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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le-Man 单身侠 作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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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世界的和平,我就是
单身侠。
依靠着神奇的单身套装:猫咪杜利特小姐,陈先生厨房的中餐和勇敢驶入无人之境的星际迷航。
我可以用单身保护这个世界。
290
然后我的单身套装毁了。
因为送外卖的小哥儿,实在是太好了。
大概是因为我看上去太像是刚刚失恋了,大概是因为我每天叫同样的外卖,大概我电视里放着星际迷航,身上还穿着科学官的睡衣。
他给我留了个纸条:
嗨!祝你有美好的一天!不要难过!
生生不息,繁荣昌盛。
然后背面还画了个星舰企业号。
末日探测器和我的心跳一样响。
我走到沙发前,对他说:“等我一会儿再重启,让我把这份炒面吃完。”
大概我的表情真的很丑,他只是点了点头。
炒面很好吃。
我一口都不想吃。
我吃完了我人生中最后一盘陈先生厨房的炒面。
--------------------------------------------
史波克先生是星际迷航原初系列里星舰企业号的大副,他是个半瓦肯半地球混血,他的全名是s’bsp;t’gai spock,由于人类很难发音,所以大家都称呼他为spock。
企业号是他们的船。
“勇敢的驶入无人之境”是片头语的最后一句。
“生生不息,繁荣昌盛”是瓦肯名言。
3
有个时空特工前天住进了我的公寓,然而这甚至不是最令我觉得惊奇的事情。
我过了两遍三月一日。
有一朵伪装成花的来毁灭地球的肉块生物。
我要单身一辈子了。
但是,除了前天我翘了半天班,帮警察叔叔抓了个罪犯,有个时空特工搬进我的公寓,我的生活一如往常,也没什么改变。
我今天之单身亦如前天之单身,一如我人生过去的二十六年每一分每一秒的单身。我没有青春期时踌躇的向别人表白,也没有人红着脸递给过我粉红色的小信封。没谈过恋爱不觉得单身苦。所以,比起一辈子单身这个问题。眼下更困扰我的,是我的公寓里搬来了一个时空特工。
说是搬进来,但是他除了笔记本电脑什么都没带。没有家具,没有生活用品,连旅行套装都没有。这没什么,007也这样。
他白天在我的沙发上打电脑,晚上占领我的卧室。我吃饭的时候,他吃蛋糕(我不知道哪里来的蛋糕)。晚上我准备在沙发上睡觉,他就回到我的卧室。早上我起床的时候,他已经衣着整齐站在沙发边准备坐下。说他是个完美的室友,不如说他是个安静的家具。
我觉得两个人同在房间却互相之间什么也不说挺尴尬的。但是我觉得强硬的闲聊也挺尴尬的。还好有杜利特小姐,我一尴尬了就撸她。毕竟昨天是周六,我在家待了一整天,他也是,所以今天杜利特小姐一看到我伸过去的手,就会生气的扭头离开。
所以,现在就尴尬了。我在既想说点什么又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又觉得说什么都很尴尬的尴尬气氛中不可自拔。
“我要怎么称呼你?”对,真棒,这真是个好问题。
“127。”他回答的太快,我都有些没反应过来。
“啥?这是你的特工编号吗?”酷,就像007一样。
“我的姓名是127。”他郑重其事的对我说。
“呃,你是姓7,还是姓27?”我在说什么。
他看上去像是刚刚的杜利特小姐。
“那个,我是亨利。”相遇三天后的自我介绍时间。
“我知道你是谁。”他突然放下手中的电脑,目光直视我。“我知道你做什么工作,我知道你的每一只小白鼠的名字,我也知道你的猫叫伊丽莎。我对你的了解比你自己对自己的了解还深。”他的语气很正式很严肃。
“嘿!杜利特小姐不喜欢别人直呼她的名字。”我弱弱的插嘴。
很好,他听起来一点也不像个跟踪狂,我也一点都没被一个比我矮一头的家伙吓到。
“这是我的工作,”他的语气软化了许多,“我在分析你的人生轨迹,找到平衡点,我们就可以摆脱这一切了。”他挥了挥手,示意了一些根本不存在我却完全理解的指代物,“所以,不要闲聊,就算为了我们俩。”他说的话有点生硬,但是语气里带着几分歉意。可能是为了刚才吓到我而感到抱歉。
这就是为什么,在星期日的下午,我没有蹲在家里看《萤火虫》,而是跑去了楼下的咖啡馆。一个人在咖啡馆喝咖啡看书。"
“对不起,请问这里有人吗?”
