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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在无数女生羡慕与嫉妒交杂的眼神围观下,陆嫣坐上了陆臻的后车座。
牛逼轰轰的哈姆雷特摩托车,非常拉风的美国潮牌。
全校目前也只有富二代陆臻,拥有这样一辆价格不菲的摩托车,多少女生梦寐以求都想坐上这辆车,在校园里兜兜风啊。
连陆臻的女朋友舒梦绯都没有坐过他的摩托车,倒没有别的原因,舒梦绯性格清高骄傲,不愿意被人指指点点,说她傍大款。
所以陆嫣误打误撞,成了第一个坐上陆臻车后座的幸运儿。
女孩们嫉妒得嘴唇都咬紧了。
陆臻载她离开,纯粹是因为觉得她像当年走丢的小妹,准备等事情做完了,把她带回家,让老爸认认。
陆嫣迎着夕阳和微风,心情变得非常美丽,欣赏着沿途街道的风景了。
这些曾经只在年代电视剧里才能看到的场景,现在真真实实地出现在她的视野里,这感觉真奇妙啊。
陆嫣自然而然抱着陆臻劲瘦的腰,将脸蛋贴了上去。
在陆嫣的成长岁月里,老爸从来没有骑车载过她,因为家里有轿车,陆嫣的出行几乎都是豪车接送。
且老爸工作一直很忙,几乎没有时间陪她。只有她在学校闯祸以后,陆臻会匆匆赶到学校,大发雷霆把她骂一顿,有时候还揍她。
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便意外逝世了,是陆臻这暴躁老爸把她一把屎一把尿拉扯长大,小时候她可没少挨揍。
不过陆臻人到中年,性格终于沉稳了下来,开始有了几分当老爸的样子。
只可惜,爸爸终于学会当爸爸的时候,女儿却已经长大了。
能见到少年时的父亲,陆嫣其实挺开心的。
“陆臻,你女朋友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你问这个干嘛!”
“不干嘛,就想知道我妈是什么样的人,毕竟我还没出生,我妈就死了。”
边上的梁庭没忍住,笑喷了:“哈哈哈,你还没出生你妈就死了!哈哈哈哈!”
陆臻没有笑,他神情更加复杂了。
他家里那个走丢的小妹,是个智障儿。
说不定这女孩,还真的是他当年被人贩拐走的智障妹妹。
他漫不经心回答:“我女朋友天下第一清纯。”
“哇。”
老妈是老爸心里长年的隐痛,她离世之后,老爸消沉了好多年,对于母亲,他从不向陆嫣提及只言片语,那是他放在心底的珍贵。
陆嫣真是太好奇,妈妈是什么样的人,能让陆臻刻骨铭心念念不忘这么多年。
等等,好像有哪里不对,她妈妈名字是两个字,天下第一清纯的那个女朋友舒梦绯,不是她妈妈呀!
陆臻看着手表时间,加快了速度,朝着桌球室飞驰而去。
二十分钟后,一群不良少年气势汹汹地出现在了娱乐街的桌球室前。
这条娱乐街也是很有年代传承感,在陆嫣的时代,街上早已经没有了歌舞厅和桌球室,取而代之的是各式各样风格独特的酒吧,陆嫣经常和几个狐朋狗友们在酒吧街玩。
没想到年轻的老爸,居然在这条娱乐街上扛过把子。
真是不同的年代,同样的火辣辣的青春啊!
