被选出,而其祖先就是半人半神的墨洛克。后来加洛林王朝取代克洛威王朝,为了证明其合法。所以和教皇结交,由教皇授予这一职位成为合法国王;同时教皇也从中得到好处,形成了以后的教皇国。这一习俗是从日尔曼人沿袭而来,基督教则进一步加强了这一习俗。
这一方面表现在理论上,基督教早期的神学家就已有对于王权的论述:即国王是神。也是上帝在世间的代表,教会的代表者,所以具有神性;同时为了确保国王的神性,教会为此加入了一系列的登基大典。最主要的就是涂油礼(原古希伯来人仪式),多以橄榄油为香料。仅国王能够使用。一般而言登基仪式有四项内容:选举,宣誓,涂油和加冕。
国王的选举范围狭窄,国王选出后对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进行宣誓,结束后还需进行宗教仪式中的圣餐礼,加入很强的宗教意味。在教堂中加冕,说明他与神的关联。其复杂的过程既表明国王神性,也表达了人民对他的信仰:不仅是国王,还是具有神奇功效的人物;但也有不合解释之时:神授自上而下,民选由下而上,矛盾总会产生;此时就会出现两个国王共治的局面,这也是导致中世纪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比如法兰克王国的分裂就是因为三子共治而出现的。
国王因为了解自己无神性,所以需要一定的实力作为王权统治基础:在这当中,经济基础最为重要。每个国家的国王都掌握了一块中心地区,为国王提供了持久的经济基础和保障,国王军队也能从中得到补给,也因此这块中心地区往往就成为了王国的首都。此外,国王还拥有很多的动产和不动产,为其经济基础的一部分。除了领地外,抢劫和纳贡是国王主要经济来源。同时,国王的经济基础也靠社会关系。国王作为一个贵族,在统治中形成集体力量,并通过联姻来加强统治,使自己的领土增大;所以妇女在当时政治生活中起很大作用,婚姻的失败往往意味着一场战争,会引起全欧洲的混乱;平民结婚则是出于经济利益。这些社会力量可加强社会统治,但共治共享观念会引起灾难,父子兄弟之间常为对手,且王权形式管理上也不完全,因为理论上全国土地都为国王所拥有,而实际上是由贵族等自治。当时还有司膳、司宫、司厩、总管等官职,其作用都是为了管理国王的领地,而非全国土地。直到中世纪后期,土地才逐渐演变为由官吏管理,可见当时并非独裁同志,而是共治、民选并存的状态。
而王权与教权关系也成为了中世纪的主要线索。
早期教权辅佐王权,因为一开始教会没有地位,需要依附王权而生,所以极力宣扬国王的神圣性;中期以后,随着教会的势力增强,而地产什一税使得教会的经济实力加强,其宗教思想有是各国在割据时的统一标志,于是开始了和国王争权时期。教会的克里尼改革运动,就提出了教权高于王权的口号,宣称王权既由教权授予,也能由教会收回,开启了中世纪后期的教权、王权之争。
中世纪教权既扶助了王权,同时也限制了王权,其主要特征有以下两点:第一,王权在理论上与实际上有所差距,理论上至高无上又有神圣性,而且是法律的制定者;但实际上王权是虚弱的,当时的分散割据和教会限制都影响了王权。第二,封建与王权并不对立,君权至上仍是封建统治的观念,国王奠定了统治基础即封建制,在封建关系中王国仍有许多特权,比如外交事务只能由国王出面,司法是国王的最高权威,故能在四分五裂时期保证了国王的统治。
文化篇(哲学、文学和艺术)
在中世纪神学占统治地位,所以没有纯粹的哲学体系。当时人们研究神学的手段,为的是论证神学的正确性,只有经院哲学存在,以讨论圣经为目的的哲学,但是也加进了人的推理,排斥了绝对的服从和盲目的信仰,而在推导中所出现的不和谐情况,自然就产生了争论,即实际性问题。
当时哲学家们所争论的问题主要有两个:其一是哲学和理性以及信仰孰轻孰重,即应是信仰高于理性或是理性高于信仰,主张信仰者认为神学本身只能以信仰来认识,而上帝是不可认识的;主张理性的人认为只有通过理性论证,才能去进行信仰。其二则是一般和个别的关系问题。神学者认为认识一切事物从唯一出发,先有概念才有个别,万事万物从一般到个别;理性者认为概念是归纳出来的象征,即从个别到一般。人们对人的认识也提出了不同于信仰的观念:开始出现了经验主义说法(白板说——就是认为人的理智象白板,一切均从后天经验得来)。
虽然当时的哲学是以论证神学的目的为出发点,但经院哲学的论证方法和信仰都突破了神学的范围,从人的本性出发开始认识宇宙,将人类理性提倡到最高度,成为了日后文艺复兴运动的基础。