周日的午后,咖啡馆里总是有很多人…
我抬起头,突然觉得整个咖啡馆都安静了。他的头发是金色的,他的眼睛是蓝色的。
“你看到那边的麦田没有?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来说,一点用也没有。我对麦田无动于衷。而这,真使人扫兴。但是,你有着金黄色的头发。那么,一旦你驯服了我,这就会十分美妙。麦子,是金黄色的,它就会使我想起你。而且,我甚至会喜欢那风吹麦浪的声音……”
“没,没有,请坐吧。”我突然觉得自己的头发很乱,眼镜太丑,大衣太大…
“哦,谢谢。你在看加缪是吗?我也很喜欢他呢。”我为什么不换一条牛仔裤再出门...
他真的是个很有趣的人。他说的每句话我都觉得有趣。
“保持清醒,直至消亡。”他滑稽的板着脸,学着法国口音,“你最喜欢那句呢?”
而我却无法发笑,保持清醒,保持清醒,保持清醒...
寒冷,从头顶最高的那根头发到小脚趾的指甲盖。
“将原则置于幸福之上者,不愿在他们所认定的幸福之境以外得到幸福。”我喃喃到。“抱歉,我有急事,要先走了。”然后我落荒而逃。
这就像中了五百万的彩票,却被告知因为彩票是我的猫买的,所以作废,而上一秒我还在想着要拿这些钱给我的猫买一个豪华猫屋。我也没觉得有点好感最后就得怎么样圆满,只是我连开始的机会都没有。
我虽然总是说我是个蹲实验室养小白鼠的,但事实上,我从没亲手触摸过任何一只小白鼠。因为伟大的皮格马利翁效应,我只是一个每天看着我的小白鼠们走迷宫,却永远不能真的养他们的旁观者,我也挺开心的,觉得自己是个骄傲的饲养员。
就像我从没对谁动过心,所以我也不知道爱情该有多美好。
可是有一天,我无意间摸了摸小白鼠艾利克斯的耳朵,很软。
可是有一天,风吹麦浪的声音经过我的耳旁,是金色的。
而此时此刻,我又被告知,我将永远只能在幻想中饲养我的小白鼠们,只有在幻想里,我可以称赞聪明的迪安,只有在幻想里,我可以摸摸笨笨的艾利克斯。也只有在幻想里,我可以悠闲地坐在咖啡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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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世界的和平,我就是
单身侠。
依靠着神奇的单身套装:猫咪杜利特小姐,陈先生厨房的中餐和勇敢驶入无人之境的星际迷航。
我可以用单身保护这个世界。
290
然后我的单身套装毁了。
因为送外卖的小哥儿,实在是太好了。
大概是因为我看上去太像是刚刚失恋了,大概是因为我每天叫同样的外卖,大概我电视里放着星际迷航,身上还穿着科学官的睡衣。
他给我留了个纸条:
嗨!祝你有美好的一天!不要难过!
生生不息,繁荣昌盛。
然后背面还画了个星舰企业号。
末日探测器和我的心跳一样响。
我走到沙发前,对他说:“等我一会儿再重启,让我把这份炒面吃完。”
大概我的表情真的很丑,他只是点了点头。
炒面很好吃。
我一口都不想吃。
我吃完了我人生中最后一盘陈先生厨房的炒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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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波克先生是星际迷航原初系列里星舰企业号的大副,他是个半瓦肯半地球混血,他的全名是s’bsp;t’gai spock,由于人类很难发音,所以大家都称呼他为spock。
企业号是他们的船。
“勇敢的驶入无人之境”是片头语的最后一句。
“生生不息,繁荣昌盛”是瓦肯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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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时空特工前天住进了我的公寓,然而这甚至不是最令我觉得惊奇的事情。
我过了两遍三月一日。
有一朵伪装成花的来毁灭地球的肉块生物。
我要单身一辈子了。
但是,除了前天我翘了半天班,帮警察叔叔抓了个罪犯,有个时空特工搬进我的公寓,我的生活一如往常,也没什么改变。