那会儿的桌球室比不得现在正规,室内乌烟瘴气,吵架的抽烟的调情的,什么人都有,多是街头的年轻人,或者不学好的青年学生,放学了要过来戳上几杆子,学学社会人的做派。
陆臻带着陆嫣穿过一条狭长的地下通道,周围小混混的眼睛总落在她的身上,滴溜溜地转。
她模样生得乖巧,在那个普遍女孩都不怎么会护肤的年代,她鹤立鸡群,皮肤白嫩得都快捏出水来了,想要不惹眼,很难。
陆嫣紧紧地跟在陆臻身后,害怕地攥住了他的衣角。
陆臻当然也不想这个疑似自己智障妹妹的女孩走丢,所以揽住了她单薄的肩膀,带着她穿过鱼龙混杂的人群,来到桌球室。
桌球室里摆放着十多台球桌,人很多。桌上有白色的顶灯光落下来,周围的光线偏幽暗。
穿开衫衬衣的少年沈括站在台球桌边,缓慢而从容地将桌球圈在三角框里。
他的手指颀长,手背皮肤白皙,淡青色的血管脉络一直延伸到小臂。
沈括低着头整理桌球,丝毫不在意为什么周围突然安静下来。
他额前几缕刘海随意地垂着,深咖色的眸子掩在眉弓阴影中,显得越发深邃。
在顶灯高亮的白光灯下,他英俊的五官分外鲜明。
少年时的沈括,即便站在那里什么都不做,气场依旧强势逼人,更遑论多年以后,他那万丈锋芒而泯于无形的成熟魅力。
他是北城商界的传奇,从一无所有到泼天富贵,他只用了十年。
……
陆臻看到沈括,气不打一处来,抄起身边的凳子,气势汹汹朝他走过去,扬手便砸。
沈括单手控住他手里的椅子,陆臻扯了几下,居然收不回来了。
沈括长年劳动,手臂肌肉力量并非陆臻这种富家哥儿能比的。
“沈括,你他妈松手!”
沈括抬起狭长的眸子,冷冷睨了他一眼:“椅子摔坏了,要赔。”
他的嗓音低醇,声音平淡如水,波澜不惊。
陆臻又摸出了他的皮夹钱包,扯出几张票子拍球桌上,豪气冲天说:“今天老子要跟你好好练练,砸坏的桌椅板凳,都算我陆臻头上!”
沈括垂眸,轻飘飘睨了那几张票子,眸底泛起冷色。
世界就是如此不公平,有人食不果腹,就有人挥霍无度...
他的手攥紧了拳头,指骨间泛了白。
就在这时,一只纤细白皙的小爪子伸了过来,“嗖”的一下,将桌上那几张票子摸走了。
陆臻和沈括同时回头,看到陆嫣那小丫头将钱仔仔细细地叠好,揣进了自己的裤子包里。
见所有人都盯着她,她眨巴眨巴细密的眼睫毛,只好又讪讪地将钱还了回去。
“梁庭,把这丫头弄走。”陆臻冲身边哥们喊了声。
梁庭连忙走过来,将陆嫣拽走,叮嘱道:“你站远点,别误伤了。”
陆嫣扯着陆臻的衣角说:“爸,别打架啊,你打不过他的。”
陆臻:……
陆嫣当然知道,自己老爸不会是沈括的对手,做生意他做不过沈括,耍心机搞阴谋也不是沈括的对手,就连打架,他都干不过常练搏击的沈括。
基本上,她老爸的一生,就是被沈括同学全面碾压的悲催人生。
陆臻望向沈括:“沈括,过去的恩怨就不说了,你他妈能不能当个男人,勾引老子女朋友算什么。”
“我不知道你女朋友是谁。”
“舒梦绯!”
沈括面无表情道:“不认识。”
“学校里传得有鼻子有眼,你还不承认!”
“说完了?”沈括眸子平静无澜:“我要上班了。”
陆臻眼角肌肉颤了颤,手攥成了拳头,看起来真是怒火中烧,气得不行了。
“你能耐啊,还上班,当老子说话放屁是吧。”
陆臻说完夺过了他手里的三角架,扔在一边。
沈括脸色很冷,额间暴起青筋,但他一言未发,紧抿着唇,恨恨地望着陆臻:“捡起来。”
“老子偏不。”
陆臻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脸:“还真别不服气,跟老子斗,你还欠十年火候。”
十年火候,这句话倒真是一语成谶。
沈括用了十年时间追上了陆臻,又用了十年,将他踩在脚下。
难道...当年沈括对陆氏集团的疯狂报复,就是因为年轻时,陆臻老爸对他的羞辱吗!
虽然陆嫣知道一家人应该同仇敌慨,但是她还是受不了自家老爸这样欺负人,甩开了梁庭的牵制,正要上前阻止陆臻,这时候,不知谁吼了一声:“条子来了!”
“跑啊!”
桌球室的人四散奔逃,一片混乱,门外的确传来了警察叔叔的声音:“站住!”
“不准跑!”
“陆臻你个兔崽子,又是你!”