中世纪的艺术,正如大多数人所知,是和宗教密切相关的。当时的艺术种类依附宗教而存在,表现精神和也宗教相通。最能够体现那一时期艺术的为教堂文化艺术;而中世纪的雕塑也大都为圣母、耶稣和使徒(天使),其表现形式对欧洲文化影响巨大,来源则大多是圣经故事。
中世纪的教堂主要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罗马时期的建筑,注重防御能力,墙壁厚重,窗户小。教会采取此种式样,使得教堂显得结实、严肃,比如意大利的彼撒大教堂,德国的渥姆斯大教堂。当欧洲开始日趋安定之后,教堂开始出现了另一种风格,既感觉轻巧、明亮,大都以尖顶为主(包括窗户),开始突出其宗教神秘性,主要是通过窗户上的装饰:使用彩色镶嵌玻璃来反映,并在上面描绘圣经故事,造成神秘的光线气氛,比如鼎鼎大名的法国巴黎圣母院,就是典型的哥特式建筑风格,还有英国的坎特伯雷大教堂等,都表现了时代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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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文明
阿拉伯文明影响广大,是三大宗教之一的发源地;其文化在中世纪占优越地位,而且经济也很发达,贸易和交易远在当时的欧洲落后市场之前,同时也十分重视世俗文化的研究。
之一:伊斯兰教的创立及其经典
伊斯兰教创始人为穆罕默德,出身贫穷,依靠经商致富后,开始常常到一个山洞中去思考问题。四十岁时,听到真主对他说教的内容,称其为阿拉的使者。于是他开始向周围人传教,从家人到朋友以及一些贫困者,但社会反响并不大。后因涉及到许多社会问题,而受到当地大商人和贵族的压制,由麦加城迁至郊区,在那里开始继续传教,引起了另一城市人们的关注,双方签订协议,将传教中心转移到了麦地那,开始建立一个一宗教为主的实体国家,并着手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大致有以下几点:
第一,建立崇拜场所清真寺,这所最初的清真寺就成为了以后所有清真寺的样板:有院子,宣讲台,并规定聚会进行仪式的日期为星期五,规定跪拜方向是克尔伯神庙,取代了当时的自然崇拜。
第二,提出“凡加入伊斯兰教皆为兄弟”的口号。
第三,建立麦地那宪章:一致对外。
第四,建立军队,号召进行圣战。将战争作为神圣的义务。起先是与麦加作战的口号,后成为进攻其它地方的口号,推广伊斯兰教到各地。
穆罕默德在麦地那积蓄了八年的力量,建立了一支一万多人的军队,亲率军队进攻麦加。在其攻克麦加后,实施了一系列的措施:以麦加为胜地,以克尔伯神庙中的陨石为神物。他亲自主持了第一次朝圣活动,为以后的朝圣立下了规矩;并在山上发表了“辞朝演说”,于第二年病逝于麦地那。
众所周知,伊斯兰教在创立中形成了系统的经典:古兰经。这部经典并非穆罕默德编写。而是由不同的弟子记载穆罕默德的传授内容汇编而成,因而也产生了不同的派别。其主要内容包括两部分:其一是在麦加期间传授的内容,为麦加篇章;其二事故在麦地那期间传授的内容,是为麦地那篇章。
这部经书规定了一个伊斯兰教信徒最基本的教义:
首先是信仰:必须信阿拉;信天使,就是介于真主和先知之间的媒介体;信经典。不仅仅是古兰经。还包括旧、新约;新先知,服从历代先知传授的知识;信末日,相信末日审判说。
其次是实际的行动,也被称为五功:第一是念证言。必须每天朗诵;第二是做礼拜,一天之中做五次,每逢星期五必须集中到清真寺去聚会;第三是斋戒,伊斯兰历法的九月,成年男女必须斋戒一个月(每天从日出到日落)。之后还要重新举行仪式就是开斋节。第四是天课,就是付税,也可以作为一种济贫税,规定一人一年中必须把多出的钱的2.5%作为天课。第五就是朝圣,凡教徒在一生中必须亲自去麦加神庙朝拜至少一次,时间是每年12月的初七、初八、初九。
而伊斯兰教与其他宗教最大的不同点是:伊斯兰教主张宗教和世俗并重,反对出家修行抛弃生活,因而没有修道院和修士,反对禁欲和独身主义。这主要是因为阿拉伯商业发达。人们以经商为生;而宗教的产生必须顺应当时的社会现实。
之二:阿拉伯学术文化
阿拉伯在伊斯兰教创立之前,文化较为落后。直到伊斯兰教创立以后,才开始进入封建化,国家的形成时期。而其周边地区文化水平高,为了传播信仰。就鼓励信徒们学习写字(如希伯来文、叙利亚文),并让在战争中捕得的识字的俘虏,来教育阿拉伯儿童。从此,教育和学术于阿拉伯开始发展。也与其领土扩张有关系;阿拉伯通过战争吞并了大量的文明地区,形成了多个文化中心。