我今天之单身亦如前天之单身,一如我人生过去的二十六年每一分每一秒的单身。我没有青春期时踌躇的向别人表白,也没有人红着脸递给过我粉红色的小信封。没谈过恋爱不觉得单身苦。所以,比起一辈子单身这个问题。眼下更困扰我的,是我的公寓里搬来了一个时空特工。
说是搬进来,但是他除了笔记本电脑什么都没带。没有家具,没有生活用品,连旅行套装都没有。这没什么,007也这样。
他白天在我的沙发上打电脑,晚上占领我的卧室。我吃饭的时候,他吃蛋糕(我不知道哪里来的蛋糕)。晚上我准备在沙发上睡觉,他就回到我的卧室。早上我起床的时候,他已经衣着整齐站在沙发边准备坐下。说他是个完美的室友,不如说他是个安静的家具。
我觉得两个人同在房间却互相之间什么也不说挺尴尬的。但是我觉得强硬的闲聊也挺尴尬的。还好有杜利特小姐,我一尴尬了就撸她。毕竟昨天是周六,我在家待了一整天,他也是,所以今天杜利特小姐一看到我伸过去的手,就会生气的扭头离开。
所以,现在就尴尬了。我在既想说点什么又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又觉得说什么都很尴尬的尴尬气氛中不可自拔。
“我要怎么称呼你?”对,真棒,这真是个好问题。
“127。”他回答的太快,我都有些没反应过来。
“啥?这是你的特工编号吗?”酷,就像007一样。
“我的姓名是127。”他郑重其事的对我说。
“呃,你是姓7,还是姓27?”我在说什么。
他看上去像是刚刚的杜利特小姐。
“那个,我是亨利。”相遇三天后的自我介绍时间。
“我知道你是谁。”他突然放下手中的电脑,目光直视我。“我知道你做什么工作,我知道你的每一只小白鼠的名字,我也知道你的猫叫伊丽莎。我对你的了解比你自己对自己的了解还深。”他的语气很正式很严肃。
“嘿!杜利特小姐不喜欢别人直呼她的名字。”我弱弱的插嘴。
很好,他听起来一点也不像个跟踪狂,我也一点都没被一个比我矮一头的家伙吓到。
“这是我的工作,”他的语气软化了许多,“我在分析你的人生轨迹,找到平衡点,我们就可以摆脱这一切了。”他挥了挥手,示意了一些根本不存在我却完全理解的指代物,“所以,不要闲聊,就算为了我们俩。”他说的话有点生硬,但是语气里带着几分歉意。可能是为了刚才吓到我而感到抱歉。
这就是为什么,在星期日的下午,我没有蹲在家里看《萤火虫》,而是跑去了楼下的咖啡馆。一个人在咖啡馆喝咖啡看书。"
“对不起,请问这里有人吗?”
周日的午后,咖啡馆里总是有很多人…
我抬起头,突然觉得整个咖啡馆都安静了。他的头发是金色的,他的眼睛是蓝色的。
“你看到那边的麦田没有?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来说,一点用也没有。我对麦田无动于衷。而这,真使人扫兴。但是,你有着金黄色的头发。那么,一旦你驯服了我,这就会十分美妙。麦子,是金黄色的,它就会使我想起你。而且,我甚至会喜欢那风吹麦浪的声音……”
“没,没有,请坐吧。”我突然觉得自己的头发很乱,眼镜太丑,大衣太大…
“哦,谢谢。你在看加缪是吗?我也很喜欢他呢。”我为什么不换一条牛仔裤再出门...
他真的是个很有趣的人。他说的每句话我都觉得有趣。
“保持清醒,直至消亡。”他滑稽的板着脸,学着法国口音,“你最喜欢那句呢?”
而我却无法发笑,保持清醒,保持清醒,保持清醒...
寒冷,从头顶最高的那根头发到小脚趾的指甲盖。
“将原则置于幸福之上者,不愿在他们所认定的幸福之境以外得到幸福。”我喃喃到。“抱歉,我有急事,要先走了。”然后我落荒而逃。
这就像中了五百万的彩票,却被告知因为彩票是我的猫买的,所以作废,而上一秒我还在想着要拿这些钱给我的猫买一个豪华猫屋。我也没觉得有点好感最后就得怎么样圆满,只是我连开始的机会都没有。
我虽然总是说我是个蹲实验室养小白鼠的,但事实上,我从没亲手触摸过任何一只小白鼠。因为伟大的皮格马利翁效应,我只是一个每天看着我的小白鼠们走迷宫,却永远不能真的养他们的旁观者,我也挺开心的,觉得自己是个骄傲的饲养员。
就像我从没对谁动过心,所以我也不知道爱情该有多美好。
可是有一天,我无意间摸了摸小白鼠艾利克斯的耳朵,很软。
可是有一天,风吹麦浪的声音经过我的耳旁,是金色的。
而此时此刻,我又被告知,我将永远只能在幻想中饲养我的小白鼠们,只有在幻想里,我可以称赞聪明的迪安,只有在幻想里,我可以摸摸笨笨的艾利克斯。也只有在幻想里,我可以悠闲地坐在咖啡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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