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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进山扫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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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就雨过天晴了,虽然天上依然挂着太阳,但还是能感到明显寒意。
    陈超惦记着山中的猞猁,不过还有一个问题,这个东西要怎么抓呢?
    狩猎队早上草草的吃过一点东西,清点好装备,带上肉干就出发了。
    本质上在食物丰富的时候,还是一天吃三顿的,只是中午那顿不算是正餐,毕竟狩猎是个辛苦活。
    只有在部落里的老人才是一天两顿,而在冬天食物短缺的时候,一天一顿他们都轮不上。
    昨天雨天的时候,大家都没什么事做,所以准备了好多长矛跟投石索。
    但出去狩猎不可能全带出去,所以每人只携带了两根长矛,如大壮等人,就携带了一个投石索,其实需要的东西只能一路收集着制作。
    陈超也携带两根长矛的,猞猁是猫科属性的,跑得贼快,但身体单薄不抗打击,这些都是它的缺点,所以他打算从这方面入手。
    总的来说,就是来一波移动的覆盖式打击,遇到了猞猁,在他没上树的情况下,先投一波长矛,不过这样很容易破坏皮毛。
    要上树了那就没办法了,上树的猞猁太难搞了…
    陈超叹道,要是有弓箭就好了…
    石斧也要早日提上日程,虽然说碎裂的陶片也很锋利,但也只能做类似于切肉这种事情。
    如果是砍树制造弓箭,那基本上是想也不要想。而且他都问巫要了好几次那个有裂缝的陶锅,虽然那个陶锅即不能装水也不能装食物,但巫还是宝贝得跟什么似的。
    尤其是陈超表示要把这个陶锅砸碎的时候,顶着羊角的小老头就一脸怨念的看着他
    (?`∧′)~
    砸我!可以!砸锅!不行!
    山风带着微凉的湿气吹拂过众人,让只围着兽皮短裙的狩猎队齐齐打了个冷颤。
    陈超心里想道,‘天真的要冷了。’
    他抬起头看了看这片山林,绿树成荫,透露树叶的缝隙能看见天上的蓝天白云。忽略林中那些可能潜藏的危险,以及脱离了群体就随时可能饿死冻死,被猛兽咬死,死于各种意外的可能性,这个没有任何污染的世界还是十分美丽的。
    而且,这是我的世界啊!
    陈超微微闭上眼睛,一只母猞猁带着她的两个孩子正要走回巢穴,公猞猁正傲然的巡视着自己的领地。
    就你们了!
    虽然具体知道了在什么地方,但陈超还是拍了拍旁边的羿,他连说带比划的告诉羿,“有带毛的猎物,就在前方不远处。”
    经过多次的配合,狩猎队的人已经能掌握一些词汇了,也能够听懂陈超想表达的一些意思了,在整个部落中,反而是他们最先接触和掌握陈超教授的,一些新的词语。
    语言这东西,本来就诞生于人类的日常生活之中,当生活中有了非说不可的话,比如说打猎时候的协同合作,想要传递信息,当然,可能还有日常生活中的八卦…
    比如说:你从这边,我从那边,咱两一块把这豹子/老虎围起来,用长矛扎死它!
    又比如说:哇,那谁谁昨天晚上睡觉的时候钻了巫的兽皮,今天多分到了一条鱼!
    诸如此类的需求,而在这些因素的叠加下,自然而然的就产生了语言。不过这些因素都必须建立在一个基础之上,就是人类的生理器官,喉咙一类的器官已经发展到可以表达语言的情况下。
    羿显得十分好奇,他打着手势问,你是怎么知道?
    陈超指了指旁边的树木,有明显的抓痕,还十分的新鲜。
    而且还有一个很明显的事情,就是这边的兔子很少,而且很聪明,狩猎队之前的遇到的兔子都傻得很明显。
    猞猁主要生活在森林灌丛地带、密林及山岩上,主要食物是雪兔等各种野兔,在狩猎区,猞猁可以控制野兔的数量,每年它们可以杀死当地10%到40%的野兔种群。
    虽然陈超并不是真的靠一些常规手段来找到猞猁的,但是并不妨碍他用结果倒推出一些可能。
    羿知道这个消息后,跑到队伍前边去跟元又是一通比划,元也很重视这件事情,因为快入冬了,他也在为部落里的兽皮发愁。
    一群人蹑手蹑脚的往前走去,果然看到了正带着母猞猁巡视领地的公猞猁,狩猎队没敢太靠近,找了个能隐藏身形的灌木丛藏好。
    陈超低声说道,“丢,长矛。”
    狩猎队的众人都点了点头。
    计算好距离后,陈超将手中的长矛奋力一掷,其他人也有样学样,而这一对猞猁在还没反应过来的情况下,就倒地不起了。
    狩猎队的人见居然这么容易,心中一喜,正准备走出灌木丛去收走两只猞猁的尸体,结果人还没走到近前,原本倒地不起的其中一只猞猁“嗖”的一下跳了起来,三两步就爬上了旁边的参天大树。
    队员们一阵懊恼,陈超也十分郁闷,他忽略了动物也是十分狡猾的,白白损失了一只猞猁皮,这玩意上树了基本就抓不到了。
    不过队员们还是十分高兴,这玩意他们认识,部落土话中叫‘山猫’,以前遇到过,特别难抓,爪子还很厉害,没想到这次居然给他们抓到一只。
    陈超在周围找了一下,猞猁常栖居于岩洞、石缝之中,这附近看起来没什么山洞,那应该就是在石缝之中了。
    果然,没一会,就被他从石缝中找到了两只猞猁幼崽。
    狩猎队的众人把长矛捡回来,背上那只死猞猁,陈超弄出来的两只小猞猁也弄死一块背上后就出发了。
    这玩意,驯服就先暂时不要想了,饭都吃不饱,冬天也没衣服穿,还驯服?而且在现代,好像也没听说过把猞猁当宠物养的。
    这玩意,就妥妥的归到猛兽类,而且他爹还逃出升天了,要是被幼崽的叫声一路吸引,时不时来偷袭狩猎队一下,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天色还早,再往里走一些,应该还可以再弄个两窝猞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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