学术上。首先是本土的文化中心。在麦加和麦地那地区,是研究伊斯兰教最初的学术中心,当地最为发达的是历史学和圣训学。
而在本土之外,首推伊拉克地区,当地财富聚集,学术发达(是古代文明帝国所在地),有着多种文化传统的沉淀。巴格达作为阿拉伯帝国的首都,文人学者大量汇聚,讨论内容包括语言学、哲学、医学。其次是叙利亚和大马士革,保存和收集了大量希腊哲学著作,由此开展翻译工作,保留了大量的典籍。然后是埃及,虽然当地的古文明因为外族入侵而至此断绝,但也有现存的学术中心被继承:亚历山大里亚;由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帝建设,只要是建筑和学术事业,学术设施发达。
阿拉伯帝国通过地域扩张,吸收了各民族的文化,使之成为了阿拉伯文化的一部分,对以后的欧洲影响重大。
在教育方面,伊斯兰教创立之前,阿拉伯地区没有学校。从穆罕默德开始,教育也开始起步。一开始,以寺庙(清真寺)为主来建立学校,目的为习字念经典,但范围狭窄。
阿拉伯帝国时期,有了书塾和小学出现,上课内容一古兰经为主,并包括算术、语法和诗歌;学习方式为背诵,崇尚体罚制度,费用视教师个人经济状况而定。
到了九世纪,清真寺数量众多,教育普及教广。办学特点为民间化,政府设有专门的办学经费和统一办学标准,学校设置课程和情况一切由学校自主,任何人都可进入学校就读。到了阿狄斯王朝时期,开始出现官办教育机构,又是研究机构,吸收大量人才进行研究,有意识地培养了一批高层官员。
1067年,阿拉伯第一所高等学校——尼采米亚大学,获得政府承认和资助,组织管理严厉,教师聘用须经过皇帝同意,且配备助学人员2~3名。学生有奖学金,食宿皆在学校,开课科目众多。它的制度和方式影响了日后欧洲的大学发展。
在图书馆事业方面,阿拉伯的图书馆系统发达,新建设的和旧有的并寸。如亚历山大图书馆。两河流域每所学校均有图书馆。但也有在战争中典籍遭到破坏而图书馆却保存了下来的情况。并因此引发了数次的大规模翻译运动。在历史上,每位阿拉伯国王都曾主持过。
而且阿拉伯帝国的个人藏书也十分丰富,使社会上学术气氛浓厚。
之三:阿拉伯的文学和艺术
阿拉伯的文学,我们现在所能读到的。主要有两种形式:诗歌和散文故事。
诗歌是阿拉伯人的文学传统,起源甚早,早于伊斯兰教创立之前,阿拉伯诗歌已经进入了第一个繁荣时期。当时的诗歌:长诗——格绥达和短诗——麦格图阿。由上下句组成,行尾押韵;内容为歌颂部落英雄、战役经过、思念亲人。或是描写沙漠等的风光。诗人在当时十分受人尊敬,成为部落代言人或精神领袖。当时还有专门赛诗会,地点在克尔伯神庙,胜利者被称为“悬诗诗人”。当时著名的“悬诗诗人”为乌鲁姆.盖斯,其人性格好酒,写了很多思念情人的诗歌。
而伊斯兰教的出现打断了诗歌创作的传统,诗歌由此走向衰落期。伊斯兰教注重研究经典,使得世俗诗歌开始没落。直到帝国开始扩张,诗歌才重新有了恢复和繁荣期。内容以哲理性问题为主,反映人生享乐和厌世的两种态度:享乐主义教导人们及时行乐,整天喝酒;厌世主义主要有劝世诗、教导诗,受了伊斯兰宗教的影响,讲述万物必消之理。与世俗生活保持距离。
散文故事著名的文体为麦嘎麦(聚会之意)体,讲述内容、出处,反映了社会生活方面的丰富多彩;比较口语化,流传很广。对后人影响甚大。
代表作是《天方夜谭》(也就是《一千零一夜》):天方,指的的克尔伯神庙(天房)。指称阿拉伯;夜谭,指夜间讲的故事。其中收集了各地、各时期、各民族的现有传说,加工整理而成,内容繁杂,以格言、语言、童话、恋爱、冒险、谚语为主,反映了当时广大阶层的各种普遍现象,以及对恶的憎恨,赞扬了高尚品质,表现出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阿拉伯的艺术,因为至今还有不能造塑像的教条,所以主要表现在建筑上。
建筑中又以清真寺为主要代表,其样式规定于穆罕默德时期,开始较为简单,但包含了三样必备的东西:院子必须宽敞,有房顶,有宣讲台。
随着阿拉伯帝国的扩张,开始进入建造清真寺时期。691年,于耶路撒冷建造岩石清真寺,是为早期的盛名建筑之一。特点:呈八角形,有巨大的圆顶,绘有花草的瓷砖,并以经文为装饰,被认识是保存至今的最古的阿拉伯建筑。
705年大马士革清真寺(原为罗马神庙)建成,长158米宽100米,正门为凯旋式拱门,两旁为希腊圆柱,并有三座尖塔——是以后清真寺的典范。