……
陆嫣和陆臻失散了,被人流挟裹着,踉踉跄跄朝着出口奔去。
她也怕被警察叔叔抓走啊,这些男孩被抓了顶多关一晚上,她要是被抓了,拿不出身份证明,天知道她会被送到哪儿去。
周围男人身上汗臭狐臭扑鼻而来,熏得她眼冒金星,脚下踩空,跟着便摔倒在地。
陆嫣的左手被人踩了一脚,她惊叫:“啊!别踩我!”
这些男人跑起来哪里还听得见她的呼叫,眼看着混乱的人群接踵而至,这时,一个高大的身影忽然挡在她的眼前,将她的脑袋按在胸口边,替她挡住踩踏的人群。
陆嫣战战兢兢抬头,看到沈括那脉络分明的脖颈。
从下往上看,少年的五官显得极立体,轮廓硬质,下颌缀着淡青色的胡茬。
沈括双手撑在她的身体两侧,格子色的开衫衬衣垂耷在她的手边,被她紧紧攥住。
她贴着他的胸膛,甚至能听见他沉稳有力的心跳声,鼻息间,嗅到他身体有淡淡的烟草味,还混杂着一丝中药的苦味。
趁着这一波人流过去,沈括站起身,牵起陆嫣的手腕,拉着她朝后门跑去。
陆嫣纤细的手腕被他有力的大掌攥住,鬼使神差地跟着他一起跑,完全把她老爸给忘记了。
沈括拉着她跑到后院,用钥匙打开了紧锁的铁门,出门之后,是一条狭窄潮湿的筒子楼小巷。
沈括带着她在小巷里七拐八转,跑了十多分钟钟,喧嚣的人声终于渐渐远去了。
天色渐晚,黑夜如潮水般蔓延。
沈括停下来,松开了她的手腕。
女孩手腕纤细若竹,与她单薄纤瘦的身子倒是相得益彰,漆黑的发垂在肩头,尾端若有若无地扫着她漂亮的锁骨。
她看他的时候,眸子里带着畏惧之意。
沈括的心思深沉而敏锐,自然察觉到了女孩对他的防备。
任何女孩见了他,第一反应就是害怕。
他这样的家伙,生来不讨喜。
陆嫣害怕沈括,有理有据,当初沈括搞她爸爸公司的时候,手段何其强势霸道,几乎把陆臻的尊严都踩在了脚底下。
能不怕他么。
沈括把玩着打火机,单手挡着风,偏头点燃一根烟,动作透着几分嚣张恣肆的味道。
他没正眼看她,随口问:“陆臻女朋友?”
“不、不是,我是他女...妹妹。”
“妹妹。”沈括轻喃了声,漫不经心地转身离开了。
“沈叔,不是,沈同学,请等一下!”
陆嫣走上前,从包里掏出陆臻刚刚给她的几张票子,数了数,给了他三张,自己留了两张。
不过纠结了几秒,又把剩下那两张也全都给他了,其中甚至还包括那张没发行的红票子。
“我哥砸了你的场子,这些钱当我给你赔礼,他真不该那样做,我代他向你道歉。”
沈括稍许有些意想不到,陆臻竟还有这么讲道理的妹妹。
她眸子澄澈,眉宇坦荡而磊落,一看就是活得很真实的那种女孩。
而沈括却早已经丢失掉了这份真实的品格,他习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这个世界上,并不是谁都有资格真实地活着。
至少,他没资格。
沈括对她生出几分舒适感
“我以前不知道您为什么多番针对他,现在我知道了,一切都是他不对,太欺负人了,您大人大量...千万别记仇。”
陆嫣把钱一股脑塞进沈括的口袋包里,请求他的原谅。
沈括将这些钱拿到眼前看了看,眼神间忽而划过一丝讽刺。
这次陆臻闹场,他在桌球室的这份工作,只怕是保不住了。
陆嫣知道,沈括其人心高气傲、手段狠绝,更是睚眦必报,这点钱就想买他一个不记恨,恐怕不现实。
她甚至都做好了准备,等沈括将钱重重甩在她脸上,然而...