至此,形成了清真寺的主要特色和功能:
第一,有宽敞的大殿,且十分干净;两旁有走廊,保证信徒可以保持干净进入大殿朝拜。
第二,大殿旁必须有宣礼塔和圣龛,以及沐浴室——以保证宗教生活的需要:进门要看到水。
第三,巍峨的建筑和复杂的雕饰,主要是图案,为了显示阿拉伯帝国的威严和权利。
骑士篇
中世纪的骑士,尤其是日尔曼骑士是一个非常发达的阶层。
起初,骑士是由骑兵发展而来,而其先决条件就是只有骑兵取代步兵,骑士阶层才能兴起。第一次使骑兵们大显身手的无疑是日尔曼击败东罗马之战,这一役,令骑兵确立了优势。但是骑士并不等于绝对意义上的骑兵,骑士其实是西欧把军事力量纳入封建体制的产物。一开始,因为有大量的自由民存在,因而实行了自由人服义务兵役的制度。但是随着土地的兼并,大地产制导致了自由民数量大减,使得义务兵役难以实行,能被征入伍的人范围日益狭窄,而且自由民也无力负担军事装备。于是骑士开始成为领主的特权。
为了保证相当数量的兵源,当时的上层采取了一些措施,即把兵役与经济来源结合在一起,也就是以后中世纪普遍的采邑制,这个制度始于法兰克王国的查理.马特时期。兵役从义务制转变为采邑制。于是封建领主的军队成了国家军队的基础。这种制度具有稳定性和牢固性。使骑兵从分散的状态转化为一个骑士阶层,即形成了骑士等于骑兵加土地所有制的组成。
骑士在当时的主要职责是军人,而军人形象极受社会尊敬,因为军事活动频繁是中世纪特征。在人们观念中,战争属于正常的社会生活状态。在经济领域中,骑士是封建体制组成部分,效忠于领主,并通过宣誓等仪式来加强这种纽带关系。而在社会阶层方面。贵族可以是作战的骑士,但骑士并不一定是贵族。骑士主要职责是作战,而不具备贵族所具有的司法权和一些世袭权,而是“贵族的随从”,处于贵族、农民之间的中间阶层。
12~13世纪之后的和平时期,骑士军事只能开始削弱,在经济、政治领域提高地位,逐渐与贵族融合。那个时候骑士的培养已经必须从出生开始,是一个十分漫长的历程:出生时便由父亲监督实行洗礼。从小由乳母养到7岁,不可和家人同住。7岁后,真正走上骑士的道路。离开住处到一个高于自己家庭地位的贵族家族,开始学习成为骑士的必备知识,如养猎鹰、各种宗教知识和礼仪。14岁起担任贵族的贴身随从。为礼仪性质,可从中学到很多经验知识,直到21岁长大成人。
21岁时,必须经过一种特殊的仪式。才能脱离领主家庭成为自主独立的骑士。仪式很隆重,这种授封礼被认为是过去成年礼的延续或变形:在第一天中要进行沐浴和祈祷两个仪式。为的是净化肉体和灵魂。第二天正式授封:接受战马,并举行象征性的比赛,成为骑士的外在标志。
所以,当时的骑士具有固定的特点,并有专门的称呼为“兵”。
中世纪骑士和教会的关系是中世纪骑士的一大特征,也是野蛮和理论的相结合。
最初这双方是对立的,因为骑士代表摧毁的一方,而基督教代表被摧毁的罗马帝国;骑士十分尚武,以掠夺为特征,且掠夺目标常常直指教堂。双方在理论、实际上都冲突,基督教崇尚和平,骑士则以战争为乐。
导致两者的结合主要是有以下两个因素:第一,源于教会的世俗化。因为得到了大量土地,使得教会成为西欧最大的封建主,当时的一个小教会都可以拥有为数1000多个的庄园。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利益,教会开始涉足世俗事物,从对国王的依附到对国王的支配,也使骑士保护的对象发生了转移,骑士作为基督徒,不能侵犯教会,教会从与骑士对立的机构变为被骑士保护的机构。第二点,则是骑士本身也发生了变化。因为进入教会是当时贵族后代获得社会地位的方法,所以骑士们从小就接受宗教教育,遵从上帝的教导来选择合适的行为,从小培养对上帝的信仰;另外,骑士在战争时战途凶险,遇到困难就往往祈求上帝的保佑;还有一部分骑士因为战争太过残酷而转向修道,另一部分大难不死的骑士则因为需要精神上的安慰,而绝对的信仰基督教。
因此,很多教会的行为准则成为了骑士的准则,骑士成为了上帝的战士。当时骑士的准则主要为以下几点:做一个虔诚的基督徒。12~13世纪后,虔诚成为首要准则,信仰基督教既是品质,也是资格,对骑士有了规定和约束。骑士的装备也代表着教义,剑是十字教的象征,盾代表着保护教会的职责,双刃剑则代表了正义的一面和杀敌。而且信仰上帝,骑士也必须有实际行动,为祈祷和忏悔罪行。必须成为保护教会的卫士,世俗国家是上帝在人间的房间,国王是房间的代表,骑士保护国王既为保护上帝,从而转化为保护教会的职责。
中世纪骑士的爱情观也有其独特之处。与现代人的观念并不相容,可说是独树一帜。
当时的婚姻以财产为基础,骑士们追求爱情,但对象都是贵妇人,且不以结婚为目的。这种观念成为中世纪后期宣扬的主题。吟游诗人用诗歌在各地歌唱,对以后的欧洲产生了很大影响。而且这种爱情观在当时具有一定的社会基础。
和平时期骑士军事只能减弱,开始依附贵族宫廷而生活,讲究礼仪、风度而非武力。特别是十字军东征后。男子大都外出打仗,世俗事物落在妇女的身上,能力和地位均有提高。女主人在宫廷中经常担任重要的角色,其地位崇高,成为前来依附的武士所崇拜的对象。而且骑士从小在贵族家庭中长大。很多的教育是由女主人安排,两者无形中构成一种母亲式的崇拜。这也是对当时无爱情婚姻的补充,骑士为利益而结婚,为了满足精神的需要,在正常婚姻之外寻找精神的依托,自己所崇拜的女主人自然成为他们追逐的对象。这种爱情有很多不同于其他时代的观念:其中包含着效忠观念,但并不追求平等;且不以婚姻为目的,历经艰难也无所谓;这也是道德提升的机会,封建附庸关系在爱情方面的体现为服从。在当时人们的观念中。贵妇人是那个时期女性的典型,原本粗鲁的骑士如得其垂青,可变得有修养,符合作为上层人的规范,也是和平时期的要求。
教会篇
基督教及其本身的宗教观点。对中世纪影响甚大,也是对中世纪经济结构的总结。
正如同在前面所提到的骑士和贵族一样,中世纪的基督教也有一个明显演化进程:众所周知,早期基督教脱胎于犹太教。在罗马的后期终于得到国家的承认而开始发展,并成为罗马国教。在罗马分裂后。基督教也形成东、西两教,即西罗马的天主教和东罗马的东正教,而在中世纪起主要作用的是为天主教,但习惯上以基督教称之;在经历了蛮族大迁移后,日尔曼人的入侵并没有摧毁这一宗教,基督教作为上层建筑的文化遗留了下来,并参照古希腊的学说开始演变,成为以后中世纪的意识形态,其包括范围比罗马时期更为广泛,将整个社会纳入了一个体系。
在一开始,基督教的地位在整个社会中地位低下,其时罗马王权已经灭亡,而日尔曼人有如同散沙,在不断投靠、依附了不同的新力量之后,最终定在法兰克王国,在《法兰克人史》中就有详细的关于教会和王国的接近过程,到克洛威时期基督教被正式接纳。事实上,法兰克王国也需要如此的一套道德理论体系来巩固它的政权,双方开始融合。在这一阶段中,教会仅仅是获得一个生存的机会,当时的教士均由国王任命,并听命与国王。
到了法兰克王国加洛林王朝时期,是西欧封建化过程进行完成期,也是教会的力量积蓄时期。因为法兰克王国追求统一,需要借助教会的力量。矮子丕平帮助教会建立了教皇国,查理曼大帝借教会之因讨伐异端,向外进行大量战争,教会成为了当时战争的借口。而同时,教会的力量也开始发展,主要表现于经济方面:得到了大量来自于国王所赏赐的土地,使教会从信仰、思想机构转变为一个拥有财富的组织,为其以后的强大奠定了经济的基础。
公元九世纪以后,特别是十一~十三世纪是教会的鼎盛期,在各方面都有所表现:首先,教会开始论证教皇国的合法性,伪造“君士坦丁的赠礼”,确定了教皇国的神圣性,这一骗局直到文艺复兴时期才为人所揭穿。其次,教会也开始形成了世俗的统治机构,也就是为人熟知的教阶制度:最高位者为教皇,主持梵蒂冈的内部事物;下来是红衣主教,在很长时期内教皇一直由红衣主教推举产生,红衣主教是教会的主要领导人;然后就是都主教、宗主教和大主教,他们都是大教区的领导人;最下曾的则是主教和神父,神父的权职范围是教堂,且不能主持圣礼。最后,教会开始编撰完整的神学和王权的理论体系,出现了著名的“双剑(双刃)理论”,即王权和神权都是由上帝授予教会的,然后再有教会赐予国王。教会成为了王权的中介者;并由此得出结论,王权可由教会收回,是教会在最强盛时期的理论。
由此,教皇的权利达到了顶峰,中欧封建化也是基督教传播之时。所以很快便传遍了全欧洲。也是基督教兴起的重要原因,使得整个欧洲基督教化,教会从此确立了稳固的地位,在当时文化、经济和制度上都是中世纪的总代表:
政治上。所有的理论都是拥护等级制度而产生,将社会等级和三位一体理论相融合,祷告、打仗、劳动成为社会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并演化整个社会成为有机一体:也就是僧侣等于眼睛,给人一指示道路。代表着意识形态;贵族为手臂,而民众则是人体的下身,谁也不能错位。同时还极力鼓吹武士精神,将教会信仰和武士观念合为一体,形成完善的结合,将骑士由世俗的支撑转变为教会的支撑力量。教会还维持封建制度,确立封建法律,教会为封建主当时的很多民事法内容皆来自于教会制定,教会本身也开始拥有了法庭。即宗教裁判所。