沈括冷笑一声,将钱一张张整理折叠,揣进了胸前的上衣口袋。
世道艰辛,他在底层摸爬滚打多年,谁他妈还能跟钱过不去。
望着他渐渐消失在小巷夜色的萧索背影,陆嫣冲他挥了挥手,可惜他看不到。
牛逼轰轰的哈姆雷特摩托车,非常拉风的美国潮牌。
全校目前也只有富二代陆臻,拥有这样一辆价格不菲的摩托车,多少女生梦寐以求都想坐上这辆车,在校园里兜兜风啊。
连陆臻的女朋友舒梦绯都没有坐过他的摩托车,倒没有别的原因,舒梦绯性格清高骄傲,不愿意被人指指点点,说她傍大款。
所以陆嫣误打误撞,成了第一个坐上陆臻车后座的幸运儿。
女孩们嫉妒得嘴唇都咬紧了。
陆臻载她离开,纯粹是因为觉得她像当年走丢的小妹,准备等事情做完了,把她带回家,让老爸认认。
陆嫣迎着夕阳和微风,心情变得非常美丽,欣赏着沿途街道的风景了。
这些曾经只在年代电视剧里才能看到的场景,现在真真实实地出现在她的视野里,这感觉真奇妙啊。
陆嫣自然而然抱着陆臻劲瘦的腰,将脸蛋贴了上去。
在陆嫣的成长岁月里,老爸从来没有骑车载过她,因为家里有轿车,陆嫣的出行几乎都是豪车接送。
且老爸工作一直很忙,几乎没有时间陪她。只有她在学校闯祸以后,陆臻会匆匆赶到学校,大发雷霆把她骂一顿,有时候还揍她。
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便意外逝世了,是陆臻这暴躁老爸把她一把屎一把尿拉扯长大,小时候她可没少挨揍。
不过陆臻人到中年,性格终于沉稳了下来,开始有了几分当老爸的样子。
只可惜,爸爸终于学会当爸爸的时候,女儿却已经长大了。
能见到少年时的父亲,陆嫣其实挺开心的。
“陆臻,你女朋友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你问这个干嘛!”
“不干嘛,就想知道我妈是什么样的人,毕竟我还没出生,我妈就死了。”
边上的梁庭没忍住,笑喷了:“哈哈哈,你还没出生你妈就死了!哈哈哈哈!”
陆臻没有笑,他神情更加复杂了。
他家里那个走丢的小妹,是个智障儿。
说不定这女孩,还真的是他当年被人贩拐走的智障妹妹。
他漫不经心回答:“我女朋友天下第一清纯。”
“哇。”
老妈是老爸心里长年的隐痛,她离世之后,老爸消沉了好多年,对于母亲,他从不向陆嫣提及只言片语,那是他放在心底的珍贵。
陆嫣真是太好奇,妈妈是什么样的人,能让陆臻刻骨铭心念念不忘这么多年。
等等,好像有哪里不对,她妈妈名字是两个字,天下第一清纯的那个女朋友舒梦绯,不是她妈妈呀!
陆臻看着手表时间,加快了速度,朝着桌球室飞驰而去。
二十分钟后,一群不良少年气势汹汹地出现在了娱乐街的桌球室前。
这条娱乐街也是很有年代传承感,在陆嫣的时代,街上早已经没有了歌舞厅和桌球室,取而代之的是各式各样风格独特的酒吧,陆嫣经常和几个狐朋狗友们在酒吧街玩。
没想到年轻的老爸,居然在这条娱乐街上扛过把子。
真是不同的年代,同样的火辣辣的青春啊!