经济上,教会为封建主的代表,主要体现在教会的本身拥有大量地产,一个修道院可拥有几千处庄园,同时教会还取得了向教徒的征税权。使得当时的钱币大量流向教会;而且修道院本身还经营着当时最基本的商业交易,成为当时市场、集市的管理者和开办者。在经济生活中,教会十分活跃,虽然这和它的理论有矛盾。教会掌握了大量的土地和钱财。也是最大的消费者:教堂的消费等是一个固定的消费团体,而且教会也参与商业活动。教会有借贷。以抵押借贷的方式进行;其本身还有商人队伍,即采办商人,专门负责为教会进行商业交易;又是市场的开办者和管理者,经常在交易时以“上帝的休战”为名来进行交易。
总而言之,教会是当时封建制度最大得益者,因而对封建制度也进行限制以保持自己的地位。
贵族篇
中世纪为一个典型的贵族统治时期,贵族是维持统治的阶级结构,无论是否长官都有统治权,且成分复杂,并随早、中、晚期不断变化。
早期人们不注重谱系,因为是个民族与罗马的混容时期,是重视现有势力和土地;中期,社会基本定型,人们开始注重谱系,强调封号,看重出身,贵族集团也于此时形成,成为一个封闭的团体;到晚期,因为商品经济发达和社会上成分的流动增加,也开始有下层人加入贵族行列,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有封号而无土地的破落贵族。
关于贵族的起源,现在的学者们有不同的看法,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来自于学者布洛克,他认为中世纪分为两期。第一期(第十一、十二世纪之前)为无贵族时期,罗马的原贵族随着帝国消亡而消失,而蛮方贵族没有形成;第二期(十二世纪之后)才开始出现贵族,其典型特征为骑士阶层开始正式出现,即骑士等于贵族。但后来的学者通过考察,对以上说法不认同。日尔曼大举入侵后,罗马贵族没有真正消亡,与后来蛮邦上层结合为一体,中世纪前期就已经有贵族,到了后期贵族和骑士有所融合,但两者之间也有区别,直到和平时期,骑士的军事功能削弱和,两者才合为一体。
十二、十三世纪后,随着贵族和骑士融合,开始形成明确的贵族之间等级,要成为贵族必须成为骑士,等级性和集团性明显。骑士必须是骑士的后裔,这种差距和其他阶层的集团拉大,使得贵族具有了明显的封闭性,且贵族内部也分出了不同的登记,表现出不同的权势:
公爵,此称号授予部落首领,为一地的统治者,仍有政治、经济、法律和权利,这些人行为往往决定很多人的命运,他们仅为名义上的归附。
侯爵,大都为边防长官,是由国家派为边境地区的长官负责数郡的统治,这些人大都出身于当地的大家族,为半独立力量。可任命当地官员。
伯爵,是地方的行政长官,如郡首,由国王任命,时间长久后也成为半独立状态。公爵的委任者也称伯爵。其权利甚大。尤其代表公爵时,常常由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成为统治者,如在英国建立安茹王朝的安茹伯爵,以及法国的香槟伯爵等。
以上三种贵族为高等贵族。均拥有大量的领土,能实行独立或者半独立的统治。
子爵,起初为高级贵族的侍从或是助手,带其处理事物和司法案件。高级贵族不在场是可独立行使其权利,到后来开始建造城堡。形成小统治中心。
男爵,大都与军队相连,以服军役为条件从国王那里领取土地奉养土地的骑士首领,一位男爵最少拥有40~50个骑士领(一个骑士领是指供养一个骑士所需的土地面积)。
贵族的特征也反映在其它各个社会生活方面。
衣食住行方面:衣服的颜色、款式均以法律规定,非贵族者不得穿金戴银,不能穿丝绒、毛皮衣服。农民只能穿黑、灰两色,贵族可以追求华美,是当时服装改革的推动者;但当时的服装上仍然有不少缺陷,如无衬衣、睡衣。且男女衣服样式区别不大。在饮食上,有限制和经济实力两种区别。如野味:孔雀、鹿肉、天鹅属于限制方面;而因为野味气味大,当时的储藏技术的落后,令得从东方而来的长途运输香料可与黄金等值,成为当时贵族的专利。在居住方面。中世纪贵族为土地贵族,他们衣服土地而生,在庄园中心地带有贵族的住宅,但主人不会长住;另一处则为代表权势之地的城堡。起初是皇家特权,一般建立在山上。是易守难攻之地,一防卫性为主且代表权势,不追求舒适,内部潮湿、阴暗;城堡的作用众多,不仅是贵族家族的居住地和社交场所,也是在战乱时周围居民的避难场所。