那会儿的桌球室比不得现在正规,室内乌烟瘴气,吵架的抽烟的调情的,什么人都有,多是街头的年轻人,或者不学好的青年学生,放学了要过来戳上几杆子,学学社会人的做派。
陆臻带着陆嫣穿过一条狭长的地下通道,周围小混混的眼睛总落在她的身上,滴溜溜地转。
她模样生得乖巧,在那个普遍女孩都不怎么会护肤的年代,她鹤立鸡群,皮肤白嫩得都快捏出水来了,想要不惹眼,很难。
陆嫣紧紧地跟在陆臻身后,害怕地攥住了他的衣角。
陆臻当然也不想这个疑似自己智障妹妹的女孩走丢,所以揽住了她单薄的肩膀,带着她穿过鱼龙混杂的人群,来到桌球室。
桌球室里摆放着十多台球桌,人很多。桌上有白色的顶灯光落下来,周围的光线偏幽暗。
穿开衫衬衣的少年沈括站在台球桌边,缓慢而从容地将桌球圈在三角框里。
他的手指颀长,手背皮肤白皙,淡青色的血管脉络一直延伸到小臂。
沈括低着头整理桌球,丝毫不在意为什么周围突然安静下来。
他额前几缕刘海随意地垂着,深咖色的眸子掩在眉弓阴影中,显得越发深邃。
在顶灯高亮的白光灯下,他英俊的五官分外鲜明。
少年时的沈括,即便站在那里什么都不做,气场依旧强势逼人,更遑论多年以后,他那万丈锋芒而泯于无形的成熟魅力。
他是北城商界的传奇,从一无所有到泼天富贵,他只用了十年。
……
陆臻看到沈括,气不打一处来,抄起身边的凳子,气势汹汹朝他走过去,扬手便砸。
沈括单手控住他手里的椅子,陆臻扯了几下,居然收不回来了。
沈括长年劳动,手臂肌肉力量并非陆臻这种富家哥儿能比的。
“沈括,你他妈松手!”
沈括抬起狭长的眸子,冷冷睨了他一眼:“椅子摔坏了,要赔。”
他的嗓音低醇,声音平淡如水,波澜不惊。
陆臻又摸出了他的皮夹钱包,扯出几张票子拍球桌上,豪气冲天说:“今天老子要跟你好好练练,砸坏的桌椅板凳,都算我陆臻头上!”
沈括垂眸,轻飘飘睨了那几张票子,眸底泛起冷色。
世界就是如此不公平,有人食不果腹,就有人挥霍无度...
他的手攥紧了拳头,指骨间泛了白。
就在这时,一只纤细白皙的小爪子伸了过来,“嗖”的一下,将桌上那几张票子摸走了。
陆臻和沈括同时回头,看到陆嫣那小丫头将钱仔仔细细地叠好,揣进了自己的裤子包里。
见所有人都盯着她,她眨巴眨巴细密的眼睫毛,只好又讪讪地将钱还了回去。
“梁庭,把这丫头弄走。”陆臻冲身边哥们喊了声。
梁庭连忙走过来,将陆嫣拽走,叮嘱道:“你站远点,别误伤了。”
陆嫣扯着陆臻的衣角说:“爸,别打架啊,你打不过他的。”
陆臻:……
陆嫣当然知道,自己老爸不会是沈括的对手,做生意他做不过沈括,耍心机搞阴谋也不是沈括的对手,就连打架,他都干不过常练搏击的沈括。
基本上,她老爸的一生,就是被沈括同学全面碾压的悲催人生。
陆臻望向沈括:“沈括,过去的恩怨就不说了,你他妈能不能当个男人,勾引老子女朋友算什么。”
“我不知道你女朋友是谁。”
“舒梦绯!”
沈括面无表情道:“不认识。”
“学校里传得有鼻子有眼,你还不承认!”
“说完了?”沈括眸子平静无澜:“我要上班了。”
陆臻眼角肌肉颤了颤,手攥成了拳头,看起来真是怒火中烧,气得不行了。
“你能耐啊,还上班,当老子说话放屁是吧。”
陆臻说完夺过了他手里的三角架,扔在一边。
沈括脸色很冷,额间暴起青筋,但他一言未发,紧抿着唇,恨恨地望着陆臻:“捡起来。”
“老子偏不。”
陆臻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脸:“还真别不服气,跟老子斗,你还欠十年火候。”
十年火候,这句话倒真是一语成谶。
沈括用了十年时间追上了陆臻,又用了十年,将他踩在脚下。
难道...当年沈括对陆氏集团的疯狂报复,就是因为年轻时,陆臻老爸对他的羞辱吗!
虽然陆嫣知道一家人应该同仇敌慨,但是她还是受不了自家老爸这样欺负人,甩开了梁庭的牵制,正要上前阻止陆臻,这时候,不知谁吼了一声:“条子来了!”
“跑啊!”
桌球室的人四散奔逃,一片混乱,门外的确传来了警察叔叔的声音:“站住!”
“不准跑!”
“陆臻你个兔崽子,又是你!”
……
陆嫣和陆臻失散了,被人流挟裹着,踉踉跄跄朝着出口奔去。
她也怕被警察叔叔抓走啊,这些男孩被抓了顶多关一晚上,她要是被抓了,拿不出身份证明,天知道她会被送到哪儿去。
周围男人身上汗臭狐臭扑鼻而来,熏得她眼冒金星,脚下踩空,跟着便摔倒在地。
陆嫣的左手被人踩了一脚,她惊叫:“啊!别踩我!”
这些男人跑起来哪里还听得见她的呼叫,眼看着混乱的人群接踵而至,这时,一个高大的身影忽然挡在她的眼前,将她的脑袋按在胸口边,替她挡住踩踏的人群。
陆嫣战战兢兢抬头,看到沈括那脉络分明的脖颈。
从下往上看,少年的五官显得极立体,轮廓硬质,下颌缀着淡青色的胡茬。
沈括双手撑在她的身体两侧,格子色的开衫衬衣垂耷在她的手边,被她紧紧攥住。
她贴着他的胸膛,甚至能听见他沉稳有力的心跳声,鼻息间,嗅到他身体有淡淡的烟草味,还混杂着一丝中药的苦味。
趁着这一波人流过去,沈括站起身,牵起陆嫣的手腕,拉着她朝后门跑去。
陆嫣纤细的手腕被他有力的大掌攥住,鬼使神差地跟着他一起跑,完全把她老爸给忘记了。
沈括拉着她跑到后院,用钥匙打开了紧锁的铁门,出门之后,是一条狭窄潮湿的筒子楼小巷。
沈括带着她在小巷里七拐八转,跑了十多分钟钟,喧嚣的人声终于渐渐远去了。
天色渐晚,黑夜如潮水般蔓延。
沈括停下来,松开了她的手腕。
女孩手腕纤细若竹,与她单薄纤瘦的身子倒是相得益彰,漆黑的发垂在肩头,尾端若有若无地扫着她漂亮的锁骨。
她看他的时候,眸子里带着畏惧之意。
沈括的心思深沉而敏锐,自然察觉到了女孩对他的防备。
任何女孩见了他,第一反应就是害怕。
他这样的家伙,生来不讨喜。
陆嫣害怕沈括,有理有据,当初沈括搞她爸爸公司的时候,手段何其强势霸道,几乎把陆臻的尊严都踩在了脚底下。
能不怕他么。
沈括把玩着打火机,单手挡着风,偏头点燃一根烟,动作透着几分嚣张恣肆的味道。
他没正眼看她,随口问:“陆臻女朋友?”
“不、不是,我是他女...妹妹。”
“妹妹。”沈括轻喃了声,漫不经心地转身离开了。
“沈叔,不是,沈同学,请等一下!”
陆嫣走上前,从包里掏出陆臻刚刚给她的几张票子,数了数,给了他三张,自己留了两张。
不过纠结了几秒,又把剩下那两张也全都给他了,其中甚至还包括那张没发行的红票子。
“我哥砸了你的场子,这些钱当我给你赔礼,他真不该那样做,我代他向你道歉。”
沈括稍许有些意想不到,陆臻竟还有这么讲道理的妹妹。
她眸子澄澈,眉宇坦荡而磊落,一看就是活得很真实的那种女孩。
而沈括却早已经丢失掉了这份真实的品格,他习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这个世界上,并不是谁都有资格真实地活着。
至少,他没资格。
沈括对她生出几分舒适感
“我以前不知道您为什么多番针对他,现在我知道了,一切都是他不对,太欺负人了,您大人大量...千万别记仇。”
陆嫣把钱一股脑塞进沈括的口袋包里,请求他的原谅。
沈括将这些钱拿到眼前看了看,眼神间忽而划过一丝讽刺。
这次陆臻闹场,他在桌球室的这份工作,只怕是保不住了。
陆嫣知道,沈括其人心高气傲、手段狠绝,更是睚眦必报,这点钱就想买他一个不记恨,恐怕不现实。
她甚至都做好了准备,等沈括将钱重重甩在她脸上,然而...
沈括冷笑一声,将钱一张张整理折叠,揣进了胸前的上衣口袋。
世道艰辛,他在底层摸爬滚打多年,谁他妈还能跟钱过不去。
望着他渐渐消失在小巷夜色的萧索背影,陆嫣冲他挥了挥手,可惜他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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