婚姻家庭状况:中世纪贵族的婚姻为政治婚姻,贵族结婚的目的是为了延续后代和加强贵族家族之间的联系。一桩婚姻可结成联盟,化解矛盾。所以贵族长子更多考虑政治方面的因素,而无继承权的次子则考虑经济利益,所以当时追求寡妇就成为了一种习俗。因为中世纪无自由恋爱,婚姻都由父母、家族安排,所以虽然那个时候的妇女地位较低,但是贵妇人却是例外。她们都具有双重角色,一方面而言是贤妻良母,担负相夫教子,料理家族事物的责任;另一方面又是罗曼蒂克的典型,成为骑士所追逐的对象和崇拜理想;她们所带表的是纯洁、高贵和爱情的理想。当时的贵族家庭是一个意义上扩大的家庭,包括仆人、佣人和依附者,即穷亲戚、寄养者和骑士等,如果一个人可以住入贵族家中满一年零一天,就可成为此家庭中正式成员,因而贵族城堡中事物繁多。当时的家庭是以父权制为中心,但当时的寄养制,使得子女和亲生父母的感情很淡薄。
贵族在中世纪社会中属于上层,所以各个方面都有特征,比如贵族只与贵族联系,生活习俗固定、联系固定,在封闭集团内大家共有贵族意识,并通过外部法令使其确立,使阶层固定,与其他阶层形成明显的界限。
到了中世纪的中期,贵族集团的意识明显,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首先,贵族有意识的和自由人划分界限。成为贵族不仅仅是财产上的要求,还必须经过授封仪式,越来越严格,使得贵族只能在贵族儿女身上产生,且授封只有国王才能进行,成为贵族的条件变得日益苛刻。
其次,贵族开始更加注重谱系,其中不能有模糊之处。贵族还开始采用族徽,这一标志的起源和战争有关,当时交战的双方习惯以一特殊标记来分清敌我,后来就渐渐演变为贵族之徽。
然后,作为贵族在职业上也和其他人有严格区别,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大都与战争相联系。当时的社会一般把工作类型分为作战者、祈祷者(教会)和劳动者(农民),作战是骑士、贵族的特权也是地位的象征。
最后,贵族的生活方式、观念都和其他阶层有所不同,他们崇尚忠诚、浪漫、风度。其荣誉不受玷污。
贵族本身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阶层,但是其中也有流动,尤其是到了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达和社会上成分流动的增加,中世纪晚期也开始有下曾人加入这一行列。他们有的通过婚姻方式。因为贵族集团内部男女比例失调,出现低等家族和贵族的联姻;有的是因为在皇室和贵族中服役,表现出色而受封贵族称号;还有的是经济富有者凭借经济实力而上升为贵族。同时,也出现了无土地、破落的贵族,族徽成为贫穷的象征。
国王的地位
中世纪王权经常产生变化。尤其是在中世纪后期。特别明显。中世纪时期王权统一的概念是在法兰克王国加洛林王朝之前,那时也可以看出比较统一的特点;而在这个时代之后,因为各自国家和民族的地理概念形成,彼此走上各自发展的道路。到了末期,王权又开始向资本主义过渡,逐渐走入衰弱期。
关于国王由来一说,其普遍原则是神授与民选的结合促成,两者缺一不可。这与日尔曼民族的原始观念有关。他们认为国王是具有神性的,所以才能在世间行使他的权利,因而能够站无不胜,这种神性是整个王室家族共有的,所以此家族中成员都有成为国王的资格。但这一神性一定要经过人民民选才能证明其神性,总的看来中世纪国王均如此产生,克洛威就是在公民大会中被选出,而其祖先就是半人半神的墨洛克。后来加洛林王朝取代克洛威王朝,为了证明其合法。所以和教皇结交,由教皇授予这一职位成为合法国王;同时教皇也从中得到好处,形成了以后的教皇国。这一习俗是从日尔曼人沿袭而来,基督教则进一步加强了这一习俗。
这一方面表现在理论上,基督教早期的神学家就已有对于王权的论述:即国王是神。也是上帝在世间的代表,教会的代表者,所以具有神性;同时为了确保国王的神性,教会为此加入了一系列的登基大典。最主要的就是涂油礼(原古希伯来人仪式),多以橄榄油为香料。仅国王能够使用。一般而言登基仪式有四项内容:选举,宣誓,涂油和加冕。
国王的选举范围狭窄,国王选出后对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进行宣誓,结束后还需进行宗教仪式中的圣餐礼,加入很强的宗教意味。在教堂中加冕,说明他与神的关联。其复杂的过程既表明国王神性,也表达了人民对他的信仰:不仅是国王,还是具有神奇功效的人物;但也有不合解释之时:神授自上而下,民选由下而上,矛盾总会产生;此时就会出现两个国王共治的局面,这也是导致中世纪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比如法兰克王国的分裂就是因为三子共治而出现的。
国王因为了解自己无神性,所以需要一定的实力作为王权统治基础:在这当中,经济基础最为重要。每个国家的国王都掌握了一块中心地区,为国王提供了持久的经济基础和保障,国王军队也能从中得到补给,也因此这块中心地区往往就成为了王国的首都。此外,国王还拥有很多的动产和不动产,为其经济基础的一部分。除了领地外,抢劫和纳贡是国王主要经济来源。同时,国王的经济基础也靠社会关系。国王作为一个贵族,在统治中形成集体力量,并通过联姻来加强统治,使自己的领土增大;所以妇女在当时政治生活中起很大作用,婚姻的失败往往意味着一场战争,会引起全欧洲的混乱;平民结婚则是出于经济利益。这些社会力量可加强社会统治,但共治共享观念会引起灾难,父子兄弟之间常为对手,且王权形式管理上也不完全,因为理论上全国土地都为国王所拥有,而实际上是由贵族等自治。当时还有司膳、司宫、司厩、总管等官职,其作用都是为了管理国王的领地,而非全国土地。直到中世纪后期,土地才逐渐演变为由官吏管理,可见当时并非独裁同志,而是共治、民选并存的状态。
而王权与教权关系也成为了中世纪的主要线索。
早期教权辅佐王权,因为一开始教会没有地位,需要依附王权而生,所以极力宣扬国王的神圣性;中期以后,随着教会的势力增强,而地产什一税使得教会的经济实力加强,其宗教思想有是各国在割据时的统一标志,于是开始了和国王争权时期。教会的克里尼改革运动,就提出了教权高于王权的口号,宣称王权既由教权授予,也能由教会收回,开启了中世纪后期的教权、王权之争。
中世纪教权既扶助了王权,同时也限制了王权,其主要特征有以下两点:第一,王权在理论上与实际上有所差距,理论上至高无上又有神圣性,而且是法律的制定者;但实际上王权是虚弱的,当时的分散割据和教会限制都影响了王权。第二,封建与王权并不对立,君权至上仍是封建统治的观念,国王奠定了统治基础即封建制,在封建关系中王国仍有许多特权,比如外交事务只能由国王出面,司法是国王的最高权威,故能在四分五裂时期保证了国王的统治。
文化篇(哲学、文学和艺术)
在中世纪神学占统治地位,所以没有纯粹的哲学体系。当时人们研究神学的手段,为的是论证神学的正确性,只有经院哲学存在,以讨论圣经为目的的哲学,但是也加进了人的推理,排斥了绝对的服从和盲目的信仰,而在推导中所出现的不和谐情况,自然就产生了争论,即实际性问题。
当时哲学家们所争论的问题主要有两个:其一是哲学和理性以及信仰孰轻孰重,即应是信仰高于理性或是理性高于信仰,主张信仰者认为神学本身只能以信仰来认识,而上帝是不可认识的;主张理性的人认为只有通过理性论证,才能去进行信仰。其二则是一般和个别的关系问题。神学者认为认识一切事物从唯一出发,先有概念才有个别,万事万物从一般到个别;理性者认为概念是归纳出来的象征,即从个别到一般。人们对人的认识也提出了不同于信仰的观念:开始出现了经验主义说法(白板说——就是认为人的理智象白板,一切均从后天经验得来)。
虽然当时的哲学是以论证神学的目的为出发点,但经院哲学的论证方法和信仰都突破了神学的范围,从人的本性出发开始认识宇宙,将人类理性提倡到最高度,成为了日后文艺复兴运动的基础。
中世纪的艺术,正如大多数人所知,是和宗教密切相关的。当时的艺术种类依附宗教而存在,表现精神和也宗教相通。最能够体现那一时期艺术的为教堂文化艺术;而中世纪的雕塑也大都为圣母、耶稣和使徒(天使),其表现形式对欧洲文化影响巨大,来源则大多是圣经故事。
中世纪的教堂主要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罗马时期的建筑,注重防御能力,墙壁厚重,窗户小。教会采取此种式样,使得教堂显得结实、严肃,比如意大利的彼撒大教堂,德国的渥姆斯大教堂。当欧洲开始日趋安定之后,教堂开始出现了另一种风格,既感觉轻巧、明亮,大都以尖顶为主(包括窗户),开始突出其宗教神秘性,主要是通过窗户上的装饰:使用彩色镶嵌玻璃来反映,并在上面描绘圣经故事,造成神秘的光线气氛,比如鼎鼎大名的法国巴黎圣母院,就是典型的哥特式建筑风格,还有英国的坎特伯雷大教堂等,都表现了时代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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